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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生产方式分析与黑格尔辩证法颠倒

时间:2023-05-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说来,谈到辩证法,人们往往首先想到的是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唯物主义颠倒。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是一种唯物主义对唯心主义的“头足倒置”,从而抛弃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外壳,汲取了其中的合理内核。这种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传统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辩证法问题研究的基本框架。第一个维度是“实践辩证法”的探索。

马克思的生产方式分析与黑格尔辩证法颠倒

一般说来,谈到辩证法,人们往往首先想到的是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唯物主义颠倒。在此基础上,“辩证唯物主义”被界定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并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得到了验证和应用。然而进入新世纪以来,一方面,借由“历史辩证法”的讨论,“历史唯物主义”已经摆脱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定位而日益凸显出自身的方法论内涵;另一方面,政治经济学批判特别是《资本论》中的哲学正获得越来越多的关注,马克思和黑格尔的关系总是为学界以不同的方式重新提及。相应的,一个新的焦点问题被摆上了台前案头:如何理解辩证法的“合理形态”,这种“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法与政治经济学批判之间存在着怎样的理论关联?

依马克思自己的表述,“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从《资本论》第二版跋中这些“著名的引言”出发,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在黑格尔那里,是思辨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在马克思这里,则是现实的唯物主义辩证法。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是一种唯物主义对唯心主义的“头足倒置”,从而抛弃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外壳,汲取了其中的合理内核。因此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形成可以顺理成章地追溯到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以下简称《批判》)手稿中对思辨哲学“逻辑的、泛神论神秘主义”的“主谓颠倒”。这种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传统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辩证法问题研究的基本框架。然而,回到马克思的文本和思想探索历程中去,上述观点必须直面一个尖锐的理论挑战。

且不论究竟是“主谓颠倒”还是“主宾颠倒”这样一个极易造成解释偏向的翻译问题,抑或马克思自己是否使用过“头足倒置”来表述自己的辩证法这样一个文本细节,单就辩证法的颠倒这一主题而言,一方面,从马克思的“主谓颠倒”到《资本论》的“头足倒置”,出现了十多年的辩证法研究空白。换言之,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转向“真正的实证科学”之后,辩证法连同黑格尔一起被马克思选择性地遗忘了,只是到了1858年初,马克思才在与恩格斯通信中提到了“黑格尔所发现的、但同时又加以神秘化的方法中所存在的合理的东西”。另一方面,正如阿尔都塞在上世纪60年代有关“青年马克思”问题的理论混战中所敏锐指出的那样,马克思对黑格尔的“‘颠倒’这个问题归根到底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把一种意识形态‘颠倒过来’,是得不出一种科学的”。更进一步,辩证法问题上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的颠倒,并非仅仅是哲学立场的转换,而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理论实践”的产物。

简单说来,围绕唯物辩证法所产生的疑问主要集中在:如果承认在青年马克思的“主谓颠倒”和成熟马克思的“头足倒置”之间存在某种理论上的不连续性,那么该到底如何理解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超越,及其“合理形态的辩证法”?实际上,上世纪80年代以降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理论创新已经在两个维度上为彻底解决这一疑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指明了进一步探索的方向。

第一个维度是“实践辩证法”的探索。走出传统苏联哲学教科书体系的藩篱,自觉反思唯物和唯心、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对“对子”,并受西方马克思主义历史辩证法的影响,以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和列宁《哲学笔记》为直接的文本基础,“实践唯物主义”和“实践辩证法”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的重要环节。与“实践唯物主义”讨论的自我反思与深化相一致,“实践辩证法”的探索在很大程度上面临着双重任务:一是对传统的“唯物主义辩证法”理解的“解蔽”,恢复辩证法和人的存在之间的真实联系;二是避免滑向“人本主义”的泥淖,在彰显辩证法的革命性和批判性的同时捍卫其科学性和客观现实性。正是在完成这一双重任务的意义上,我们可以发现“辩证法的实践转向”、“前提批判的辩证法”、“生存论的马克思主义”以及以“历史唯物主义”来定义马克思主义哲学等不同研究路向之间的异曲同工。简单说来,就是在“实践”范畴的理解上通过对“实践”的社会历史内涵的展开,如对“劳动”和“物质生产”范畴的强调等,来实现辩证法从“思维过程”主体到物质“生产过程”主体的“颠倒”或“转向”。

