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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旅游扶贫计划:四扶一共享,推动农村五变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方靖文罗柳芝上林县在实施旅游扶贫工作中,通过扶建房、扶就业、扶创业、扶养老和共享景区建设成果的“四扶一共享”模式,推动了旅游产业和扶贫事业同步发展。为更好地对这批古民居群实行保护性开发,2013年,上林县委、县政府决定按照“以一换一”的方式引导村民对外搬迁,并引进旅游公司合作开发鼓鸣寨。

上林旅游扶贫计划:四扶一共享,推动农村五变

方靖文 罗柳芝

【摘要】上林县在实施旅游扶贫工作中,通过扶建房、扶就业、扶创业、扶养老和共享景区建设成果的“四扶一共享”模式,推动了旅游产业和扶贫事业同步发展。本文对上林的这一做法进行了全面总结。

【关键词】旅游扶贫;上林县;四扶一共享;经验;总结

上林县是国家生态示范区、中国长寿之乡、广西首府南宁后花园。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和底蕴深厚的人文历史,是上林最大的财富。2013年7月,上林县被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批20个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单位后,抢抓机遇,坚持“生态立县、旅游旺县、绿色发展”战略,先后引进龙母湖、云里湖、金莲湖、鼓鸣寨、农耕文化园等总投资额超过100亿元的重大旅游项目以及乡村旅游农家乐等项目,通过扶建房、扶就业、扶创业、扶养老和共享景区建设成果的“四扶一共享”模式,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大力实施产业扶贫,推进旅游产业和扶贫产业同时开发、并行发展,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

一、实施“四扶一共享”

(一)扶建房

1.古民新村让群众宜居也宜业。上林县巷贤镇长联村古民庄(鼓鸣寨)拥有153座明清时期遗留下来的古民居群,这是广西现存规模最宏大、保存最完好的壮族夯土古民居群。为更好地对这批古民居群实行保护性开发,2013年,上林县委、县政府决定按照“以一换一”的方式引导村民对外搬迁,并引进旅游公司合作开发鼓鸣寨。

2014年6月,上林县鼓鸣寨养生旅游度假基地开工建设,项目占地规模约13平方千米,规划建设用地约1.3平方千米,总投资6.8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态移民新村(又称古民新村)、古村保护利用、养生公寓酒店、生态观光农业、水上乐园、庙宇重建、摄影创作基地等。其中,古民新村位于鼓鸣寨景区大门入口右侧,是鼓鸣寨养生旅游度假基地重点规划的旅游项目之一,主要用于安置从鼓鸣寨搬迁出来的村民。古民新村总投资1.14亿元,占地面积约7.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共规划有新农村户型154栋,平均每户可安置1栋三层半结构别墅楼。

截至2016年9月底,古民新村项目建设已累计投资1200多万元,28栋主体楼建设已全部验收完毕。随着鼓鸣寨养生旅游度假基地顺利通过国家3A级景区评定,鼓鸣寨景区对外接待游客量日渐增多,古民庄村民进驻古民新村的愿望也变得愈加强烈。因为村民们都知道,古民新村就建在鼓鸣寨景区的入口旁,而且处在全县最好的二级公路沿线上,他们一旦成功入驻古民新村,就可以在自家门口开展农家乐、家庭旅馆土特产购销等经营活动,不但解决了住房安居问题,也多了一条稳定的创收渠道。当然,除此之外,鼓鸣寨景区开发者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还需优先安排古民庄村民就业,尽量确保具有劳动能力的村民实现在家门口就近务工。同时,及时足额支付农村土地流转费用、林地及水库等物业租赁费用,在政府的监督下按时兑现门票收入分红、为失地村民购买养老保险等。

2.民居风貌改造扮靓新农村。大丰镇云里村内里庄综合示范村距离上林县城6.5公里,该庄自然环境优美,绿化率达89%。2014年,内里庄通过南宁市政府补助1000万元,县本级政府配套1000万元,云里湖旅游投资公司出资2000万元,群众自筹部分资金,以“多方筹措,各出一点”的方式对全庄123栋住房外立面实施壮族风情民居风貌改造。目前,内里庄综合示范村项目已圆满完成123栋房屋外立面改造,顺利通过南宁市考评验收;建成2300平方米的党建、文化服务中心;打造了一个拥有1400米大理石步道与栏杆、100米花样喷泉、1座景观桥、3座湖心小岛等综合环村水系景观;完善了村庄道路、绿化、给排水、污水处理、供电、停车场等。同时,成功引进上林云里湖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云里湖农业观光园项目,培育生态水果园8万平方米、食用菌种植基地3000平方米、水稻高产示范区约33万平方米、油菜种植基地20万平方米、百香果种植基地约13万平方米、珍稀树种博览园约26.7万平方米,使群众通过“农户+公司+园区”的经营模式(即农户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以承包经营的土地入股参与公司共同开发现代观光农业和休闲旅游)得到就业机会,增加了经济收入。

3.风情小镇为农民种下一棵摇钱树。因开发大龙湖风景区需要,西燕镇大龙洞村的内盘庄、外盘庄以及覃浪村的上圩庄、弄荒庄等村屯需要实施整体搬迁安置,安置点设在覃浪村上圩庄。根据规划,安置点将建成一个凸显民族特色的风情小镇,按照“拆一建一、以一补一”的办法,给所有搬迁群众安置同等面积的住房,并按每人口5平方米的标准给村集体建设商铺,由村集体所有,集中管理,统一经营,共同收益分红。

