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促进国有经济组织权力阳光运行

促进国有经济组织权力阳光运行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指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用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领导干部与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党中央对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同样适用于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经济行为和经济管理。

促进国有经济组织权力阳光运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2012年11月修订党章、2012年12月印发施行《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到2016年10月印发施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党章党规党纪体系,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把依法治党与依规治党提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也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调指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用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1]

“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www.xing528.com)

党的领导干部与各级各类经济组织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党中央对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同样适用于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经济行为和经济管理。由国家会计核算管理中心依法综合管控全部国有性质的各类经济组织的经济业务、经济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合同办理经济业务,一切按法律和政策办事,可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经济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到实处,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经济领域、经济组织,形成全体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自觉、依法、可控行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