作为上述探索的逻辑结果和理论拓展,第二个维度是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哲学意蕴的再考察。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政治经济学和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为并立的三个组成部分。唯物辩证法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特别是《资本论》中获得论证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马克思经济学手稿的编译和出版,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的推进,政治经济学批判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和发展成为一个持续发酵的焦点话题。在此过程中,一方面是“古典政治经济学”本身的哲学意蕴逐渐为学界所关注,另一方面,作为马克思哲学变革的思想“前件”的德国古典哲学,其中包含的社会历史维度也被不断呈现出来。“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市民社会”与资本主义“物化(物象化)批判”,“资本逻辑”与现代性反思等讨论,都从不同角度触及了“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辩证法这一问题核心。近年来,有关《资本论》哲学研究的热潮更是使其得到了集中的体现。同时还应看到,正是《资本论》哲学的阐释进一步凸显了“主谓颠倒”还是“头足倒置”,即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不同阶段上对辩证法的不同理解这一基本问题。

因此,站在既有学术研究的理论高地之上,走出传统苏联哲学教科书唯物与唯心、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简单二分,从“实践唯物主义”走向“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探索历程中说明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性改造,及其“辩证法的合理形态”的建构,进而说明马克思主义在形而上学批判、意识形态批判与资本批判的统一中实现的哲学变革,就成为一项切实的理论任务。沿着上述思路,笔者将尝试证明:“主谓颠倒”和“头足倒置”标志着“青年马克思”和成熟时期的马克思批判黑格尔思辨哲学的不同方法论构架,二者的差别反映了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认识程度不同。作为其理论支撑和真实基础的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市民社会”)内在结构和运转机制理解的深化,以及“政治经济学批判”之“批判”含义的推进。

回到马克思的文本和思想演进中去,“辩证法的合理形态”的探索可以划分为这样三个阶段:一是“青年马克思”站在费尔巴哈的立场上对黑格尔思辨体系的“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的“主谓颠倒”;二是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一般原则的基础上,对“把帽子变成了观念”的黑格尔思维抽象的批判性说明,并选择“实证的历史科学”来超越这种抽象;三是在《资本论》及其手稿的写作过程中,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重新发现。在将黑格尔辩证法科学指认为“头足倒置”的基础上,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实现了一种“双重颠倒”——从思维主体到生产过程主体的转向,以及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头足倒立”着的“现实抽象”的剖析。

众所周知,马克思与黑格尔的第一次交集发生在1837年下半年。在那封著名的“给父亲的信”中,马克思提到在自己“法的形而上学”的体系建构失败后,开始“从理想主义(唯心主义),转而向现实本身去寻求思想”。并且发现自己“最后的命题原来是黑格尔体系的开端”,而自己这部“从哲学上辩证地揭示神性”的著作,“这个在月光下抚养大的我(马克思)的可爱的孩子,象欺诈的海妖一样,把我诱入敌人的怀抱”。也就是说,为了解决“现实的东西和应有的东西之间的对立”,马克思从康德、费希特转向了黑格尔式的思辨唯心主义。

这一认识实际上也构成了马克思“博士论文”与鲍威尔自我意识哲学的潜在区别。受“博士俱乐部”的影响,马克思走向了“青年黑格尔派”,并尝试以伊壁鸠鲁偏斜运动的原子来为“自我意识”作哲学史的论证。但在“自我意识”哲学出路的思考中,马克思更加强调哲学与现实的关系。

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就是哲学的世界化,哲学的实现同时也就是它的丧失。因为自我意识把世界从非哲学中解放出来,同时也就是把它们自己从哲学中解放出来,即从作为一定的体系束缚它们的哲学体系中解放出来。

可以说,在马克思接触黑格尔之初,即站在“自由派”的立场上反对“实证哲学”的过程中,特别强调了“在现实中发现思想”的辩证特征。然而从1843年开始,马克思对黑格尔,尤其是辩证法的态度发生了截然的变化。可资例证的是,不仅在传统的苏联马克思主义研究中,而且在阿温纳里、柯莱蒂、奈格里这样的西方马克思研究者看来,《批判》可以看作是马克思在思想上克服黑格尔的标志。关键的两点是:其一,马克思借用“主谓颠倒”的方法,用唯物主义替代唯心主义,并批判了黑格尔辩证法中泛逻辑的神秘主义;其二,马克思强调真实的矛盾对抗,反对思辨中虚假的辩证统一。抽象地说,上述二者确实可以构成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解的核心框架。前者构成了“唯物主义”理解的基本原则,而从后者出发,又可以引申出马克思后来所提到的辩证法“按其本质来看,是批判的和革命的”观点。

但我们首先要提出的问题是:受费尔巴哈影响,作为《批判》和《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的方法论基础,这种唯物主义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唯物主义?尤其是对照《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的判断,“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这种唯物主义能否作为辩证法合理形态的基础?与之相关,马克思在此期间“对黑格尔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是否实现了对思辨辩证法的批判性改造?