龙母湖旅游风情小镇属于拆旧村建新村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5.67万平方米,总投资1.22亿元。

龙母湖风情小镇建成后,将获得的收益有:

第一,商铺收益。一层商铺182间共14804平方米,其中占地面积78平方米共有166间,占地面积116平方米共有16间。按当前租金每平方米每年200元计算,182间铺面年租金收入为296.08万元。

第二,创业基地受益。平均每人占有创业基地5平方米,按当前租金每平方米每年200元,年租金约为1000元,租金总收入约为51万元。其中有贫困户31户113人,年总收益约为11.3万元,人均收入为每年1000元。

第三,标准餐厅出租收益。标准餐厅有10间共750平方米,按当前餐饮租金标准,每平方米每年1000元,年租金约为75万元。

第四,带动就业收益。按每间铺面带动2个劳动力计算,182间铺面提供364个岗位,10间标准餐厅设50个岗位,即可为贫困对象提供414个岗位,按每人每月工资2500元计,劳动总收入为每年1242万元,人均收入3万元。

(二)扶就业

“三湖一寨一园”等重大旅游项目的开工建设,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可实现家门口就业,促进农民增收。以云里湖现代农业观光园项目为例,该项目长期用工人数保持在120人左右,项目所在地内里庄每户均安排一名劳动力参加项目建设,最低月工资为2200元,最高月工资达4500元。在景区开发建设期间,一批贫困家庭通过就近就业就可脱贫。项目建成后,景区管理运营需要大量不同层次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园艺工人、安保人员、服务人员等。企业优先安置项目所在地及周边村屯贫困户就业,确保一个扶贫移民家庭至少安排一个人就业,争取帮助扶贫移民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充分就业。目前,“三湖一寨一园”等旅游项目建设长期用工1200多人,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可直接提供就业岗位3000多个。(www.xing528.com)

(三)扶创业

上林县将创建特色旅游名县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深度融合,出台一系列激励政策,加大旅游扶贫产业扶持力度,鼓励贫困群众发展乡村旅游、农家乐等产业。扶持打造星级农家乐每项15万元,扶持长寿、养生产业开发每项10万元,扶持民族风情民居建筑补助资金每户8万~10万元。目前,全县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区)共126家,其中4星级农家乐1家,3星级农家乐10家,3星级乡村旅游区2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1家,辐射带动近700户2800多人受益。全县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拉动特色种养产业发展,截至2016年9月,全县共发展特色种养合作社30家,涉及919户3730人。

(四)扶养老

在旅游开发中,上林县将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来考虑,突出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的原则,加大保障力度,为失地农民主动担责,让失地农民征地后比征地前有更好的生活。企业和政府全额分担缴纳在旅游项目建设征迁中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妥善解决群众失地后的基本生活长远生计。

截至2016年10月17日,上林县共为被征地农民597人缴纳养老保险费,被征地农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即可享受基本养老待遇。

(五)共分享

人民群众是发展的主体,也应是发展的最大受益者。发展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才能顺利推进,取得成功。同时,发展成果必须由人民共享,才能不断激发人民推动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上林搞旅游开发,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千方百计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共享旅游发展成果。

对于建设用地,旅游开发公司以征用的方式获得,须一次性全额划拨征地补偿款给农户;对于旱地、水田、山林湖泊等旅游公司经营所需的其他用地,农民以入股、出租、流转的方式向旅游开发公司提供。以土地入股后,经联社推选代表参与公司景区门票管理,门票同时盖经联社和公司公章。合作前10年,农户每年按照3∶7的比例和公司进行门票分红,后10年按照4∶6的比例进行门票分红。此举解除了农民生存发展的后顾之忧,保障了群众生产生活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多赢合作局面。

二、“五个华丽转变”

“四扶一共享”,带来了农民群众的“五个华丽转变”:

一是家园变公园,土地补偿有收入。先后引进龙母湖、云里湖、金莲湖、鼓鸣寨、农耕文化园等总投资超百亿元重大旅游项目,共实施旅游扶贫资金项目、“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5个,涉及农村人口2.5万人。通过项目区住宅改造、村容村貌改造以及旅游产业开发建设,把家园变成公园。

二是村民变股民,土地入股有收入。在旅游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旱地、水田、山林、湖泊等公司经营所需的其他用地,农民以入股、出租、流转的方式向公司提供。以土地入股后,农户每年按比例和公司进行门票分红。

三是民房变客房,资产性经营有收入。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鼓励农民创办农家乐、乡村旅馆,每项扶持15万元;打造长寿、养生产业,每项扶持10万元;实施民族风情民居改造,每户补助8万~10万元。目前全县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区共126家,辐射带动近700户2800多人受益。

四是上山变上班,务工有收入。目前,“三湖一寨一园”等旅游项目建设长期用工1200多人,其中贫困人口276人,最低月工资为2200元,最高月工资达4500元。

五是忧老变养老,养老保险有收入。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企业和政府各出一半,全额缴纳在旅游项目建设征迁中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截至2016年10月中旬,共为597名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

当下,上林正紧紧围绕“生态为本、绿色崛起、旅游兴县、共享小康”目标定位,全力打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卫生县城、全区旅游扶贫示范县,努力打响“壮族老家·养生上林”旅游品牌。上林计划从2016年起,用5年时间,通过发展旅游产业,带动全县20571户81160贫困人口中的25%以上人口脱贫奔小康。

(作者单位 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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