首页 理论教育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创新发展具有很强的思想性与指导性,是引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与行动纲领。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新形式,是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必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也使党的群众路线获得了新的政治意义和制度保障。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谭本基

【摘要】党的十八大首次正式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概念,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的场合多次论及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其一系列论述丰富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涵,凸显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政治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价值,强调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作用与协商主体,指明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建设目标,拓展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创新发展具有很强的思想性与指导性,是引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与行动纲领。

【关键词】习近平;协商民主;创新发展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新跨越。研究总结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对于我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汇聚强大正能量,找到社会最大公约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提出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丰富拓展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容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形式和内容,必须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更新。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善于总结强调过去我们在实践中创造的行之有效的老办法,还根据互联网时代出现的新情况、新态势,提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新形式。他指出,要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提高协商实效,努力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做出了新贡献。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各种协商形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取得了重大成绩。但是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迅速发展,这些形式已不能完全满足当下的协商民主发展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准确把握当下协商民主发展的新潮流,提出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网络议政、远程协商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新形式,是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必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二、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这一重要理论观点

党的群众路线的本质就是坚持一切为了群众,坚持一切依靠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三个坚持”,要求我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观察、分析、解决问题,为群众着想、帮群众解难、对群众负责,使我们的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协商民主与党的群众路线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方面,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并在此基础上确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概念,进而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行规划和部署,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民主制度选择上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也使党的群众路线获得了新的政治意义和制度保障。

三、系统地阐明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都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同等重要,缺一不可。他指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人民当家做主必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通过依法选举,让人民的代表来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通过选举以外的制度和方式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同样十分重要。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广泛协商,体现了民主和集中的统一;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

四、对我国人民政府的性质地位做了新的更深刻的注解

毛泽东同志说过:“国家各方面的关系都要协商。”“我们政府的性格,你们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可以叫它是个商量政府”。习近平总书记创新发展了“商量政府”的科学内涵,形象地提出“有事好商量”,并对“有事好商量”的意义、办法、范围、程度、途径等进行了系统论述,并加以细化、具体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指导性。他说:“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内部商量好怎么办,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够,要想把事情办成办好是很难的。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过程。”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有事好商量”不是一般简单交换意见、商讨,而是人民民主内在要求,关系到人民当家做主,关系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基础,关系到各级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有事要商量、有事好商量是协商民主的题中之意,揭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性质与内涵,是人民政府永远不变的性格。(www.xing528.com)

五、第一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

新的历史时期,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意愿表达日趋多样。如何提高社会最大共识、取得最大公约数,如何增强政治整合和决策认同,如何增强政治代表性和体制包容性,如何实现各族各界人民持续广泛的参政权利,是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必须解决的课题。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相比较而言,协商民主有其自身独特优势,习近平总书记用五个“可以”,第一次对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进行了概括: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效克服党派和利益集团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错误的机制,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这一重要论述是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的系统总结与全面阐述,充分肯定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与价值。它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发挥了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既坚持了人民主体地位,又贯彻了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原则;既坚持了人民民主的原则,又贯彻了团结和谐的要求,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深化了民主的内涵。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是基于它与党的领导、国家治理和人民民主紧密结合,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对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独特的价值和作用。

六、构建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为此,他根据我国的国体政体,提出十条协商渠道、六种协商形式和九种协商方式,从而为我们搭建起了一个比较完善的协商民主体系,包括:“要拓宽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智库等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政治协商、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社会协商、基层协商等多种协商,建立健全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等多种协商方式。”十条协商渠道、十种协商形式和九种协商方式的协商民主体系,是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具体化,解决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问题、协商程序与协商质效相统一问题,是协商民主系统科学的运用。为确保十条协商渠道、十种协商形式和九种协商方式协商民主体系落地生根,发挥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全面深化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真正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必须使其常态化、制度化。因此,《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对此做出了制度化安排,形成了一整套完整有序、便于操作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这些具有约束力的制度形式,对于民主法治化、对于全面深化社会主义协商,以及民主实践都具有里程碑意义。

七、系统阐明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来源

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民主形式,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贡献。协商民主在我国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制度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总结、科学概括了协商民主的渊源,提出“五个源自”的思想,即协商民主“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这表明,它不是横空出世、想象出来的。概括起来说,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理论与政策以及人民民主理论的指导下创建和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所以,作为一种重要民主形式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践上,不是直接来源于东西方的民主形式;理论上,不等同于现代西方学者研究的协商民主理论。它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和中国人民的实践,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

八、强调人民群众是协商民主的实践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强调协商民主的实践性。他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执政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治国理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使各方面提出的真知灼见都能运用于治国理政。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由于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在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同群众进行协商。要完善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制度,加强议事协商,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务。稳步推进基层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的目的在于,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把人民群众作为协商民主的重点,推进乡镇、街道的协商,推进行政村、社区的协商,推进企事业单位的协商,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明确了基层协商的地位和作用,也赋予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思想新的内容和时代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创新发展,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什么要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怎样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对这几个重大问题进行论述。这些重要论述,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协商民主实践的经验总结,回应了党内外、国内外关于中国民主的关切,宣示了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内涵、依据和具体路径。澄清了一些对民主认识的误区,旗帜鲜明地阐述了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充满了高度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是我们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遵循。

(作者单位 南宁市政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