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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化留存收益:实践指南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将本年度的部分利润留存主要原因包括以下三点。与普通股筹资相比较,留存收益筹资不需要发生筹资费用,资本成本较低。利用留存收益的筹资,不用对外发行新股或吸收新投资者,由此增加的股权资本不会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控制权。当期留存收益的最大数额是当期的净利润,如果发生亏损就没有利润的留存。

最大化留存收益:实践指南

1.留存收益的性质

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从性质上看,企业通过合法有效的经营所实现的税后净利润都属于企业的所有者。因此,属于所有者的利润包括已分配的利润和留存收益。企业将本年度的部分利润留存主要原因包括以下三点。

(1)收益的确认和计量是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的。企业有会计利润,但现金净流量不一定增加,因此企业不一定有足够的现金将利润分给所有者。

(2)法律法规从保护债权人利益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等角度出发,限制企业将利润全部分配出去。《公司法》规定,企业每年的税后利润必须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3)企业基于自身的扩大再生产等筹资需求,将一部分利润留存下来。(www.xing528.com)

2.利用留存收益筹资的特点

(1)无筹资费用。与普通股筹资相比较,留存收益筹资不需要发生筹资费用,资本成本较低。

(2)维持企业的控制权分布。利用留存收益的筹资,不用对外发行新股或吸收新投资者,由此增加的股权资本不会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控制权。

(3)筹资数量有限。当期留存收益的最大数额是当期的净利润,如果发生亏损就没有利润的留存。另外,股东和投资者往往期望企业发放一定的股利,保持一定的股利支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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