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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全球绿色金融步入了系统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金融体系的绿色化已成为全球趋势。国务院于2017年6月确定的五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有三个在长江经济带。创新政府间高层对话机制,以长三角地区为龙头组建“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联盟”,对跨区域绿色金融合作进行整体谋划,扩大全流域绿色金融扩散效应。在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衔接互动的大背景下,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应加大对“一带一路”相关项目的绿色投资。

绿色金融助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全面阐述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推进绿色发展离不开绿色金融支持。目前,全球绿色金融步入了系统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金融体系的绿色化已成为全球趋势。从我国的发展现状来看,截至2016年年末,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在我国的倡导下,绿色金融首次写入杭州G20峰会议程。在2017年7月举行的德国G20峰会上,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再次得到全球关注。

宏观层面看,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有利于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从微观层面看,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扩大绿色金融业务优化融资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在增强自身收益能力的同时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长江经济带,尤其是上海、江苏、浙江、湖北、重庆等省市,已经开始了绿色金融的初步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经验。国务院于2017年6月确定的五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有三个在长江经济带。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有能力、有条件在市场创新、产品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为构建完善高效的绿色金融体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今后一段时期,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应以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为引领,从以下四个方面,更好地发挥绿色金融杠杆作用,形成金融创新与循环经济双赢格局,为打造绿色生态廊道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首先,要加强规划引领。以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引,结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研究出台《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发展规划》,明确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功能定位(即助力环境质量改善、助力城市群绿色转型、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以及打造世界级制造业集群,助力沿线港口绿色发展),优化绿色金融空间格局(在强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功能的同时,以南京、武汉、重庆等为核心,构建三个国家级绿色金融集聚区并打造多个后台服务基地,实现绿色金融集聚区和后台服务基地的“双轮驱动”)。其次,要加快完善与绿色金融相关的各项制度。加快完善包括绿色认证制度、绿色金融激励制度和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在内的绿色金融制度框架,消除当前绿色金融制度领域存在的碎片化状态。

二是创新绿色金融跨区域合作模式。首先,创新合作机制。创新政府间高层对话机制,以长三角地区为龙头组建“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联盟”,对跨区域绿色金融合作进行整体谋划,扩大全流域绿色金融扩散效应。其次,完善金融体系。协同发挥各省市在监管、技术、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协同打造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指数产品、绿色资产抵押支持证券以及武汉碳交易中心在内的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协同构建跨区域专业化绿色金融机构,协同推进跨区域绿色金融监管。再次,推进信息共享。协同打造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流域内绿色金融资源的快速流动和高效配置,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各种金融风险,最终推动金融资源的有效传递。(www.xing528.com)

三是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在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衔接互动的大背景下,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应加大对“一带一路”相关项目的绿色投资。发挥重庆、成都、武汉、长沙合肥等长江经济带及“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的作用,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积极落实环保部制定的绿色“一带一路”实施方案,发挥绿色金融对绿色产业国际合作的促进作用,在环境风险管理、环境信息披露、绿色供应链管理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方面提升绿色低碳嵌入水平。在此基础上,重点支持生态友好型产业。长江经济带及“一带一路”节点城市的金融机构应重点支持“一带一路”沿线的清洁能源、生态修复、环境治理、生态农业、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等绿色项目,可通过发展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绿色产业,同时应促进当地政府与绿色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相互协调,巩固项目的环境风险管理和现金流管理。

(作者:冯俊,南通大学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副研究员,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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