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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控制的过程优化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必须以工序作业质量控制为基础和核心。前道工序作业质量经验收合格后,才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4)隐蔽工程验收与成品质量保护凡被后续施工所覆盖的施工内容,如地基基础工程、钢筋工程、预埋管线等均属隐蔽工程。其程序要求施工方首先应完成自检并合格,然后填写专用的隐蔽工程验收单。严格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记录,对预防工程质量隐患、提供可追溯质量记录具有重要作用。

施工质量控制的过程优化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是在工程项目质量实际形成过程中的事中质量控制。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作业过程(工序)构成的,因此,施工质量控制必须对全部作业过程,即各道工序的作业质量持续进行控制。从项目管理的立场看,工序作业质量的控制,首先是质量生产者即作业者的自控,在施工生产要素合格的条件下,作业者能力及其发挥的状况是决定作业质量的关键;其次是来自作业者外部的各种作业质量检查、验收和对质量行为的监督,也是不可缺少的设防和把关的管理措施。

1)工序施工质量控制

工序是人、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方法和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综合起作用的过程。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必须以工序作业质量控制为基础和核心。因此,工序施工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只有严格控制工序质量,才能确保施工项目的实体质量。工序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工序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和工序施工效果质量控制。

(1)工序施工条件质量控制

工序施工条件是指从事工序活动的各生产要素质量及生产环境条件。工序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就是控制工序活动的各种投入要素质量和环境条件质量。控制手段主要有检查、测试、试验、跟踪监督等。控制的依据主要是设计质量标准、材料质量标准、机械设备技术性能标准、施工工艺标准以及操作规程等。

(2)工序施工效果质量控制

工序施工效果主要反映工序产品的质量特征和特性指标。对工序施工效果质量控制就是控制工序产品的质量特征和特性指标能否达到设计质量标准以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工序施工效果质量控制属于事后质量控制,其控制的主要途径是实测获取数据、统计分析所获取的数据、判断认定质量等级和纠正质量偏差。

2)施工作业质量的自控

施工方是施工阶段质量的自控主体。施工方不能因为监控主体的存在和监控责任的实施而减轻或免除其质量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作业质量的自控过程是由施工作业组织的成员进行的,其基本的控制程序包括施工作业技术交底、施工作业活动的实施和施工作业质量的检验以及专职管理人员的质量检查等。

(1)施工作业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是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具体化。施工作业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从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到分部分项工程的作业计划,在实施之前都必须逐级进行交底,其目的是使管理者的计划和决策意图为实施人员所理解。施工作业交底是最基层的技术和管理交底活动,施工总承包方和工程监理机构都要对施工作业交底进行监督。作业交底的内容包括作业范围、施工依据、作业程序、技术标准和要领、质量目标,以及其他与安全、进度、成本、环境等目标管理有关的要求和注意事项。(www.xing528.com)

(2)施工作业活动的实施

施工作业活动是由一系列工序所组成的。为了保证工序质量的受控,首先要对作业条件进行再确认,即按照作业计划检查作业准备状态是否落实到位,其中包括对施工程序和作业工艺顺序的检查确认,在此基础上,严格按作业计划的程序、步骤和质量要求展开工序作业活动。

(3)施工作业质量的检验

施工作业质量的检验是贯穿整个施工过程的最基本的质量控制活动,包括施工单位内部的工序作业质量自检、互检、专检和交接检查,以及现场监理机构的现场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施工作业质量检查是施工质量验收的基础,已完检验批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在施工单位完成质量自检并确认合格之后,才能报请现场监理机构进行检查验收。前道工序作业质量经验收合格后,才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未经验收合格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作业质量的监控

为了保证项目质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政府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施工阶段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和项目实体质量实施监督控制。尤其是作为监控主体之一的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作业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其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采取现场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作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改正。

必须强调的是,施工质量的自控主体和监控主体在施工全过程相互依存、各尽其责,共同推动着施工质量控制过程的展开和最终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总目标。

4)隐蔽工程验收与成品质量保护

凡被后续施工所覆盖的施工内容,如地基基础工程、钢筋工程、预埋管线等均属隐蔽工程。加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其程序要求施工方首先应完成自检并合格,然后填写专用的隐蔽工程验收单。验收单所列的验收内容应与已完的隐蔽工程实物相一致,并事先通知监理机构及有关方面按约定时间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隐蔽工程由各方共同签署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应按验收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后重新验收。严格隐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记录,对预防工程质量隐患、提供可追溯质量记录具有重要作用。

建设工程项目已完施工的成品保护,目的是避免已完施工成品受到来自后续施工以及其他方面的污染或损坏。首先,要及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全体职工要对国家、人民的财产负责,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操作时要珍惜已完的和部分完成的工程。其次,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按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不得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最后,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例如,可采取提前保护、包裹覆盖、局部封闭等措施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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