正如既有研究已经证明的那样,马克思在费尔巴哈人本学的基础上所实现的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的转变,只是达到了“一般唯物主义”或“哲学唯物主义”的水平,历史唯物主义的制订还需要经历“第二次”转变。在笔者看来,如果结合费尔巴哈自己对“唯物主义”的态度,以及恩格斯晚年“唯物主义并没有别的意义”的说法,这一转变的核心实质上是一种“人本主义”或“人类学”的唯物主义。也就是说,与费尔巴哈相同,马克思强调哲学的出发点是“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而非已经扬弃了“对象”的思辨“理性”。当然,马克思对费尔巴哈也感到不满,因为“他过多地关心自然而过少地关心政治”。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运用和发展,首先体现在《批判》中的“主谓颠倒”上,并在《手稿》的异化劳动理论中得到了充分的实现。

谈到《批判》中的“主谓颠倒”,往往首先提起的是“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但是回到马克思文本中去,除了这一批判,即“观念变成了主体,而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的关系被理解为观念的内在想象活动”,“使作为观念的主体的东西成为观念的产物、观念的谓语”外,马克思还在讨论“抽象人格”或“国家人格”,以及“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性时也使用了这一方法。可见,马克思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意在反对黑格尔把“观念”作为主体,以及后者在“理性推理的阐释”中所造成的“体系的全部超验性和神秘的二元论”。

与费尔巴哈一样,马克思所理解的主体同样是作为“类存在”的“人”。从这一立场出发,《批判》着力说明黑格尔“国家法”中的“非批判性”和“泛逻辑的神秘主义”。在此过程中,马克思找到了理解这一“神秘主义”的关键范畴,即“私有财产”。在黑格尔关于“立法权”的讨论中,马克思发现了黑格尔辩证法中“最坏的一种混合主义”,“伦理观念的现实性在这里成了私有财产的宗教”。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之所以将“抽象人格”的观念作为主体,是因为其“法哲学”中存在着从封建“地产”这种“本来意义上的私有财产”出发的“政治的唯灵论”和“粗陋的唯物主义”的混合。破除这种“神秘主义”,必须从“感性”“人类”在“市民社会”中的“外化”出发加以说明。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要专门批判“市民社会”的分裂,并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探索人类解放的可能了。同样,也就不难理解《手稿》为什么用异化劳动来说明私有财产,并在论述“共产主义”的第(6)要点中,专门说明“黑格尔的辩证法”了。与费尔巴哈不同的是,马克思在经济学研究中发现“私有财产”构成了黑格尔“国家”和“国民经济学”共同的异化本质,并用人的“类本质”,即“自由自觉的活动”的异化来说明这一事实。因此,对于作为费尔巴哈主义者的马克思来说,黑格尔的辩证法首先是同其“非批判”的“异化”本质相一致的。“费尔巴哈这样解释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从而论证了要从肯定的东西即从感觉确定的东西出发):黑格尔从异化出发,从实体出发,从绝对的和不变的抽象出发,就是说,说得通俗些,他从宗教和神学出发”。而施特劳斯和鲍威尔这些马克思曾经的“同路人”,“对于现代的批判同黑格尔的整个哲学,特别是同辩证法的关系问题是如此缺乏认识”。只有“费尔巴哈是惟一对黑格尔辩证法采取严肃的、批判的态度的人;只有他在这个领域内作出了真正的发现,总之,他真正克服了旧哲学”。

然而有趣的是,在《手稿》中专门论述辩证法片段的后半部分,马克思却在黑格尔与国民经济学对勘的意义上肯定了辩证法的伟大之处。他说:

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非对象化,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可见,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

或者说,在“异化这个规定之内”,黑格尔辩证法也包含着“积极的环节”:

