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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创新的重点措施

时间:2023-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应将基于农村宅基地产权完善的收益共享机制的构建作为今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着力点进行体系制度重构。图9-1农村宅基地制度重构思路在尊重农民“认知产权”、保护农民“自有私产”、保障农民“户所有居”的基础上,调整产权关系,活村富民。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创新的重点措施

宅基地制度改革应该是寻求如何解决历史福利分配与现实土地市场对冲,人口流动与土地固化对冲这两对矛盾,目的在于“活化村庄”,激活土地要素,激活土地资本,激发社会投资,激发乡村活力。正如学者刘守英指出的“现在出现的农二代‘离土出村不回村’这一结构变化是撬动宅基地制度改革和村庄转型的根本力量”,2.5亿亩宅基地的“沉睡”已经不适应新的人地关系和乡村振兴的需要。

现实情况充分暴露出,宅基地现有产权结构在制度内的多方矛盾及其在现实经济激励强有力的市场行为挑战下,面临亟待完善的困境;农民制度外“利益捕获”与制度内财产性收入缺失,使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在政府与农户、农户与农户之间存在极大的不合理,不能形成资源优化的市场激励机制。应将基于农村宅基地产权完善的收益共享机制的构建作为今后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着力点进行体系制度重构(见图9-1)。

(www.xing528.com)

图9-1 农村宅基地制度重构思路

在尊重农民“认知产权”、保护农民“自有私产”、保障农民“户所有居”的基础上,调整产权关系,活村富民。这不仅与当前农民的思想意识相适应,而且考虑了土地与房屋的不可分割;兼顾了城乡融合愿景和农村传统乡土文化的基层社会现实。要调整产权关系,首先必须解决以下几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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