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分析运河古镇生态环境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耦合协调情况,结果显示,随着京杭大运河沿岸运河古镇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得分的增加,社会经济发展得分、耦合协调度数值整体呈现递增趋势,表明生态环境质量水平越高的地区,总体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二者的耦合协调程度也越高(图3—10)。但观察京杭大运河沿岸运河古镇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耦合度评价结果及其空间格局(图3—11),可以发现,整体上多数河段沿岸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保持较好的耦合性,而徐州市、德州市、衡水市、聊城市、济宁市范围内的运河古镇耦合性较差,为进一步分析运河古镇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耦合性存在差异的深层次原因,需进一步分析两者的耦合协调度及其空间格局。
图3—10 运河古镇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对变化趋势
图3—11 运河古镇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耦合度及空间格局(www.xing528.com)
图3—12 运河古镇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耦合协调类型分布
耦合协调度是将运河古镇生态环境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两者的耦合关系综合起来考虑,更能全面反映两者协调发展的层次。耦合协调程度越高则说明两者整体发展水平越高,越是呈现共荣共生关系,反之则揭示两者相互限制与阻碍关系。从耦合协调度计算分析结果及其空间格局来看[图3—12(a)]中北京市—沧州市、扬州市—杭州市属于协调发展类;沧州市—德州市、淮阴市辖区范围内的运河古镇主要为勉强协调发展或濒临失调衰退的过渡型;德州市—徐州市河段的运河古镇主要为失调衰退类。进一步分析可知,北京市、杭州市至绍兴市沿河古镇绿色发展属于优质耦合协调,表明此类运河古镇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呈现出共荣共生的状态,但从耦合协调差异类型来看,北京市、廊坊市、天津市范围内的运河古镇多数属于社会经济发展略滞后于生态环境保护型,而江南地区的运河古镇多数为生态环境保护略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类型。德州市—徐州市的多数运河古镇处于中度或重度失调衰退,此类运河古镇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导致区域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且由于生态环境恶化进一步制约了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两者形成相互制约与阻碍的状态。从图3—12(b)中可以看出,德州市—徐州市范围内的运河古镇多数为生态环境保护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型,表明此类地区的运河古镇在追求社会经济增长的过程中,未能够同等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从而导致绿色发展过程中出现衰退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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