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决作出让步的事项。对于债权人来讲,如果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应当按照受让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来确定。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取得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记入“营业外支出”账户。如果在债务重组的过程中,债权人在受让固定资产的同时,又受让债务人的部分现金资产,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首先应冲减受让的现金资产,然后通过余额与受让固定资产公允价值进行比较,确定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例6-8】甲公司应收账款中,有一笔是N企业前欠的货款,金额220 000元。因N企业现金短缺,短期内难以偿还,经双方协商,公司同意N企业以一辆汽车抵债,汽车的公允价值为200 000元,N企业另外支付10 000元现金。在办理汽车产权过户手续过程时,共支付相关税费3 000元。该项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5 000元。不考虑其他税费因素,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受让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200 000元
受让固定资产入账价值=200 000+3000=203 000(元)
受让的现金为10 000元
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220 000-5 000=215 000(元)
营业外支出=215 000-10 000-200 000=5 000(元)(www.xing528.com)
借:固定资产——汽车 203 000
坏账准备 5 000
银行存款 7 000
营业外支出 5 000
贷:应收账款 22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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