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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环境对于......(具体内容)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范围由财政、税务等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2011年10月27日,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推荐性国家标准,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2012年,上述3 项政策均将继续施行,并将进一步深化。

政治法律环境对于......(具体内容)

汽车市场,尤其轿车市场是政策市场。因此,汽车市场营销必须十分重视研究营销的政治法律环境。一定的政治体制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经济体制。一般来说,政治对汽车营销的影响大多是通过经济体制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表现出来的。在国内市场上,政府通过改革经济体制和制订经济政策的方式制约着汽车的生产和经营,并给汽车市场营销的每个环节都打上意识形态的烙印;在国际市场上,不同意识形态以及政党、政局、政策的变化也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汽车的市场营销。

国家的汽车政策主要包括汽车产业政策、汽车企业政策、汽车产品政策及汽车消费政策4 个方面。

1)汽车产业政策

2011年,国内汽车市场为政策所左右的态势十分明显,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下,汽车产业相关政策也由以促进汽车消费为主向以鼓励汽车技术进步为主转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2011年2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车船税法》将排气量作为乘用车计税依据,增加了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减征或免征车船税的优惠。排气量在2.0 L 及以下的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降低或维持不变;2.0 ~2.5 L(含)的中等排量车,税额幅度比现行税额幅度适当调高。2.5 L以上大排量乘用车,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体现了对汽车消费和节能减排的政策导向。

2011年12月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细化了应税车船的范围,规定了机动船舶游艇的具体适用税额,细化了税收优惠的规定。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具体范围由财政、税务等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2)《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2011年10月27日,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推荐性国家标准,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醛、乙醛等浓度要求,主要适用于销售的新生产汽车,使用中的车辆也可参照使用。此前,《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在2009年发布了征求意见稿,此次正式发布的内容和征求意见稿基本相同,特别是在污染物指标及极限数值方面。

据了解,这两年涉及车内空气质量检验设备的欧美厂商已进入中国,但采购此设备的车企只是看中车辆出口时能否符合海外市场法规,车辆在国内市场销售时,厂商鲜有宣传,消费者也无法科学评判。此政策出台将让中国消费者,车企有标准可依据,便于解决车内空气质量纠纷。

(3)新能源汽车或拨云见日

2011年12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官方网站发布,电动汽车充电接口通信协议的四项国家标准已于近日批准发布,并于2012年3月1日起实施。这4 项国家标准将为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重要的技术和标准支撑,对健全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外,目前国家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鼓励政策有3 项:一是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二是在5 个试点城市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三是对消费者购买“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

2012年,上述3 项政策均将继续施行,并将进一步深化。2011年9月8日,商务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国际化推进重点包括新能源汽车产业,2012年出台了实施细则。同时,也出台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

(4)自主品牌车企获大力支持

2011年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公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将汽车整车制造条目从鼓励类删除。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认为,中国整车制造能力已经很强了,无论是合资还是独资企业,整车制造生产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的年产量已经达到1 800 万辆,排在世界前列,成为汽车生产和消费的最大市场,特别是国内自主品牌更快的成长,也使得外资发挥作用的空间相对有限,将汽车整车制造从鼓励类删除,也是考虑鼓励国内企业更好地发展。

据了解,新《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提高了外商投资项目准入门槛,包括要求新建乘用车项目须有配套的发动机生产,并且继续坚持对外商投资整车项目50%股比的限制,同时规范了汽车产品标志,进一步保护和支持自主品牌车企的发展。

(5)节能减排标准进一步提升

工信部发布的信息显示,第三阶段油耗目标值标准在2012年的1月1日起实行。由于2011年是导入期,所以油耗目标值为6.9 L/100 km。通过一年多的节能汽车推广,新生产的1.6 L 及以下乘用车提前达到第三阶段油耗目标值标准(6.9 L/100 km)的比例已超过60%。节能车补贴政策使三阶段油耗目标的推进明显加速,效果较好。未来的油耗政策将是车市的重要政策。

目前,我国尚未发布3.5 t 以上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及限值的国家标准,在行业标准正式发布实施的基础上,下一步将制订完成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www.xing528.com)

