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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类型:市场、自然和行政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从进入障碍角度分,可以把垄断划分为三大类型,即市场垄断、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自然垄断一般在公用事业领域形成,由政府给予某种特权而产生。从成本的角度来说,自然垄断要求单个厂商组织生产,但是单个厂商进行生产进而占领整个市场以后,就很有可能产生垄断价格。

垄断类型:市场、自然和行政

在“市场与厂商均衡”一章中已经分析了垄断的一些有关内容,这里要从另一些方面对垄断再进行分析。

如果从进入障碍角度分,可以把垄断划分为三大类型,即市场垄断、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

1.市场垄断

市场垄断是指少数公司利用其资本、技术或管理上的优势,取得具有市场势力的垄断地位。它是市场竞争自发形成的结果。这种垄断被称为“结构性垄断”,即通过正当竞争实现的市场瓜分,有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的积极作用,它不但不会招致非议,反而有可能是消费者所欢迎的。由于担心潜在的竞争对手进入这个市场,所以垄断者不敢使垄断利润太高。但是,某些垄断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也会采用操纵价格、划分市场、价格歧视、联手抵制、非法兼并等不正当手段来排斥竞争,这个时候,消费者的利益就会受到威胁。

2.自然垄断(www.xing528.com)

自然垄断是指单个企业生产给定数量的多种产品的总成本小于多个企业生产该产品组合时的总成本。也就是说,在该产业组织生产的最有效的方式是只允许某个企业进行生产,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来生产这个行业的产量,则该产业生产的平均成本就会比一个企业生产时要高得多。例如,电力供应,一个城市对电力的需求量是相对稳定的,即电力产量是相对稳定的,如果多个企业都来生产或供应电力,它们分得的产量都将小于由一个企业生产电力时的产量,而此时每个企业生产电力的成本基本不变,因此单位产品的平均成本就高。不仅如此,社会生产该产品的总成本会大大提高,因为每个企业都要安装电力供应的基础设施。所以,在这样的行业,由一个企业单独生产该产品,其成本是最低的。自然垄断一般在公用事业领域形成,由政府给予某种特权而产生。对自然垄断,最新的理论以成本的劣加性来定义,即在一定的产出范围内,如果成本函数是处处劣加的,那么该产业就是自然垄断产业。所谓成本劣加性,指的是在一定的产出范围内,总产出的增加速度快于总成本的增加速度。从成本的角度来说,自然垄断要求单个厂商组织生产,但是单个厂商进行生产进而占领整个市场以后,就很有可能产生垄断价格。

3.行政垄断

行政垄断是指由法律或政府行政权力直接产生的、或由行政权力的滥用而产生的、受到行政权力支持和保护的一种市场力量及其限制竞争的行为。也就是说,行政垄断是基于行政权力形成的垄断,实际上是行政权力对行业的过度干预和保护,包括贸易保护(实行高关税、配额制)、投资保护(提高进入门槛、审批制)和政治保护(官商一体化、级别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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