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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合同规范与行为准则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针对特许经营活动本身的特点以及其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对特许经营活动的合同及行为规范做了规定。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被特许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特许经营合同规范与行为准则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针对特许经营活动本身的特点以及其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对特许经营活动的合同及行为规范做了规定。

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签订的特许经营活动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此款规定。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一定期限”是给予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思考该特许经营合同利弊的冷静期限,即条款允许加盟人在签订合同后有“后悔期”。“后悔期”期限没有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硬性规定,但该期限应是合理且能够被一般人接受的。通常加盟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后悔期”时限,常见的是3天、5天及7天。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特许经营活动推广、宣传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等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特许人违反该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www.xing528.com)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被特许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特许经营在性质上属于合同行为,适用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民事法律,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经常会涉及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等民事责任,民事责任问题应当通过民事法律来解决。《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所规定的法律责任则主要是违反管理性要求所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这主要是考虑到,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民事法律对民事责任的承担都有规定,同样适用于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中的民事责任,因此《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对于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没有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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