(6)汽车企业准入门槛设定

2011年11月16日,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发布《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据悉,此次《规则》的发布,是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建设的进一步完善,该项政策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在乘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管理方面,《规则》提高了要求。乘用车生产企业的投资项目应当按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先行办理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待项目建设完成后,方可申请准入。具体来看,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必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具备必要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规定、具备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能力、具有产品营销和售后服务的能力等。

《规则》对乘用车产品准入也作了明确规定:乘用车产品符合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有关标准规定;乘用车产品经工信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乘用车产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建立统一的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准入管理制度,一直是我国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改革方向。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规则》发布标志着乘用车产业的准入门槛将被提高,产业向升级转型的目标积极迈进。新规则提升了产业资本进入的门槛,对产品和企业的要求都很高,该政策有望遏制目前自主品牌盲目进入乘用车行业的趋势。

(7)二手车过户更便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修订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2012年1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中的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将全面取消,调整实地验车范围。此举将大大减轻二手车交易手续,促进二手车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8)校车安全标准出台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车幼儿、学生的人身安全,国务院法制办2011年12月11日公布《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路线及其站点,为需要乘车上学的学生提供方便。

2011年12月27日工信部就《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4 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新标准对校车车身结构、外观标示、装载质量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制订原则一切围绕“安全”,突出安全。其中,多项新规定参照美国校车标准及欧洲客车标准。新标准一切围绕“安全”,突出安全,不体现与安全无关的内容;标准制订时参考美国联邦的校车安全标准和美国部分州的校车法规以及欧洲客车标准,同时考虑中国比国外更加复杂的道路使用情况,制订适合中国特色的校车标准。

2)汽车消费政策

汽车消费即销售,汽车销售即发展。政府对汽车消费的态度以及相关的消费政策,往往可以更为直接地促进国家汽车工业的发展。一般来说,汽车消费政策可分为鼓励汽车消费政策和鼓励汽车更新政策两种类型。

(1)制订鼓励汽车消费政策

德国是“汽车之父”的故乡,也是汽车生产大国。岂不知,德国还是世界著名的汽车消费大国。德国所以能够成为世界上汽车密度最高的国家之一,不但得益于其国民经济高速发展,也是因为德国政府制订了刺激汽车消费的政策。这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4 个方面:第一,尽量简化购车手续。在德国办理购车手续极为方便,除了车价以外,只需再付几马克的牌照费,便可在几分钟内办妥全部购车手续。第二,尽量降低消费税率。在德国,只征收机动车税,而且税款很低。机动车税根据汽车废气排放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排气量越小,税收就越低。第三,支持顾客灵活付款。为了鼓励人们购买汽车,德国政府还支持汽车商向顾客提供分期付款服务,而且利息相当优惠。此外,贷款、租赁、减息延时、信用透支等,也都是西方发达国家鼓励汽车消费的付款形式。第四,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德国政府还投入大量资金,修筑公路等基础设施以保证汽车畅通无阻。目前,德国不仅有纵横交错的高速公路,还有四通八达的联邦公路和乡村公路,道路桥梁均不收费,其目的是让消费者觉得,拥有自己的汽车并在公路上驰骋是一件非常快意的事情。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也制订了许多鼓励汽车发展的政策;但是,却又执行着抑制汽车消费的策略。这种看似相互矛盾的政策,其实又是高度统一的。因为计划经济是短缺经济,汽车数量与汽车需求之间的差距如天壤之别,那就只能以各种理由来抑制汽车的消费。

(2)制订鼓励汽车更新政策

鼓励汽车消费是针对汽车的潜在消费者而言的,而鼓励汽车更新则是针对汽车的现在消费者来说的。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只有不断地废旧更新,汽车消费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汽车更新确实是皆大欢喜的事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更新却不是行政命令可以解决的。新时代需要新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鼓励汽车更新的政策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新车更换政策,对愿意更换新车的消费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第二,旧车报废政策,即执行科学的汽车报废标准以促进汽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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