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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改革的背景解析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湖北省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也是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而产生的。基于这个实际情况,湖北省委、省政府确定,这里可以不搞延包,由农业经管部门想办法解决农民的土地权益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湖北省农业经管部门开展改革创新,探索与工业化、城镇化要求相适应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使之能够平稳地融入城镇。历年累计分红达1.69亿元,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改革的背景解析

湖北省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也是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而产生的。二轮延包过程中,地方上普遍反映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以下简称“三村”)地区无法搞延包,这部分地区农业人口占全省的10%左右,且都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前沿地区。其原因是从主观上分析,不排除基层组织想将这里作为“自留地”的可能;从客观上分析,土地承包法在这里并不适用。基于这个实际情况,湖北省委、省政府确定,这里可以不搞延包,由农业经管部门想办法解决农民的土地权益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湖北省农业经管部门开展改革创新,探索与工业化、城镇化要求相适应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使之能够平稳地融入城镇。2006年,湖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开展三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试点的决策,先后下发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6〕82号)、《关于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工作的会议纪要》(〔2008〕第3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关于扩大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08〕47号)三个文件。确定产权制度创新分三步走:第一步,明晰产权,确保权益;第二步,盘活资产,推动发展;第三步,城乡一体,共同富裕。基本意图是通过“三村”的创新发展,建立农民进城的桥头堡,为现代农业发展腾出空间,为新农村建设探索经验。

襄阳市檀溪村作为湖北省的首批试点,探索出了“分权不分产,发展不征地,营运不经营,分红不分利”的运作模式。2011年,檀溪社区股份合作社总收入达到2015.2万元,比改制前增长2.2倍;村集体资产总额达3.44亿元,增长3.6倍;分红566万元,增长1.9倍;五年累计分红1847.5万元,人均分红10379元。“檀溪模式”在试点村中得到广泛借鉴和运用。(www.xing528.com)

截至2014年底,湖北省全省试点村已达到531个,成立社区股份合作社383家,股东35.8万人,量化资产总额逾97.1亿元,2014年实现收益约4.2亿元,分红5800万元。历年累计分红达1.69亿元,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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