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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安排用地时序,强化计划调控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划拨住宅用地补办出让手续或转让用于商品住宅建设的,一并纳入商品住宅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对位于生态保护核心区的市县,停止安排新增外销型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其他产业项目因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需要予以限制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项目用地年度计划管理。严禁就商品住宅项目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在签订的相关招商协议中,不得约定为产业项目配套安排商品住宅用地。

合理安排用地时序,强化计划调控

(五)实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将土地批后供地率、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处置率、人地挂钩等指标作为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重要依据。对现有建设用地总量已临近规划建设用地总量的市县、位于生态保护核心区的市县以及建设用地存量规模较大、利用粗放、产出效益低、补充耕地能力不足的市县,适当调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对近5年平均供地率低于60%的市县,除国家重点项目、省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应按照批准文件明确的用途供应,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因规划调整等原因确需按照新用途供应的,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六)加强年度商品住宅用地计划管理。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们根据各市县年度商品住宅建设规模、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数量、商品住宅土地供应价格、商品住宅销售均价等情况确定商品住宅用地年度计划。划拨住宅用地补办出让手续或转让用于商品住宅建设的,一并纳入商品住宅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对位于生态保护核心区的市县,停止安排新增外销型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全面停止办理产权式酒店用地审批手续(含农用地转用、土地供应和改变用途审批)。农垦历史遗留土地问题处置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产业项目因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需要予以限制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项目用地年度计划管理。(www.xing528.com)

(七)分类商品住宅用地供给管控。坚持住宅项目用地多轨制、分类别保障。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农村住房更新改造,保障本省居民基本性住房需求;鼓励租赁住宅用地供应,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用地保障制度;合理有序配置面向岛外居民的商品住宅用地,通过市场调节投资性住房需求。对存量商品住宅用地规模较大以及土地利用效益较低的市县,相应减少直至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严禁就商品住宅项目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在签订的相关招商协议中,不得约定为产业项目配套安排商品住宅用地。禁止将商品住宅用地与其他产业项目用地捆绑或搭配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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