独立于自然界和精神的特定概念、普遍的固定的思维形式,是人的本质普遍异化的必然结果,因而也是人的思维普遍异化的必然结果;因此,黑格尔把它们描绘成抽象过程的各个环节并且把它们联贯起来了。

由此可见,站在费尔巴哈或者说“异化”批判的立场上,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是一种从宗教和神学出发的泛逻辑的神秘主义,需要通过“主谓颠倒”的方式确立新的理论出发点。此外,借助于对私有财产,尤其是“需要”和“分工”的分析,马克思看到了黑格尔辩证法和国民经济学在异化规定内的逻辑同构性,即“在抽象的范围内——把劳动理解为人的自我产生的行动,把人对自身的关系理解为对异己存在物的关系,把作为异己存在物的自身的实现理解为生成着的类意识和类生活”。因此,对黑格尔和国民经济学的批判就不应仅仅满足于“主谓颠倒”,更应深入到“感性”的“对象性活动”内部,去分析这种“抽象”和“异化”的形成及其扬弃之路。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感性”的“人类”概念暴露出自身“直观”和“非历史”的本质,迫使马克思不得不重新思考自身的方法论路径。

可以说,在《手稿》这一“自反性”的逻辑建构过程中,马克思对待黑格尔辩证法的态度既明确,又矛盾。之所以说明确,是因为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是一种从异化和抽象出发的含混的折中主义和泛逻辑的神秘主义,需要从“感性”的“对象性活动”出发揭示存在于思辨辩证法和国民经济学中的异化现实。之所以说矛盾,是因为马克思在“私有财产”的运动、“市民社会”的研究特别是对现代“工业”的分析中,发现费尔巴哈式的人本主义出发点本身并不可靠。或者说,为了说明现代“市民社会”的内在分裂,以及“一种非人的力量统治一切”的秘密,不必需要一种“类本质”(类存在)的设定,但却要在“对象性活动”的自我展开中去寻求。或者说,无论是从宗教和神学出发的黑格尔思辨体系,包括作为其“漫画式”完成的“自我意识”哲学,还是在人本主义立场上确立了唯物主义原则的费尔巴哈,都不是一种从现实出发的科学的历史观。但问题是,对于费尔巴哈人本主义迷障的戳穿,又恰恰是借由政治经济学语境中与“所有制”互为表里的“分工”和“需要”,以及黑格尔辩证法中对自我意识的对象化和劳动的批判性分析所实现的。

因此,马克思在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自身的理论任务就是双重的。其一,在反神学、反宗教的意义上强调唯物主义,来反对思辨辩证法及其“漫画式”的完成。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对手不仅有黑格尔的思辨体系,“老年黑格尔”派的“实证哲学”,还有“青年黑格尔”派中的“自我意识”哲学。其二,在扬弃“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意义上,尝试在现实的“对象性活动”的“实证”研究中,批判存在于“国民经济学”和黑格尔辩证法中“统治一切”的“非人力量”。从这一点出发,马克思的对手就不仅包括政治经济学和作为“哲学家”的黑格尔,还涉及“人类学”家费尔巴哈以及功利主义的同路人施蒂纳。显然,后者是更为根本,也更为艰巨的理论使命。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在1845年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暂时告别了黑格尔的辩证法。

就第一重任务而言,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的第一部著作足以完成。《神圣家族》中提道,“黑格尔方法的基本特征”,“用思辨的话来说,就是把实体了解为主体,了解为内部的过程,了解为绝对的人格”。而“青年黑格尔派”内部施特劳斯和鲍威尔关于实体和自我意识的争论,是在黑格尔的思辨范围之内的争论。……前者以斯宾诺莎主义为出发点,后者则以费希特主义为出发点。……只有费尔巴哈才是从黑格尔的观点出发而结束和批判了黑格尔的哲学。费尔巴哈把形而上学的绝对精神归结为“以自然为基础的现实的人”,从而完成了对宗教的批判。同时也巧妙地拟定了对黑格尔的思辨以及一切形而上学的批判的基本要点。

更进一步,在《手稿》对黑格尔辩证法“异化规定内积极环节”理解的基础上,《神圣家族》结尾部分给出了这样的判定:

