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合作共赢,巩固加盟关系

合作共赢,巩固加盟关系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盟人还要明白,作为受许人就应该在总部的指导下,与其他加盟商开展统一活动,不能自主行事,否则就背离特许加盟的初衷。特许加盟签合约时应避免出现还没清楚条款中的权责关系,就盲目签约等问题,留下沟通不畅的隐患。这两种方式都属于民事程序,其一般性规定相同、处理争议的主体相同、案件性质相同,是解决特许加盟纠纷的最终途径,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决方式。

合作共赢,巩固加盟关系

加盟关系是合约关系、又是合作关系;加盟关系是共赢关系,又有利益分割;加盟关系有管理和被管理之分,各自的所有权又是独立的。所以加盟关系是复杂的,二者关系的维护和管理即靠合同、靠法律,又不完全依靠,还应该有理解和沟通。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加盟项目的治理也是这个道理。

(一)加盟合作中常见冲突

1.加盟方抱怨特许项目没有介绍的那么好;

2.加盟方抱怨特许企业没有按承诺培训;

3.加盟方抱怨特许企业收费太高;

4.加盟方抱怨特许企业管得太严;

5.加盟方抱怨特许人供应的商品价格太高;

6.加盟方抱怨特许人总是有名目繁多的费用要缴;

7.加盟方抱怨特许人后续服务跟不上;

8.加盟方抱怨特许人的产品质量在下降;

9.加盟方发现特许人在商圈内又开设了其他加盟店;

10.特许人抱怨加盟人不按期缴费;

11.特许人抱怨加盟人不按总部要求规范运营;

12.特许人抱怨加盟人学习能力弱;

13.特许人抱怨加盟人私自从其他处进货;

14.特许人抱怨加盟人调高或调低服务价格;

15.特许人抱怨加盟人事事依靠加盟总部;

16.特许人抱怨加盟人没参与总部统一促销活动;(www.xing528.com)

17.特许人抱怨加盟人降低品牌服务质量;

18.特许人发现加盟人在经营其他品牌商品;

……

加盟双方的抱怨、冲突都是因为各自站在自己利益角度,有误会也属正常,关键是有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等、靠,以免问题积压过多,导致更大的裂痕。所有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双方想解决问题,积极沟通、站在对方角度思考问题。

(二)加盟关系管理应遵从合同第一、理解为重、沟通有效的原则

特许经营合同拥有特许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最终解释权。所以,当合同的任何一方有问题后,第一时间去查阅合同,了解合同的约定,看合同的解释。照章办事是原则,加盟收费问题较敏感,特许双方首先明确合同中涉及的费用种类、收费标准、收取方式。超出合同范围的任何收费都是不允许的,但只要是合同规定的,双方又认可,加盟方就要按期缴纳。

这时加盟方可能会说“签合同时我没弄明白,现在才发现这个费用不合理”。事后英雄于事无补,加盟人也只能再次和特许人协商。未得到特许人同意,加盟人必须接受这些费用。这就是为什么,签合同一定要详细阅读合同条款,慎之又慎。

特许关系很多矛盾都来自对双方责权利关系的误解。基于此,加盟合同签约前,双方都要理解加盟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自己责权范围内要求合理的收益。特别是加盟人应该明白,特许权收费是总部各项支持活动的回馈,是特许人应得部分,不要对此耿耿于怀。加盟人还要明白,作为受许人就应该在总部的指导下,与其他加盟商开展统一活动,不能自主行事,否则就背离特许加盟的初衷。

在众多矛盾中,加盟人往往抱怨总部服务少、收费多,这些误解需要特许人重视。特许人可以将收费的各项标准、计算办法等给予公开,征得加盟人的理解;特许人也要理解加盟人独立创业的不易,在支持和帮助上多做一些,本着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把加盟事业做好。

沟通应该始于加盟合同签订之初。有责任感的特许人详细解释合同条款,接受加盟人的询问,畅通所有的信息,让双方在权责透明的情况下签约,为日后合作的顺利开展铺平道路。特许加盟签合约时应避免出现还没清楚条款中的权责关系,就盲目签约等问题,留下沟通不畅的隐患。特许人不要试图模糊某些条款,看似在一些权力上争得了主动,但其实埋下了问题种子,总会有一天发芽长大,到时可能更不好解决。

在特许经营过程中,保持通畅的沟通渠道和实时的信息共享很重要。加盟人在经营中有任何问题,第一时间要想到反馈、求助于加盟总部;总部在加盟体系战略化发展中,要不断将市场发展信息,同行业竞争趋势等信息共享给加盟商。特许加盟人有知情权,特许人不要试图掩盖某些经营危机,相反加盟人越了解越能信任特许人,加盟人越了解越能有针对性开展经营活动,避免更大麻烦的发生。

遇到矛盾时,沟通也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很多矛盾都是误会,通过沟通解决误会,促进合作关系朝着更良性方向发展。沟通的方式很多:电话、会议,以及各种简报等,都可以将总部的信息迅速传达给加盟人,完成由上向下的沟通;汇报、求助、反馈、报表等,是及时将加盟商经营信息传达给总部的方法,是由下向上的沟通方式。

(三)通过协商、调节、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对于一些实质性的加盟纠纷,不是误会产生的,已经违反合约,那么必须采取一定办法予以解决。双方自愿协商解决争议纠纷是最好的方法,发生的成本最小,有利于未来的继续合作。协商解决的纠纷通常产生原因较清晰,所造成的损失较小,同时造成纠纷一方已经意识到自身问题,愿意承担一定的损失,且已经积极采取措施改善问题。通常,就协商解决的纠纷,双方已经达成谅解,不需要其他第三方的帮助。矛盾双方愿意坐下来,就已经发生的问题,通过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问题,并通过共同努力,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例如由于特许人采购环节把关不严,或供应商选择不当等问题,造成商品质量下降所带来的损失。

调节是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申请,或者有关法院、民间调节组织认为通过调节完全可以解决争端,而采用的第三方主持疏导,双方互谅互让,尽快达成协议的解决方式。这种解决争端的方式,有第三者调节方的存在,解决争端更公平,同时双方又有了进一步沟通、谅解的机会,加盟双方关系可以继续友好发展,解决问题的成本也较低、速度快。

诉讼或仲裁,这两种方式都是诉诸法律的解决方式。一旦走法律程序,多数原因是矛盾争端不可调。这两种方式都属于民事程序,其一般性规定相同、处理争议的主体相同、案件性质相同,是解决特许加盟纠纷的最终途径,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决方式。仲裁是特许经营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将争议交给中立的第三方(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争议解决方式。诉讼是在法院主持下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纠纷审理,这种方法仍然是目前加盟纠纷处理最为常见、最为规范、效力最明显的手段。仲裁和诉讼相比,其处理问题方法更灵活,时间更快捷,同时仲裁委员会的专业性,也给特许双方带来一定的便利性。诉讼是争议解决的最后办法,它会影响双方继续友好的合作,所以诉讼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其对未来合作发展的影响,双方都要考虑一旦解约,后续加盟店转让的可能性。只有所有的因素都考虑了,认为还有必要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才会走最后一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