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账簿的更换
为了保持会计账簿资料的连续性,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新的会计年度开始时,应按会计制度规定,将上年度的账簿更换为新年度的账簿。账簿更换的要求如下。
(1) 总账、日记账和大部分的明细账,每年都要更换一次。年初,将旧账簿中各账户的余额直接记入新账簿中有关账户新账页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并在“借或贷”栏内注明余额的方向,在日期栏注明1月1日,在“摘要”栏内加盖“上年结转”戳记,将旧账页最后一行数字下的空格,划一条斜红线注销,并在旧账页最后一行“摘要”栏内加盖“结转下年”戳记。但是,新旧账户之间转记余额,不必编制凭证。
(2) 部分明细账,如固定资产卡片明细账等,因年内变动不多,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换一次。各种备查账簿也可以跨年度连续使用。
(二)会计账簿的保管
各种账簿同会计凭证及会计报表一样,都是企业重要的经济档案和历史资料,必须建立账簿的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不得任意丢失和销毁。账簿管理可分为日常管理和归档管理两个方面。
1. 会计账簿的日常管理
(1) 各种账簿要分工明确,并指定专人管理,账簿经管人员既要负责记账、对账、结账等工作,又要负责保证账簿的安全。
(2) 会计账簿未经本企业负责人和会计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同意,非经管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查看、抄录、复制等。
(3) 会计账簿除需要与外单位核对账目外,一般不准携带外出。对需要携带外出的账簿,必须经本企业负责人和会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不准交给其他人员管理,以保证账簿安全和防止任意涂改账簿等现象的发生。(www.xing528.com)
2. 会计账簿的归档保管
会计档案的保管内容应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 会计档案的内容。
(2) 会计档案的保管机构和保管人员。
(3) 会计档案存档办法。
(4)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各企业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出错。如有特殊需要,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 各种账簿的保管年限和销毁的审批程序,应按会计制度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
年度终了,更换并启用新账后,对更换下来的旧账要整理装订,造册归档;旧账装订完毕应编制目录并编写移交清单,然后按期移交档案部门保管;账簿必须按照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保存年限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任意销毁,保管期满后,应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才能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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