如果说黑格尔的“现象学”尽管有其思辨的原罪,但还是在许多方面提供了真实地评述人类关系的因素,那末鲍威尔先生及其伙伴却相反,他们只是提供了一幅毫无内容的漫画,这幅漫画只是满足于从某种精神产物中或从现实的关系和运动中撷取一种规定性,把这种规定性变为想象的规定性、变为范畴,并把这个范畴充作产物、关系或运动的观点。……把现实的人变成了抽象的观点。(www.xing528.com)

就第二重任务而言,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显然是一项理论的副产品。在《形态》中,马克思不仅继续了对鲍威尔的批判,而且进一步清算了自己此前的理论方法,批判了包括黑格尔、费尔巴哈、施蒂纳在内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在这个过程中,同时发生了话语方式和理论逻辑的双重转变。在话语方式上,表现为从哲学话语,如“自我意识”和“异化”,向经济学话语,如“分工”、“所有制形式”、“生产力”、“交往形式”的转变。而在理论逻辑上则表现为,从“现实的个人”出发,在一定的“生产方式”的展开和内在对抗中理解社会的形态和历史的变迁。站在“实证的历史科学”基础上,黑格尔辩证法显然是一种“泛逻辑的神秘主义”,这种作为“神秘力量”的“一般性和概念”的瓦解将在物质生产中,尤其是分工和所有制形式的矛盾对抗中得到唯物主义的说明。

作为对“神秘力量”的辩证运动的唯物主义批判,马克思对于“关系”和“观念”的分析值得我们特别注意。在“费尔巴哈”章的最后曾经提到这样的说法,“物只有在交往中并且不以权利为转移时,才成为物,即成为真正的财产(一种关系,哲学家们称之为观念)”。“在哲学家们看来关系=观念。他们只知道‘人’对自身的关系,因此,在他们看来,一切现实的关系都成了观念”。作为对上述观点的阐释,《形态》正文中提道:

直到现在存在着的个人的生产关系也必须表现为法律的和政治的关系。在分工的范围里,这些关系必然取得对个人来说是独立的存在。一切关系表现在语言里只能是概念。相信这些一般性和概念是神秘力量,这是这些一般性和概念所表现的实际关系获得独立存在以后的必然结果。除了通俗头脑对这些一般性和概念是这样看法以外,政治家和法学家还对它们有特殊的看法和想法,分工的结果使政治家和法学家注定要崇拜概念并认为一切实际的财产关系的真实基础不是生产关系,而是这些概念。

在此基础上,对黑格尔思辨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异化”现实的扬弃,就必须在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中,打碎这些关系(观念)的独立存在。

个人关系向它的对立面即向纯粹的物的关系的转变,个人自己对个性和偶然性的区分,这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是一个历史过程,它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具有不同的、日益尖锐的和普遍的形式。在现代,物的关系对个人的统治、偶然性对个性的压抑,已具有最尖锐最普遍的形式,这就给现有的个人提出了十分明确的任务。这种情况向他们提出了这样的任务:确立个人对偶然性和关系的统治,以之替代关系和偶然性对个人的统治。

这也就解释了《哲学的贫困》中那个著名的比喻,“如果说有一个英国人把人变成帽子,那么,有一个德国人就把帽子变成了观念”。回到《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中的“第一个说明”中,问题在于:“经济学家向我们揭示了生产怎样在上述(资产阶级生产)关系下进行,但是没有说明这些关系是怎样产生的,也就是说没有说明产生这些关系的历史运动”。“既然我们忽略了生产关系(范畴只是它在理论上的表现)的历史运动,既然我们只想把这些范畴看作是观念、不依赖现实关系而自生的思想,那么我们就只能到纯理性的运动中去找寻这些思想的来历了”。“既然把任何一种事物都归结为逻辑范畴,任何一个运动、任何一种生产行为都归结为方法,那么由此自然得出一个结论,产品和生产、事物和运动的任何总和都可以归结为应用的形而上学”。这正是“黑格尔为宗教、法等做过的事情”。用《形态》中的话说就是,“在黑格尔看来,近代世界也已化为抽象思想的世界,黑格尔把与古代哲学家相对立的近代哲学家的任务确定如下:古代人必须把自己从‘自然的意识’中解放出来,‘把个人从直接的感性方式中清洗出来并把个人变为被思维的和思维着的实体’(变为精神),而近代哲学必须‘取消僵硬的、确定的、不动的思想’。黑格尔补充道;这由‘辩证法’来完成”。

