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富裕县绍文乡绍文村、立新村、团结村、胜利村、全好村、民乐村6个行政村的村民委员会与富裕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签署了《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协议书》,协议将这6个行政村2015年每村下拨的191万元扶贫资金(共计1146万元)整合起来,注入富裕县百米江种植合作社联社,由合作社统一负责资金的使用,投资建设粮食仓容5.8万吨的暂存库。项目达产后总收益按贫困村数量计算,平均分配到6个村。每村所得收益按村集体与贫困户2∶8的比例分配。20%为集体应得的收益,必须用于村级公共或者公益事业,使用前需向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请示,批准后方可实施。80%为贫困户应得收益作为贫困户分红,由各贫困村自行制订分配方案,报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备案后实施。通过这种方式,每个贫困村一年可获红利116万元,直接涉及1610户贫困人口,每户每年能分红700多元。
2016年,富裕县整合专项扶贫资金打捆使用,集中投入到富海镇10万吨粮食仓储项目建设中,采取“资产租赁”的经营模式,每年实现收益200万元,带动贫困户2178户、6139人增收脱贫,实现户增收918元。
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五部委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黑龙江省有20个县纳入,齐齐哈尔市地区有6个:富裕县、泰来县、拜泉县、甘南县、克东县、龙江县。《意见》要求省级以上6个地方的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扶贫部门以县为单元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初审后报送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对各地区上报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予以批复。
图63 吉斯堡村大多数家庭房屋上安装好的分布式光伏设备(塔哈镇提供)
图64 绍文乡投资建设的仓容为5.8万吨的粮食暂存库(县扶贫办提供)(https://www.xing528.com)
吉斯堡村贫困户孙万水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妻子长年有病,他既要照顾妻子,还要打工赚钱供孩子上学。2017年,光伏扶贫项目落到吉斯堡村,他家的房顶符合安装要求,在村里的协调下,他家屋顶安装了20块光伏板,每块每年收入100元,同时,他还享受着村集体房屋屋顶安装的太阳能光伏的收入分红。
目前,吉斯堡村有光伏户117户,其中贫困户有16户,安装户按100元/块/年租金计算,16户贫困户共安装307块,合计收入3.07万元(含在农户屋顶租金内),贫困户最少的安装11块,最多安装28块,每户每年至少可获得屋顶租金收益1100元。按每户安装12块光伏板计算,每户装机规模为3.36kW,总投资约2.4万元,年收益约为3500元,20年收益为6.8万元。
富裕县根据实际情况,把塔哈镇吉斯堡村和肖屯村定为首批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村,在此基础上,光伏项目向全县46个贫困村铺开,2016年6月22日,县政府与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塔哈500MWp集中地面电站项目和吉斯堡1MWp屋顶光伏项目合同书,项目总投资45亿元。
合作的主要条件:一是将1MWp屋顶光伏项目产权无偿送给塔哈镇;二是自行投资8000万元建设一座220kW变电所解决集中地面电站长期送出问题;三是编制扶贫方案费用由华润公司负责。2016年10月底,富裕县与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委托省林业设计研究院编制200.985MWp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上报。2017年2月21日前,华润电力(风能)公司完成了1MWp吉斯堡村光伏屋顶电站项目和200MWp地面集中光伏电站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在塔哈镇吉斯堡村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产业扶贫项目,带动197户贫困户、562人增收脱贫;在塔哈镇肖屯村盐碱地块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站一座,企业将通过售电收入直接扶持全县10个乡镇、90个行政村、8000户贫困户、19985人,实现脱贫,持续获益20年,户年均增收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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