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桂西资源富集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现状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等。2010年,桂西资源富集区内共有自然保护区32个,土地总面积6890.25平方千米,占桂西资源富集区国土面积的7.93%;森林公园12个,土地总面积443.22平方千米,占桂西资源富集区国土面积的0.51%;自治区级以上风景名胜区5个,土地总面积478.47平方千米,占桂西资源富集区国土面积的0.55%;地质公园4个,土地总面积1107平方千米,占桂西资源富集区国土面积的1.26%;中心城市和县城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共有30个,土地总面积213.06平方千米,占桂西资源富集区国土面积的0.23%。
(二)基于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因子的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划分
1.适宜性划分依据
按照桂西资源富集区土地是否位于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范围确定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将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范围的区域划定为不适宜区,其余区域划定为适宜区。
表4-12 基于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划分表
2.适宜性划分理由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蓄洪水、防风固沙、维系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对于防止和减轻自然灾害,协调流域及区域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和地方生态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为避免其生态保护功能因土地资源开发建设活动遭到破坏,将该区域划定为土地资源开发建设不适宜区,其余区域划定为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区。(https://www.xing528.com)
3.评价结果
经评价,桂西资源富集区基于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因子的土地开发建设适宜区面积50 138.6平方千米、不适宜区面积36 871.45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比例分别为57.62%、42.38%。其中,适宜区主要集中在百色市田东县、田林县、平果县、西林县,河池市金城江区、凤山县、巴马瑶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宜州市、南丹县,崇左市宁明县、江州区、天等县;不适宜区主要集中在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县、隆林各族自治县、靖西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崇左市大新县、凭祥市。
表4-13 基于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因子的土地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表
续表
数据来源:运用MAPGIS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确定的各级自然保护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一级保护林地进行量算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