在马克思看来,政治经济学将现实的物质生产方式中所发生的关系的抽象,作为一种“神秘的力量”独立出来。而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则将这种抽象的“关系”等同于“观念”,并以“观念”的辩证运动来替代现实的人的存在方式。由此可见,在初创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马克思将辩证法看作是黑格尔的形而上学(哲学)的方法,并在经济学研究的基础上,选择从物质生产方式出发批判性地说明这种形而上学,以及与之同体的政治经济学的非历史本质。从这一立场出发,蒲鲁东的“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不过是一种对作为意识形态的辩证法的错误运用而已。对于这样一种非历史的“抽象”的破除,这样一种“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瓦解,也必须在“以对抗为基础的生产方式”中来加以考察。

如上所述,从1847年到1857年马克思一度远离了黑格尔辩证法的讨论。在他心目中,作为黑格尔思辨形而上学的方法的辩证法,尽管包含了合理的环节,但首先是一种“泛逻辑的神秘主义”。超越这种“辩证法”的任务,应该交由从物质生产出发的“资产阶级生产方式”批判来完成。但有趣的是,在《资本论》的直接创作过程中,马克思却又开始重新关注黑格尔和辩证法。他在1858年初致恩格斯的信中说道,“如果以后再有功夫做这类工作的话,我很愿意用两三个印张把黑格尔所发现的、但同时又加以神秘化的方法中所存在的合理的东西阐述一番,使一般人都能够理解”。问题是:马克思为什么会重提辩证法,马克思在黑格尔辩证法中发现了什么,这一发现意味着什么?

就第一个问题而言,马克思和恩格斯已经在不同的地方给出了自己的回答。在同一封信中,马克思说道,“我(马克思)又把黑格尔的《逻辑学》浏览了一遍,这在材料加工的方法上帮了我很大的忙”。恩格斯则在他为《政治经济学批判》(1859)所作的书评中,给出了专门的解释。

应该用什么方法对待科学?一方面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它具有完全抽象的“思辨的”形式,黑格尔就是在这种形式上把它留下来的;另一方面是平庸的、现在重新时兴的、实际上是沃尔弗式的形而上学的方法,这也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写他们那些缺乏联系的大部头著作时采用的方法。

马克思过去和现在都是唯一能够担当起这样一件工作的人,这就是从黑格尔逻辑学中把包含着黑格尔在这方面的真正发现的内核剥出来,使辩证方法摆脱它的唯心主义的外壳并把辩证方法在使它成为唯一正确的思想发展形式的简单形态上建立起来。马克思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就是以这个方法作基础的,这个方法的制定,在我们看来是一个其意义不亚于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成果。

也就是说,马克思之所以重新提起黑格尔,并强调辩证法神秘形式之中的合理内核,在直接的意义上是服务于政治经济学批判科学方法论的制定和说明的。经过1848年革命的反思,《伦敦笔记》在危机、货币、工人阶级状况等问题上的进一步探索,以及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资产阶级社会形态的深入分析后,马克思在进行政治经济学批判并不断修订《资本论》的“叙述方式”的过程中,对于黑格尔辩证法和政治经济学的“物化”本质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及其抽象表现“价值形式”的分析中,马克思包括恩格斯都发现:正是由于政治经济学批判所面对的对象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所具有的神秘化和颠倒性,要真正完成这一任务,除了必须坚持“唯物主义基本观点”,从物质生产出发分析并寻求克服这一“物化”的现实路径之外,还必须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法论说明中重新回到黑格尔。换言之,尽管黑格尔的辩证法具有思辨的外观,却到处渗透着实在的内容。这一点在19世纪中叶以降庸俗的实证主义形而上学甚嚣尘上的思想史语境中展现出自身特殊的理论价值。可以印证上述观点的例子有多处。

《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以下简称《大纲》)《导言》中,马克思在谈到“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时,批判了黑格尔对这一方法的滥用。

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他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

然而,尽管这种滥用的辩证法本身是一种唯心主义,但在形式上却同资产阶级财富有着深刻的结构相似性。在“资本”章中,马克思提道:

