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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云南“十四五”期间,必须营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才能确保经济活力十足。推动将国内外先进的营商环境经验纳入自贸试验区、滇中新区制度创新范畴进行先行先试。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机制,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营商环境考核监督。

持续深化营商环境改革

随着交通条件加速改善、信息化深度演进、招商引资政策趋同等影响,决定资本、项目、人才等高端要素流向的根本因素,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云南“十四五”期间,必须营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才能确保经济活力十足。

1.树立自贸区、滇中新区营商环境新标杆

以跑出高质量的“自贸区速度”“国家级新区速度”为目标,通过政策先行先试,使自贸试验区、滇中新区在办理施工许可、开办企业、跨境贸易、财产登记等方面提档升级,切实破解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体制机制难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根据需要依法有序下放管理权限,自贸区和新区在承接基础上加大流程再造力度,推广承诺制信任审批和“容缺受理”,推行重点产业项目全流程代办帮办,不断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结合实际,推出一批具有云南特点的自主改革事项。推动将国内外先进的营商环境经验纳入自贸试验区、滇中新区制度创新范畴进行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国际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结合自贸试验区改革,探索国际组织登记和管理模式创新。

2.持续深化“放管服”

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缩短企业商标注册周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滇中新区实施“证照分离”证照改革全覆盖,将更多的审批事项纳入“照后减证”改革范围,并在全省推广。创新实践“一号申请、一网办理、一窗通办”,实现全省服务“一网通办”,争取“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先建后验管理模式。探索实施生产许可“一企一证”,推动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各许可管理环节的“一码贯通”。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惩戒机制,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营商环境考核监督。

3.降低企业运营成本(www.xing528.com)

全面落实国家普惠性和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90%以上的主要办税事项提供“全程网办”服务,扩大税务“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年纳税时间压缩至120个小时内。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落实好进一步优化工业用地供应管理政策要求,降低企业用地综合成本。积极帮助企业缓解用工成本上涨压力,对符合条件的按不同情形予以补贴。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持续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以改革推动降低涉企收费,专项治理中介服务收费,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收费清单“一张网”建设,让收费公开透明,让乱收费无处藏身

4.增强政务服务能力

“十四五”期间,为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政府必须明确政务服务目标任务清单,除涉及法律法规国家秘密等外,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必须100%接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政务服务中心按标准化进行改造升级,制定公布“全省通办”事项清单、“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全县通办”事项清单,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下沉。推出300个高频事项套餐式、情景式、主题式服务指南。实行全省开发区内开设产业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立政务服务质量反馈机制,畅通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努力营造浓厚的“亲商、爱商、重商、富商”氛围。

5.完善营商环境法制体系建设

“十四五”期间,云南要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建设,围绕完善营商环境开展立法工作,在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房产交易登记、用水用电用气报装等方面,加快形成完善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重点推进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云南省品牌促进条例等立法项目,依法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拓宽企业参与立法渠道,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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