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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正义论的思考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罗尔斯看来,正义或公平是行为规范的道德基础。他指出,“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的起点是一种“原初状态”[5]。基于这样的假设,罗尔斯推论,人们处于“原初状态”下会同意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罗尔斯的社会公正理论强调个人权利永远不能因为任何功利目的而受到侵害,它符合现代人的平等观念,很容易被应用于企业经营管理的道德推理。从营销的角度看,罗尔斯的正义论也是对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道德论证。

探讨正义论的思考

正义论是社会公正理论的简称,是由美国伦理学家罗尔斯(Rawls)提出来的,该理论可以看做是康德罗斯义务论的一种深化和发展。该理论论证了建构社会制度的正义原则。在罗尔斯看来,正义或公平是行为规范的道德基础。他指出,“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的起点是一种“原初状态”[5]。罗尔斯的原初状态的设置,就如游戏开始之前的状态,参与者不知道游戏开始后自己在其中的角色,对最终的输赢结果也一概不知,所有人在所有相关方面都是平等的。罗尔斯强调,要消除运气等偶然性因素给人们带来的不平等,让所有人都处于一个正义的社会制度中,站在行为中立者的立场设置指导正义制度的根本性原则(龚群,2009)[6]。因此,在这种原初状态下,每个人地位是公平的,他们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受到怎样的教育,会处于社会的哪个阶层,所以谁都有可能成为社会中的地位最不利者。它使得那些特意为某些人自身设计的原则成为不可能,使结果不受任何武断的影响,从而确保程序上的公正。对每一个人都是公正的理性行为,是站在社会中潜在的最小受惠者的立场去考虑问题,从而做到对每个人都公平公正。基于这样的假设,罗尔斯推论,人们处于“原初状态”下会同意平等自由原则和差异原则。平等自由原则强调让社会中的所有人都尽可能多地享受自由,如言论自由、人身自由、机会均等以及其他自由权利,但不能影响其他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差异原则指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差异是现实存在的,从而不平等也必然存在,关键是看社会如何解决这种不平等。解决此问题时所做的安排被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同时使社会最底层获得最大的利益。

罗尔斯的社会公正理论强调个人权利永远不能因为任何功利目的而受到侵害,它符合现代人的平等观念,很容易被应用于企业经营管理的道德推理。从营销的角度看,罗尔斯的正义论也是对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道德论证。实际上,罗尔斯更强调的是给最少受惠者带来利益。但是该理论在实际应用中,要确定应当受惠于社会不平等安排的“最小受惠者”是十分困难的,因为每个成员都能够依据某种逻辑或方式把自己归类到“最小受惠者”。(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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