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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质量基础设施投资的举措

时间:2023-06-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强化高质量基础设施投资要素统计分析建议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梳理完善各领域政策文件和操作标准,将散落在各环节的规则标准进行集中统一的汇总分析,形成系统性、国际性、可对外发布推广的“一带一路”投融资规则标准体系。

推进高质量基础设施投资的举措

1.坚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

不断深化和拓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内涵,与发达国家的规则挑战、发展中国家的实际诉求、“一带一路”建设的实践紧密结合。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框架下,进一步阐述中国对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立场与观点,收集沿线国家普遍认同、高度赞赏、效果显著的项目案例与经验做法,表明中方一直实实在在地为可持续发展做出中国贡献,包括合作理念、规则标准、增长贡献等。

2.广泛宣介“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成效

“一带一路”倡议被写入联合国决议文件成为全球共识,并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高度契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通过签署合作协议、行动计划、发布报告等多种形式给予高度认可与好评,沿线国家积极参与、发达国家意愿增强。七年的实践证明,“一带一路”建设是有理念、有实践、有共识、有成果的国际发展倡议,也是与西方发达国家开展平等对话的实践平台。因此,在国际话语权建设中,应坚持扬长补短,保持发展定力,积极向国际社会宣介和分享“一带一路”建设经验与成效。

3.强化高质量基础设施投资要素统计分析

建议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梳理完善各领域政策文件和操作标准,将散落在各环节的规则标准进行集中统一的汇总分析,形成系统性、国际性、可对外发布推广的“一带一路”投融资规则标准体系。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推动落实了一批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运作模式,发布推广了多领域的中国标准和政策文件,如《“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中国企业境外可持续基础设施项目指引》《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巴经济走廊远景规划等,这些发展成果均可作为基础规则和标准进行提炼总结。

4.加强高质量基础设施投资要素的优化创新

一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牵头研究建立“一带一路”信用评级体系,探索设立准国家级的资信评级机构,并会同有关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评估体系,与现有国际DSF体系形成互补,辅助评估主权国家经济成长性及债务规模,判断主权国家债务承受能力,评估主权国家融资风险,作为国际组织和第三方开展援助借款、投融资风险评估的辅助标准。

二是国家开发银行会同中国进出口银行、丝路基金等国内金融机构,联合世界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多边机构,研究创新重大项目的投融资合作机制与规则标准体系,包括国别风险评估、项目招投及开发评审原则、贷款利率水平与期限设置、贷款附加条件、共同融资模式、国际银团合作细则等,以及环境和社会可持续评估框架。

三是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牵头研究建立国际发展融资体系,包括建立国家统一的发展融资概念、协调机制及统计口径,明确援外资金、银行贷款股权投资等国内各类资金使用重点与分工协作,引导国际多边资金参与,并与OECD正在推动的“官方对可持续发展的总支持”(TOSSD)统计改革保持紧密衔接与适度参与。(www.xing528.com)

四是环保部会同证监会牵头建立科学、系统、完备的中国ESG体系,严格推行上市公司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在信息披露数量、质量和规范性方面补足短板,推动全行业和社会各界在追求长期价值增长、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社会责任方面形成共识。

5.推广中国高质量发展理念的国际示范

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加快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体系、政绩考核”等,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论断。目前国内推行的高质量发展体系建设,必将产生正向外溢效应,其主体内容势必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国际示范,对于国际社会、国际组织及西方发达国家也将提供借鉴。中方在G20框架下应借势推介我国在高质量经济发展的总体考虑,与各方讨论交流在国内、国际两个领域、两个市场如何对接,为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中国方案和中国标准。

6.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公共采购法律体系建设

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大规模对外直接投资成为其高速发展的特征之一。当时许多国家都存在采购法和相关配套法律制度缺失的问题。1993年,联合国通过和颁布《公共采购示范法》,是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公共采购法律制度为基础,综合各国的制度设计和操作经验所形成的法律框架。《公共采购示范法》对于我国制定适合“一带一路”建设的公共采购法律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法制成熟完善的国家,我们要加强法律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在法制亟待完善的国家,要借鉴国外的先进做法,积极参与这些国家的公共采购法制建设。特别是在使用我国资金采购的过程中,要结合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共同制定和完善能满足双方需求的采购管理办法。同时促进这些国家的法律制度更好地与国际规则接轨,在公共采购过程中切实体现法律的约束力。

7.通过银联体合作机制的纽带作用融合投融资规则

由国家开发银行牵头搭建的东盟、上合、中东欧、中阿等银联体模式已覆盖“一带一路”主要区域,初步构建了可持续的投融资国际合作机制。下阶段,在专项贷款提供项目建设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为多双边国际智库合作提供更高层级、更广泛的对话平台。在投融资模式、国际产能合作、风险限额、债务可持续评估等领域联合开展研究,应对国际贸易规则的新变化,将国际惯例、东道国法律、人文及中国标准深度融合,增加国际透明度,保障重大项目的可持续建设,服务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8.推动国内质量基础设施体系(NQI)建设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已成为国际竞争的核心要素和战略资源。为了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抢占制高点,许多国家都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提到重要战略地位,大力支持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分析各国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典型做法,探究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国际发展趋势,对推动融入质量基础设施国际治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借鉴美洲质量基础设施委员会等区域质量基础设施的建设经验,建立亚太区域质量基础设施组织,比如亚太质量基础设施委员会,强化与周边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NQI领域国际合作,进一步推进整个区域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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