重要的是应当指出,财富本身,即资产阶级财富,当它表现为中介,表现为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两极间的中介时,总是在最高次方上表现为交换价值。这个中项总是表现为完成的经济关系,因为它把两个对立面综合在一起,并且归根到底,这个中项总是表现为片面的较高次方的东西而同两极本身相对立;因为最初在两极间起中介作用的运动或关系,按照辩证法必然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即这种运动或关系表现为自身的中介,表现为主体,两极只是这个主体的要素,它扬弃这两极的独立的前提,以便通过这两极的扬弃本身来把自己确定为唯一独立的东西。在宗教领域内也是这样,耶稣,即上帝与人之间的中介——两者之间的单纯流通工具——变成了二者的统一体,变成了神人,而且作为神人变得比上帝更重要;圣徒比耶稣更重要;牧师比圣徒更重要。

《资本论》德文第一版还在同黑格尔相参照的意义上提到了“观念的物”的说法,即上文提到的“表现为主体”的辩证运动的“关系”。马克思说,“本身是抽象的、没有其他的质和内容的人类劳动的对象性,必然是抽象的对象性,是观念的物”。借用恩格斯在致施密特的信中所描述的:

实际上,我们头脑中的辩证法只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进行的、并且服从于辩证形式的现实发展的反映。即使把马克思的从商品到资本的发展同黑格尔的从存在到本质的发展作一比较,您也会看到一种绝妙的对照:一方面是具体的发展,正如现实中所发生的那样;而另一方面是抽象的结构,在其中非常天才的思想以及有些地方是极其重要的转化,如质和量的互相转化,被说成一种概念向另一种概念的表面上的自我发展。这类例子,还可以举出一打来。

当然,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用黑格尔的方式来阐述政治经济学’通过批判使一门科学第一次达到能把它辩证地叙述出来的那种水平,这是一回事,而把一种抽象的、现成的逻辑体系应用于关于这一体系的模糊观念上,那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对于《资本论》阐述方式中的辩证特征,恩格斯也在上述意义上斩钉截铁地鼓励马克思说,“这已经无法修改了,谁能辩证地思维,谁就能理解它”。可以说,正是由于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动本身具有这样一种辩证特征,马克思才会在《资本论》中重新拾起黑格尔辩证法的武器,将其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叙述方法,并在这一叙述过程中暴露资本“物化”现实自身的边界。套用当代激进哲学中的一句名言,“资本的界限就是资本自身”。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指出:

黑格尔的思维方式不同于所有其他哲学家的地方,就是他的思维方式有巨大的历史感作基础。形式尽管是那么抽象和唯心,他的思想发展却总是与世界历史的发展平行着,而后者按他的本意只是前者的验证。真正的关系因此颠倒了,头脚倒置了,可是实在的内容却到处渗透到哲学中;何况黑格尔不同于他的门徒,他不像他们那样以无知自豪,而是所有时代中最有学问的人物之一。

更为明晰的证明出现在《资本论》第二版跋那段“著名的引文”中,

辩证法,在其神秘形式上,成了德国的时髦东西,因为它似乎使存在事物显得光彩。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因其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现在让我们回到本书的主题,我们在马克思不同时期的文本中发现了马克思、恩格斯对自己的理论成果同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的不同表达。既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不同,又有神秘体系和合理内核的差异,而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话语内部,又涉及“主谓颠倒”和“头足倒置”等不同的说法。那么,结合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制订和政治经济学批判逻辑的推进,我们该到底如何理解“辩证法的合理形态”?如果我们选择并坚持“唯物主义辩证法”这一经典表述来定义这一理论,那么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可能有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套用流行的语言学结构主义表述,“唯物主义”这一概念的“所指”本身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在不同思想语境的“能指链”中确立自身的意义指向。回到马克思的原初语境中去,“唯物主义”强调的并非是一种从僵化的物质“实在”出发建构理论体系的探索,而更多是在一种批判性的、颠倒抽象的思辨唯心主义的意义上来使用的。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多次强调,“除此以外,唯物主义没有什么别的含义”。

其二,如果尝试选择一种“方便说法”来给出对“合理形态的辩证法”的清晰的界定,笔者愿意尝试使用“双重颠倒”的说法来“述行”(per-form)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科学方法。即一方面是坚持从物质生产出发,而非从颠倒的抽象观念(关系)或非历史的意识形态话语出发,来制订剖析“资产阶级社会(市民社会)”和“客观抽象”的研究路径;另一方面是必须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剖析中说明客观发生的颠倒的“物化”现实的扬弃之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的辩证法以思辨的方式颠倒地映现了“倒立着跳舞”的资本主义“物化”现实,然而却为庸俗的实证主义形而上学的瓦解准备了条件。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成为观念而甚至把它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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