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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意识的建构功能及作用分析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取代“血缘、血亲的宗法”关系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社会联系,从总体上产生了现代人以个性独立为根本特征的“法权意义”上的社会关系。货币便具有可量化的功能,成为象征化的交换价值。应该说,以货币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更加有利于平等、正义、公正意识的形成和绽放。将这种分配当作理所当然,而对产生这种分配的生产条件没作任何批判性的观念,同样在作为消费者的工人身上有所体现。

消费意识的建构功能及作用分析

在以资本为轴心的货币化生存世界,似乎天生就具备直接创造虚伪的历史普遍性功能。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取代“血缘、血亲的宗法”关系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社会联系,从总体上产生了现代人以个性独立为根本特征的“法权意义”上的社会关系

商品天生是平等派。它随时准备不仅用自己的灵魂而且用自己的肉体去交换任何别的商品,哪怕这个商品生得比马立托奈斯还丑。为什么不同使用价值的商品可以交换呢?是因为消耗在不同商品身上的社会劳动时间是一样的,它们的交换是彼此作为价值发生关系并作为价值来实现的。商品占有者的商品对他没有直接的使用价值,但他的商品拿到市场上去,对别人有使用价值。他愿意让渡他的商品来换取他所需要的商品。正如马克思所说:“既然个人之间以及他们的商品之间的这种自然差别是使这些个人结为一体的动因,是使他们作为交换者发生他们被假定为和被证明为平等的人的那种社会关系的动因,那么除了平等的规定以外,还要加上自由的规定。尽管个人A需要个人B的商品,但他并不是用暴力去占有这个商品,反过来也一样,相反地他们互相承认对方是所有者,是把自己的意志渗透到商品中去的人格。因此,在这里第一次出现了人格这一法的因素以及其中包含的自由的因素。……因此,如果说经济形式,交换,在所有方面确立了主体之间的平等,那么内容,即促使人们去进行交换的个人和物质材料,则确立了自由。可见,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作为纯粹观念,平等和自由仅仅是交换价值的交换的一种理想化的表现;作为在法律的、政治的、社会的关系上发展了的东西,平等和自由不过是另一次方上的这种基础而已。”〔24〕

随着商品交换的日益频繁,商品的价值日益发展成为一般人类劳动的化身,日益转到天然就适合执行一般等价物职能的特定商品——货币——的最初形式“金银”上去。于是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充当了一切商品的价值形式,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相同数量的货币就意味着相当数量的劳动时间。货币便具有可量化的功能,成为象征化的交换价值。由此货币(交换价值)具备了能够均匀、均衡一切事物的特性。“不管活动采取怎样的个人表现形式,也不管活动的产品具有怎样的特性,活动和活动的产品都是交换价值,即一切个性,一切特性都已被否定和消灭的一种一般的东西。”〔25〕因为货币的这些特性,不难得知,一方面,在交换价值(货币)面前无论是谁,都该支付你该支付的数量。即使是在劳资对立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者为实现价值增殖,他们同样需要支付雇佣工人相应数量的劳动力价格;另一方面只要支付该支付的,你就可以消费一切商品,哪怕是在传统社会象征着身份地位的神圣、尊贵的物品。于是货币无形中摊平了封建等级秩序中的阶层、身份等方面的差异,消解了一切代表尊卑、贵贱物品身上的神圣光环,成了最能代表社会平等和公平的“天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不仅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货币也是天生的平等派。

货币关系的主体是平等的交换者,并且交换主体之间是在等价物基础上进行自由自愿的交换,不存在任何胁迫行为。谁也不能以牺牲别人来捞取货币,他以货币得到的东西,只能以商品的形式付出东西。一个人享受了财富的内容,另一个人则占有财富的一般形式。应该说,以货币(交换价值)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更加有利于平等、正义、公正意识的形成和绽放。货币制度下,人看起来享有更大的自由。然而“平等、正义和公正”不是认识论领域被人直观的抽象概念或观念范畴,更不是一切历史时期共有的社会意识,它是对特定社会物质生产和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一定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程度决定它的实质性内容以及它实现的程度。被货币中介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平等、正义、公正只是形式上的自由和平等,是为资产阶级统治利益服务的,它是人类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它注定是历史的,并随着私有制的扬弃和阶级的消亡,一切隶属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在经济、政治上的平等、公正、正义将为更高社会形态的“平等、公正、正义”所取代。(www.xing528.com)

当货币向资本转化后,货币流通领域所体现出的自由和平等的假象继续在资本身上表现出来。资本在购买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之后,实行的是雇佣劳动的形式,作为劳动力占有者的工人为资本家提供劳动,作为货币占有者的资本家则向工人支付工资。这是再公平不过的商品交换了。

在以商品、货币和资本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处处是商品交换行为,处处体现着某种平等和公正,工人阶级用自己劳动所得的工资买得生活资料,享用着这些市场交换所来的物品,一切显得如此自然和和谐。正如马克思批判空想社会主义者和蒲鲁东等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认识的局限性那样,“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只要深入到经济活动深层领域——生产领域——来思考问题。这种假象随即被揭穿,工人的劳动产品不仅是自己所得的工资,还包括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部分。将这种分配当作理所当然,而对产生这种分配的生产条件没作任何批判性的观念,同样在作为消费者的工人身上有所体现。分配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的分配结果,消费也一样,消费也不过是一定生产条件下的消费。恩格斯对此也看得很清楚,“最后,还存在工商业非常繁荣这个事实,它本身就足以向拿破仑保证,工人阶级的绝大多数会保持中立。而英国人十分清楚:如果能够保证工人们有工可做并能得到较高的劳动报酬,那就不会发生骚动,更不要说革命了”〔26〕。不仅仅只是劳动成了一种奴役工人阶级的神秘异己力量,就连“消费”也开始使人类历史主体受制其中而浑然不知,在资本的生产和消费面前,人丧失了其否定性维度的一面,沦为单向度的人,受抽象物所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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