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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推进城乡连接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从事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办好庄稼医院,面向农民开展各种技术服务。对供销合作社创办的符合《南昌市市区集贸市场建设标准》的应优先予以资金补助。支持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作,举办好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及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对接活动。

加速推进城乡连接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按照全国总社《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示范要求》(供销农字〔2009〕2 号),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的传统优势及已形成的主渠道作用,支持供销合作社在三年内培育年销售额超1 亿元以上的农资连锁龙头企业6 个,在粮食主产区和交通枢纽,完善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每个县(区)社至少要建立1 个以上区域性农资配送中心。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大幅提高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覆盖面,大力发展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放心店,构筑规模化、网络化、超市化、信息化的农资现代经营服务体系。制定农资配送中心、农资放心店建设与改造规范,三年内在全市建标准化农资配送中心10 个,标准化农资放心店150个,其中乡级店30 个,村级店120 个。对验收合格通过的一次性以“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每个配送中心原则上按50 万元标准补助,每个乡级农资放心店按3 万元标准补助,每个村级农资放心店按1 万元标准补助,但均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从事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办好庄稼医院,面向农民开展各种技术服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扶持化肥生产,增加淡季储备”的要求(中发〔2009〕1 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2009 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赣发〔2009〕4 号),完善市、县(区)两级淡季化肥储备财政贴息制度,进一步使淡季化肥储备财政贴息制度化、常态化。物价、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储备贴息的监督管理,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对承储企业在化肥质量、存储数量、仓储方式和销售价格等方面的指导监督,确保化肥供应市场稳定,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2.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快传统经营网络改造升级,加强区域物流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农村零售终端建设,逐步形成县有配送中心、乡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连锁经营体系,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支持供销合作社制定农村日用消费品经营服务网络建设规范,三年内在全市培育年销售额超5000 万元的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6个,建设标准化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10 个,乡级超市30 个,村级便利店120 个,对验收合格通过的一次性以“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每个配送中心原则上按50 万元标准补助,每个乡级超市按3 万元标准补助,每个村级便利店按1 万元标准补助,但均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点多面广的优势,支持社属烟花爆竹企业开展烟花爆竹的批发经营,构建和规范以安全经营、安全消费为重点的烟花爆竹经营网络。在制定产业政策、行业规划、产品标准等方面,供销、安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应重视发挥南昌市烟花爆竹行业协会的作用。

3.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办的农产品批发(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建立健全检验检测、资金结算、信息服务系统。对供销合作社创办的符合《南昌市市区集贸市场建设标准》的应优先予以资金补助。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办、领办、引办的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要求,在全系统每年评定10 个发展势头好,带动能力强,辐射面积广,助农增收快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予以5 万元补助。支持供销合作社积极开展以创业经营管理、创新经纪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初、中级农产品经纪人职业培训,大力加强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每年开展“十强农产品经纪人”评选活动,每人予以3000 元奖励。支持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作,举办好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及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对接活动。(www.xing528.com)

4.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上升国家战略为契机,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家部委试点城市要求,在市区每1500—2000 户设立一个废品回收点,做到“七统一、一规范”,实行规范经营,绿色回收,分三年配套设立6 座再生资源回收分捡中心。由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对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业实施管理,对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企业、个体户备案登记,负责制定回收企业、回收网点、交易市场的建设规划和布局。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清洁工程”建设,负责承担全市农村可利用垃圾回收工作,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操作标准,以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为目标,指导农户和农村保洁员对可利用垃圾进行分拣分类,探索做好电池等有害垃圾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引领和带动全市再生资源向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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