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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计点法的实际应用举例

时间:2023-06-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6-2FES岗位评价方法表6-3FES评分与职级GS等级换算2.美国工业管理协会提出的非体力岗位评价方法很多岗位评价方法将岗位分为非体力与体力两大类。调查委员会认为Hays法只考虑3个因素即知识技能、解决问题能力、责任,忽略了其他重要因素如体力劳动、工作条件等。

因素计点法的实际应用举例

1.美国联邦政府FES法

美国联邦政府人事局(the 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s,OPM)提出的 Factor Evaluation System(FES)方法,又被称为U.S.Civil Service Nine-factor Job Evaluation System。该方法适用于美国联邦政府雇员的非管理职位。采用FES方法对一组岗位进行评分后,再按照美国联邦政府的职务划分体系(Federal Government’s General Schedule Job Classification System)划分为若干等级[35]。(见表6-2和表6-3)

表6-2 FES岗位评价方法

表6-3 FES评分与职级GS等级换算

2.美国工业管理协会提出的非体力岗位评价方法

很多岗位评价方法将岗位分为非体力与体力两大类。(见表6-4)

表6-4 美国工业管理协会岗位评价(适用于非体力人员)(www.xing528.com)

对于体力岗位,国际劳工组织提出了日内瓦岗位评价法。

3.国内外管理咨询公司提出的因素计点法

国际著名管理咨询公司,如Hays group(合益),Hewitt Associates(翰威特)、Mercer(美世)、Watson Wyatt(华信惠悦)等都自行设计了因素计点法。

Hays Group方法(海氏评估法)出现得最早,该方法由合益公司创始人Edward Hay于1943年开发,评价因素为智能水平、解决问题能力、责任,一个评价因素一个评价量表,最后将所得分值加以综合,算出岗位评价得分。20世纪90年代,很多资料都称世界500强中有1/3以上的企业岗位评价时都采用海氏法,但并不意味着Hays方法完美。本书认为该方法过于烦琐,之所以一度有很大的影响力,主要是因为最早提出以及营销得力

1983年起香港公务及司法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咨询委员会联合秘书处(https://www.jsscs.gov.hk/)辖下的薪酬研究调查组,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查,作为香港地区公务员与司法人员调薪的数据依据。1986年该小组发布的薪酬调查报告中《工作因素比较法及所得经验》一段,对Hays方法的不足进行了如下总结:Hays岗位评价方法广为世界各地许多私营机构及政府机构采用,包括澳洲、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英国以及这些国家的州政府、省政府及地方政府。……调查委员会认为Hays法只考虑3个因素即知识技能、解决问题能力、责任,忽略了其他重要因素如体力劳动、工作条件等。该调查方法没有考虑警队及其他纪律部队的工作特殊性。……易于出错,亦易遭曲解。

Hewitt Associates(翰威特)岗位评价包括6个一级因素:知识与技能、影响/责任、解决问题/制定决策、行动自由度、沟通技能、工作环境。

William Mercer(美世人力资源咨询公司)的国际岗位评价系统(International Position Evaluation,IPE)第三版包含4个一级因素(Factor):影响(Impact)、沟通(Communication)、创新(Innovation)、知识(Knowledge),10个二级因素(Subfactor),总分1 225分。评分最终分成48级。

国内咨询公司如北大纵横咨询公司、北森公司均开发有岗位评价方法,其官网可以检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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