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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的社会身份认同与经济发展:理论分析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新常态”的经济观,强调尊重和适应经济发展的阶段性。通过对新生代的访谈,他指出65.9%的新生代从没有务过农,平均受教育时间达10.3年,这一群体对“同一环境中没有农非之分”的社会身份平等认知抱有极大的期待,王春光将“社会认同”划分为自我认同、社区认同和乡土认同的创新做法亦极具启发性。

新常态下的社会身份认同与经济发展:理论分析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新常态”的经济观,强调尊重和适应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虽然学界已经认识到农民工金融需求具有阶段性特征(张立迎等,2012),但农业转移人口金融市民化对接的是农业经济生产格局从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化经营过渡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阶段,而非农民工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这一群体的城市融入意愿更加强烈,需求生命周期更加多样化,其金融市民化的持久性、有序性、互惠性势必成为未来较长发展期的新常态,为城市金融体制改革提供内源动力。第一,持久性。金融市民化将是一个长期而艰苦的过程,至少需要两三代人才能完成,父代农业转移人口为子代积累融资资本,而子代则直接接触城市金融体系,接受金融意识教育,经过数十年的同化达到真正的金融市民化。第二,有序性。金融市民化的最终目标是农业转移人口与城市人口共享城市金融服务体系,而非农业转移人口享有“超市民待遇”,即在市民化过程中所推行的一切金融优惠政策都应当是有限期、有条件的过渡性政策。第三,互惠性。金融市民化不仅需要通过金融手段加快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经济的速率,还需为城市金融搭建有效的市场拓展路径,以互惠互利的体制改革目标激发双方的参与热情。基于新常态下金融市民化的持久性、有序性和互惠性特征,单纯在金融层面推出农业转移人口金融优惠政策是短视的,将行政补贴直接给予农民工(实际上是用工单位)更是盲目的,只有在较长远的周期内帮助农业转移人口快速、有效地积累融资资本,才是全面提升其融资能力的根本办法,也只有帮助其积累足够的融资资本,才有可能在未来弱化金融优惠政策,并逐渐从“超市民待遇”过渡到“市民待遇”。

学界对农民工代际差异的研究非常丰富。最早将农村流动人口代际划分的研究来自王春光(2000),他以外出务工的年代划分第一代(20世纪80年代进入城市)和第二代(20世纪90年代进入城市)并冠以“老一代”和“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概念。通过对新生代的访谈,他指出65.9%的新生代从没有务过农,平均受教育时间达10.3年,这一群体对“同一环境中没有农非之分”的社会身份平等认知抱有极大的期待,王春光将“社会认同”划分为自我认同、社区认同和乡土认同的创新做法亦极具启发性(王春光,2001)。此后学界对新生代和老一代的划分大多沿用或借鉴了这一标准(邓大才,2008;韩长赋,2010);但由于国家统计局将1980年以后出生的农民工称为“新生代”,实证类研究对这一概念的界定逐步向统计局口径靠拢。对农民工代际差异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将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分列两个样本进行分析,对比两个群体的差异,主要包括价值观差异(郑风田,2010;许叶萍等,2010;王玉峰等,2015)、就业差异(黄祖辉等,2008;王超恩等,2013;郭锦墉等,2014)、城市融入差异(何军,2012;吕晓兰等,2014)和文化差异(冯菲菲等,2013)。这类研究仅考察外部因素对代际差异的影响,并不涉及影响因素的代际传递,即老一代农民工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内部影响作用。1979年Becker等的研究指出父母通过遗传和教育投资将“资本”传承给子女,继而影响子女的收入水平,开启了学界对代际传承的研究,在收入(何石军等,2013)、教育(王学龙等,2015)等领域的研究证实父代的资本积累对子代有显著的影响;针对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相关研究则较为缺乏,但在经济(杨希玲,2012)、教育(周皓,2012)、成长环境(梁宏,2011)等领域均有先行者,并通过引入分层线性回归(HLM)等方法规避子样本数量的代际差异(金晓彤,2013;邸玉娜,2014;胡军辉,2015)。(www.xing528.com)

与老一代和新生代农民工的代际差异不同,农业转移人口具有更加紧密的代际传承性,父代农业转移人口已经具有较为强烈的城市融入意愿,无论将子女随迁带入城市或将城市观念带回农村家庭都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子代农业转移人口对城市的认知,因此农业转移人口在市民化目标上具有代际延续性和一致性。从农业转移人口金融市民化的角度而言,代际延续性和一致性则更为明确,父代所积累的融资资本是子代提升金融市民化程度的有效资源;研究定义融资资本[1]是可以赋予拥有者优先取得资金融通权利或地位的一类稀有商品,而根据这类商品的表现形式又可以细分为物质性的资本(经济资本)和象征性的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Bourdieu,1997)。综合借鉴已有研究对新生代农民工和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曾江辉等,2015;上官卉彦等,2015)的界定方式,研究从年龄和身份两个层面提出并界定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以便后续对比研究,即研究将1980年以后出生且父母至少有一方是农民工的样本地务工人口定义为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在后文中将根据语境与“子代农业转移人口”混用。本书以苏皖两省4市713名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为样本,采用层次分析法(AHP)考察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对父母城市融入水平的认知,并与两代农民工对城市融入水平的自我认知对比,在此基础上使用多元线性回归(OLS)和分位数回归(QS)分析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对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金融市民化程度的影响,主要回答以下3个问题:第一,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如何认知其父代的城市融入程度?第二,融资资本是否在农业转移人口间代际传承?第三,融资资本对不同金融市民化程度的新生代农业转移人口是否存在影响方式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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