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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单据:UCP规定的保险金额及生效时间说明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保险单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填写的投保单内容签发的,两者的主要内容一致。此外还应注意,UCP规定的保险金额是指最低限额,高于规定的最低限额不会构成单证不符。保险单据签发早于发运日期,说明装运前保险责任已经生效。

保险单据:UCP规定的保险金额及生效时间说明

一、保险单据的含义

保险单据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又是保险公司的承保证明。它的主要作用有:

(1)当货物损害或灭失并属于承保范围时,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依据;

(1)保险单据是CIF价格条件下,出口人提交的结汇单据之一。

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被保险利益。

二、保险单的内容和缮制要求

保险单据主要分为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俗称大保单)和保险证明(Insurance Cer-tifcate,俗称小保单),以及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和联合凭证(Combinded Certifcate),其中使用最多的是保险单。

保险单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填写的投保单内容签发的,两者的主要内容一致。下面我们就以保险单为例,说明包括投保单在内的各种保险单据的主要内容和缮制要求。

(二)保险单的正面内容

1.被保险人(Insured)

信用证无要求时,被保险人通常填写出口人。但也有一些信用证对保险单据的被保险人提出要求:

(1)信用证要求被保险人填写为“To order”,可照办,并应空白背书。

(2)信用证对背书提出要求,如“Endorsed to order of××Bank”,这时被保险人仍填受益人,背时需注明诸如:“Claim if any pay to the order of××Bank”,或“To order of××Bank”。

(3)信用证要求被保险人填成“To order of bearer”,可照办,并空白背书;也可在被保险人栏填“To order of(受益人名称)”,并空白背书。

有时买方请求卖方为其代办保险(FOB, CFR),被保险人一栏可填成“(卖方)on behalf of(买方)”,并相应背书。

2.发票号码(Invoice No.)

填写投保货物商业发票的号码。

3..唛码标记(Marks&No.s)

应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4.包装、单位与数量(Packing, Unit, Quantity)

填写包装种类及件数,数量(quantity)应填写商品的销售数量。

5.保险物资项目(Description of Goods)

填写商品的品名规格等,可以采用商品的统称。为了单证相符,同时保证简洁,可以只填品名,其他对货物的描述填As per L/C No.×××。

6.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商品损失后保险公司赔付的最髙金额,也是计收保险费的依据。保险金额应严格按信用证要求填写。UCP600第二十八条规定:“投保金额应以与信用证相同的货币表示……如果信用证对保险金额未作规定,保险金额至少应为货物价格CIF或CIP的110%;……如果从单据中不能确定CIF或CIP价格,投保金额必须基于要求承付或议付的金额,或者基于发票上显示的货物的总值来计箅,两者之中取金额较高者。”此外还应注意,UCP规定的保险金额是指最低限额,高于规定的最低限额不会构成单证不符。

实际工作中,如果CIF价格包含佣价,对于是按净价投保还是按含佣价投保,UCP未作规定,但为安全议付考虑,还是应该按含佣价投保,这样保险费虽然增加,但增加的幅度有限,同时也可避免因保险金额不足造成拒付。

7.总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是指保险金额大写。

8.运输工具(per conveyance s.s.)

不同运输方式,此处填写内容不一样

海运:填船名、航次;

铁路运输:填“By Railway”;

空运:填“By Airplane”;

邮包运输:填“By Parcel Post”

9.开航日期、起讫地(Slg.on or abt;from……to)

开航日期和起讫地均按照信用证规定和运输单据填写。在尚未签发提单的情况下,开航日期可以填大约时间,但按照UCP对On or about的解释,估计的日期应在提单签发日期的前后5个日历日内。

运输的起讫地点涉及保险责任的起讫。信用证无其他规定时,起始地填装货港。目的地应是最终目的地,同时还应说明路线、转船情况等。例如:

(1)直达船——在To后直接填目的港。

(2)在某港转船——在To后面填目的港+W/T AT(或Via)+转船港口,例如,(To)BREMEN VIA SINGAPORE(在新加坡转船至不来梅)。

(3)如果是采用CIP的多式联运,最终目的地是某内陆城市,保险责任至该最终目的地,应填(To)卸货港名称+In transit to(或者and thence)+最终目的地,例如:(To)Mar-seilles In transit to(或and thence to)Paris。

(4)如果采用CIP的多式联运,先陆运,再海运,例如:From Tianjin to Hongkong by rail and thence to Vancouver B.C by seagoing vessel.

(5)空运、陆运、邮递,保险单起讫地可直接填写起运地和目的地,无须填写何地转运。

10.承保险别(Conditions)(www.xing528.com)

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的险别和依据的保险条款填写。

11.赔款偿付地点(Claim Payable at)

信用证对赔付地点有规定的(一般为买方所在地),按信用证规定填写。信用证无规定的,一般应填目的港(地)。本栏还应注明使用货币。

如信用证规定两个赔付地点,则应照填;若信用证规定赔付某企业,如“Loss if any pay to×××Co.Ltd”,则在赔付地点后加注Pay to×××Co.Ltd。

12.保险单签发日期

UCP6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单据不得晚于发运日期,除非保险单据证明保险责任不迟于发运日生效。”保险单据签发早于发运日期,说明装运前保险责任已经生效。

13.保险公司签章

(二)保险单的背书

保险合同的转让是指保险合同的主体,即被保险人的变更,随着保险合同的转让,保险利益转让给了新的被保险人。国际贸易运输保险合同随着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一般都需要变更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买方的除外)。运输保险合同的转让一般是通过原被保险人的背书履行其转让的法律手续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随着合同的转让而转移。

国际贸易运输合同的背书形式有以下两种:

1.空白背书

即原被保险人(卖方)在保险单背面签章,不做任何批注。信用证要求空白背书或没有规定如何背书时,应当空白背书。空白背书意味着保险单的任何合法持有人可以享有保险利益。

2.记名背书

即除了原被保险人签章外,还应签注被背书人。实际工作中,采用记名背书的情况比较少。如果采用记名背书,信用证要求的被背书人通常是开证行,例如背书为:To order of××Bank。记名背书的被背书人才能享有保险利益。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The Peoples Insurance(Property)Company of China, Ltd

No. of Original, one

发票号码

保险单号次

Invoice No. 05BMW39206

Policy No

KC7050731921415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MARINE 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 POLICY

被保险人TELEFIELD LIMITED,

Insured:FLAT D. 2/FL..VALIANT 1ND.CENTRE.NANNING.CHINA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及其所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面所载条款与下列条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签发本保险单

This POLICY OF Insurance witnesses that The Peopley's Insurance(Property)Company of China, Ltd.(hereinafter called“The Company”),at the request of the Insured and in consideration of the agreed premium paid by the Insured, undertakes to insure the under-mentioned goods in transportation subject to the conditions of this Policy as per the Clauses printed overleaf and other special clauses attached hereon.

总保险金额

Total Amount Insured:

保费

运输工具

开航日期

Premium:as arranged Per conveyance S. S.DREGON/Farror V.463 Sg.on or abt.AUG 26,2006

起运港

目的港

From YANTIAN To BREMEN VIA SINGAPORE

所保货物,如发生本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份正本)及有关文件,如一份正本已用于索賠,其余正本则自动失效。

In the event of loss or damage which may result in a claim under this Policy, immediate notice must be given to the Company's Agent as mentioned hereunder.

Claims if any, one of the Original Policy which has been issued in Original(s)together with the relevant documents shall be surrendered to the Company. If one of the Original Policy has been accomplished, the others to be void.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THE PEOPLE'S INSURANCE(PROPERTY)COMPANY OF CHINA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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