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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来自贸易壁垒:中国陶瓷行业面临的技术难关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技术型贸易壁垒的提出者主要是一些发达国家。我国陶瓷行业面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挑战来自贸易壁垒:中国陶瓷行业面临的技术难关

中国早已是世界上最大的陶瓷生产国之一,陶瓷产量也已经连续9年在世界各国中居于榜首。但是这一榜首的位置却维持得十分艰辛,我国加入WTO前后,陶瓷行业面临的贸易壁垒经历了从关税壁垒及其许可证到价格反倾销、出口配额限制,再到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过程[4],这些贸易壁垒严重制约了我国陶瓷行业出口创汇能力乃至生存与发展的最大障碍。中国陶瓷从2001年加入WTO后呈持续上升状态,2008年因世界金融危机一度停滞不前,随后持续上升至2015年达到历史最高点26028.72百万美元,2016年急转直下,2017年因海关数据尚未公布故不明,但是据网络统计也仅仅是稍好于2016年,远低于2015年的出口高值。这一情况的产生除了一些客观因素例如战乱、灾难、世界整体经济下滑,最为突出的原因之一就是贸易壁垒。

①技术性贸易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组织,为了维护这个国家或区域组织的基本人身安全,保障人类和动植物安全与健康,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禁止一系列欺诈行为,保证各类产品质量等采取的一系列检测措施。由于其技术标准极为复杂,而且各个国家之间差异较大,因此一些处于发展中国家水平的出口国往往难以应付和适应。技术型贸易壁垒的提出者主要是一些发达国家

我国陶瓷行业面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方面的技术标准越来越高。例如欧盟委员会发布的第2005/31/EC号令对于《关于与食品接触的瓷器制品的性能标准与合格声明》修订中指出,从2006年5月20日起,允许符合该指令的瓷器制品使用和进行贸易;从2007年5月20日起,不符合该指令要求的瓷器制品将禁止生产和进口。新指令增补了在欧盟内生产和销售的可能与食品接触的瓷器制品必须附有生产商和销售商提供的书面声明。声明的内容包括:瓷器最终制品生产厂家和欧盟进口商的身份和地址、瓷器制品的特性、声明的日期、声明瓷器制品符合本指令和欧委会1935/2004号法规的相关要求。经分析检测,铅和镉溶出量符合要求的瓷器制品应标示分析结果、检测条件、实施检测的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新指令对一起分析方法检出的铅和镉限量标准由原来的4.0mg/L和0.3mg/L分别修订为0.2mg/L和0.02mg/L[5],而中国的国家标准GB14147-93中规定,任一制品与实物接触面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允许极限值为Pb小于等于1.0mg/L,Cd小于等于0.1mg/L。其次,检验检疫要求越来越严,例如自2003年开始,美国对进口日用陶瓷一改过去先提货、后查验检验证书的惯例,要求日用陶瓷必须先验完证书后方可提货。这就要求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方式采用“前置检疫”新模式,对相关产品提前检疫,无形间延长了交货时间,增加了陶瓷企业的经济负担。再次,“绿色壁垒”的提出对我国陶瓷出口构成了严重威胁,例如2006年7月1日,欧盟实施ROHS指令对于电子电气类产品的六大类有害物质含量标准做出了严格限制。

总之,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合理性、灵活多变性、隐蔽性、复杂性、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和扩大化等几个特点,最终目的都是提高技术要求,增加进口难度,从而达到贸易保护。[6]这种突如其来的对外销陶瓷标准的改变,使得许多中国陶瓷的外销厂家措手不及,由于陶瓷制品在国际上各个地区的标准均未形成统一要求,因此我国的陶瓷生产销售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各国不同的需求,这也成为我国陶瓷制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最大阻碍。(www.xing528.com)

②反倾销反补贴

反倾销(Anti-Dumping)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7]反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所采取的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税亦称“反津贴税”“抵销关税”,是对接受出口补贴或津贴的外国商品在进口环节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是差别关税的一种形式,所征税额一般与该商品所接受的补贴额相等。反补贴税始创于英国19世纪末,当时英国曾对接受出口补贴的欧洲砂糖征收此税,随后一些国家相继效仿,目的在于抵消进口商品享受的补贴金额,削弱其竞争能力,防止廉价倾销,以保护本国生产和国内市场。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及出口过程中所接受的直接、间接补贴和优惠,都可以构成进口国对其征收反补贴税的理由。[8]

由于我国陶瓷产品有较强的价格竞争优势,随着经济的发展,出口增长较快而且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因此我国出口产品与进口国冲突加剧。同时,由于一些企业对国际市场缺乏必要了解,信息不畅,再加上一些国家的贸易歧视等方面的原因,从而导致一些国家滥用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自2001年印度首先对中国陶瓷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以来,目前,全球包括印度、菲律宾、韩国、巴基斯坦、泰国、秘鲁、阿根廷、巴西、哥伦比亚、墨西哥、突尼斯以及欧盟等近40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实施“反倾销”。墨西哥经济部在2014年1月13日正式公布了对我国日用陶瓷进行反倾销的最终裁决,以后对陶瓷餐具实行征收反倾销税,并于2014年1月14日正式生效;巴西外贸总局于2014年1月17日正式宣布,对中国出口的陶瓷餐具正式实行反倾销,对陶瓷餐具正式征收每千克1.8—5.1美元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埃及工业部和外贸部于2013年2月24日同时发布公告,我国陶瓷出口企业将会被延长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至2018年2月24日。2017年,欧盟、印度、阿根廷、巴基斯坦也再次发布对我国的反倾销裁决或调查:2017年2月,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墙砖和地砖征收5.21%—59.18%的临时反倾销税,为期4个月;2017年5月,阿根廷生产部发布第396-E/2017号决议称,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洁具启动反倾销调查;2017年6月,印度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0—1.87美元/平方米,不包括通体砖、微晶石和薄板瓷砖,其中6家陶瓷企业获得单独税率,24家获得0.79美元/平方米的平均税率,其余所有中国陶瓷企业获得1.87美元/平方米的统一税率;自2017年1月22日起,所有由中国地区(不包括中国华南地区)出口到印度的运费预付货物将被征收4.5%的服务税;墨西哥出台价格承诺政策,陶瓷产品出口到墨西哥当地,必须保持不低于FOB6.72美元/平方米或CIF8.4美元/平方米的价格,否则需要征收额外的高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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