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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多元性

时间:2023-06-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有制的复杂性与表现为结构的多元性,可以说是一切社会形态的共同特征,尤其是一切新社会形态的初始阶段的鲜明特点。在物质生产力表现出不平衡性即具有多层次的场合下,社会的所有制就将表现为多种结构形式。我国是一个人口多、底子薄、原先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就是说,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在很长时期将带有多元性。

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多元性

所有制的复杂性与表现为结构的多元性,可以说是一切社会形态的共同特征,尤其是一切新社会形态的初始阶段的鲜明特点。这种情况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的要求所决定的。对任何一定的社会形态的生产力来说,都存在着一个一般水平和“共性”。但是,社会现实的物质生产力状况绝不是那样的整齐划一,在不同领域中是参差不齐的,如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不同部门和不同地区,它们的生产力的具体状况就不可能一样。在物质生产力表现出不平衡性即具有多层次的场合下,社会的所有制就将表现为多种结构形式。这种所有制结构的多元性,无论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初始阶段,都表现得十分突出,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不发达的阶段更具有鲜明的特点。

我国是一个人口多、底子薄、原先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以原子能为标志的现代物质生产力,以蒸汽机为标志的近代生产力,以手工磨与水碾为标志的中世纪的生产力,甚至以刀耕火种为标志的原始生产力的杂然并存,而且这种生产力的多层次性更将在一个较长时期存在。这样也就决定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制结构是占据统治地位的公有制与带有私有制性质的所有制形式(个体所有制、国家资本主义性质和其他过渡性的所有制)的长期并存。也就是说,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在很长时期将带有多元性。(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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