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行性研究的概念
可行性研究是指根据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地区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对拟建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全面分析、系统论证、多方案比较和综合评价,以确定某一项目是否需要建设、是否可能建设、是否值得建设,并为编制和审批设计任务书提供可靠依据的工作。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
由经过国家资格审定的适合本项目的等级和专业范围的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单位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形成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总论;建设规模和建设方案;市场预测和确定的依据;建设标准、设备方案、工程技术方案;原材料、燃料供应、动力、运输、供水等协作配合条件;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布置方案;项目设计方案;节能、节水措施;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项目实施进度;投资估算;融资方案;财务评价;经济效益评价;社会效益评价;风险分析;研究结论与建议等。总论,一般包括:报告编制依据(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项目名称、承办法人单位及法人、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等);项目概况(拟建地点、建设规划与目标、主要条件、项目估算投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问题与建议。详细内容可课外了解青藏铁路,如图2.3所示。
图2.3 青藏铁路(https://www.xing528.com)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
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提交书面报告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其他附件(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手续、环保审批手续、拆迁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论证报告、资金来源和筹措情况等手续)上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果在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建设地区或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有变动以及突破投资控制数时,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重新审批。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国家、省、市(地、州)、县(市、区)同意该项目进行建设,何时列入年度计划,要根据其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财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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