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界爱国建设公司是改革开放后由老一辈工商业者创建的大陆首家民营企业,也是最早带有市场融资功能的企业,在邓小平关于原工商业者“钱要用起来,人要用起来”的鼓励下,由刘靖基、唐君远等联合海外人士1000余人共同集资5700余万元,于1979年9月22日创建。
虽然当时的爱建已经具备股份制企业的融资、经营能力和方法,但由于种种原因,没能成为第一批股份制企业。公司筹建之初,海内外工商业者都愿意拿钱参加,但他们也遇到了一个绕不过去的坎:怕当资本家,怕被看成是剥削。故酝酿章程时,集体反对用“股东”之称,而主张以“认款人”身份出资。甚至怕企业被误认为是资本主义企业,起初对是否叫“公司”、是否设“董事”“监事”也有不同意见。认款利息方面,则坚决反对分配红利,否则又恐被认为是剥削了。
经多次反复研究,这些问题都在章程中做了相应规定,明确提出公司是“集资经营的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首先,经营目的是“以爱国建设为唯一宗旨,不以私人盈利为目的。根据自愿原则,筹集上海市原工商业者的多余款项,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其次,“经营业务所获得的利润,除依法缴纳国家税金外,全部作为公积金,继续用于发展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资金的利息,每五年结算发付一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五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爱建的这种认款办法在以计划经济为主导的条件下,受到的条条框框限制较少,发展顺利,创造了上海第一家合资企业“联合毛纺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家地方航运企业“锦江航运公司”、中国第一家民营金融企业“爱建信托投资公司”等多个“第一”,为上海改革开放的起步做出了特殊贡献。(https://www.xing528.com)
但随着改革开放步伐逐渐扩大,爱建的融资优势也在逐步消失,章程规定的认款5年一期、到期可取回,以及大大低于债券和试点股份制企业股息红利的利率,使得资金来源短期性与资金投放长期性的矛盾日益突出。第一个5年认款期满后,公司领导层即着手调研,认为唯一出路在于股份制改革。但是鉴于其特殊的政治环境,原拟于1990年7月成立的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直至浦东开发开放和股份制改革全面启动后的1992年6月,才正式提出申请,7月获批,9月22日才正式成立,股票则于1993年4月在沪上市。
在改革开放初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要素仍由国家掌握,通过计划进行统一分配。“爱建”创立之初的这种融资、经营模式,标志着市场体制转型的一个关键步骤,即以市场取代中央的计划资源分配职能。其意义显然超出了“大陆首家民营企业”的层面,是对股份制的一种试探,对其后的金融改革和股份制推进影响深远。
1992年9月22日,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代表大会在上海展览馆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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