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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的缘起与发展趋势

时间:2023-06-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2年5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首次经贸部长会议在上海举行首次会晤,宣布正式启动经贸部长会晤机制和贸易投资便利化谈判。这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积极推动的区域经济合作进入全面务实的新时期。会后,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正式成立。2006年,银行间联合体成员国制订了《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成员关于支持区域经济合作的行动纲要》。

上海合作组织的缘起与发展趋势

2002年5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首次经贸部长会议在上海举行首次会晤,宣布正式启动经贸部长会晤机制和贸易投资便利化谈判。会上签署了《〈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的议定书》,规定了经贸部长会议以及在部长会晤机制框架内的高官委员会和专业工作组的具体工作程序和制度。2003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第二次经贸部长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举行,各方商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文本,确定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合作的重点领域和实施保障机制。该文本在成员国总理第二次会议获得批准。根据这次会议的决定,在会后成立了经贸高官委员会和中国牵头的电子商务工作组、俄罗斯牵头的海关工作组、哈萨克斯坦牵头的技术规则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应用工作组、塔吉克斯坦牵头的投资促进工作组、乌兹别克斯坦牵头的发展过境潜力工作组五个专业工作组。这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积极推动的区域经济合作进入全面务实的新时期。为了落实《多边经贸纲要》,2004年9月23日,成员国总理会议签署了《〈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该计划涵盖了六个成员国在贸易投资领域、海关领域,采用技术规程、标准和评定合格程序领域,金融税收和创新领域等11个重要领域的合作,总共涉及127个具体项目、课题和合作方向,并根据分阶段原则确定了落实机制,规定了各项目的参加国以及项目的执行时间和执行单位。这份落实措施计划使得成员国间的合作更加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为了保证计划得到切实执行,2005年10月,成员国政府总理会议签署了《〈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实施机制》,规定《落实措施计划》将通过高官委员会协调下采取的共同商定的实际措施以及执行各专业工作组建议的共同项目予以实现。落实项目的工作机构是经贸部长会议下设的高官会和专家工作组,秘书处履行监督和协调职能。会后,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正式成立。2006年,银行间联合体成员国制订了《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成员关于支持区域经济合作的行动纲要》。借助银联体,上合组织启动了多个领域的合作机制,并将合作推进到了交通电力领域。

2012年12月,上合组织成员国总理会议批准了《2012—2016年上海合作组织进一步推动项目合作的措施清单》,确定了贸易投资、海关、技术标准、农业、科技、通信环保等七个领域的29个项目,进一步充实了成员国务实合作的内容。另外,会上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海关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等。

2014年9月,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上,成员国代表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该协定于2017年1月20日正式生效。该协定的核心内容是赋予各当事方道路运输承运人和车辆在许可证制度下,按商定的线路从事跨境和过境运输的权利,倡导各方协调和简化国际道路运输文件、程序和要求,并成立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联合委员会,协调处理合作中出现的问题。该协定规定非上合组织成员国也可申请加入,这将惠及其他周边国家,其开放性为整个中亚及周边地区国家开展国际道路运输合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基础和保障。根据协定,六条连接中、哈、俄、塔、乌、吉六国的运输线路,将在不晚于2020年开通。上合组织六国将逐步形成国际道路运输网络,深化互联互通合作,在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的同时,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www.xing528.com)

2015年9月16日,上合组织经贸部长第14次会议达成九项具体举措,对接“一带一路”建设。这九项具体举措包括:第一,启动制定区域经济合作五年发展规划。会议批准启动《2017—2021年推动项目合作措施清单》,涉及10多个领域百余个项目,总金额近千亿美元。第二,深入推进贸易便利化。会议批准成立贸易便利化工作组,推动贸易便利化进入制度化安排的崭新阶段。第三,为扩大贸易搭建平台,如举行首次“上合组织国家商品展”等。第四,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合作。各方商定将探讨建立“上合组织电子商务平台”。第五,加强投资合作。中方将推动企业在轻纺、家电、化工、冶金、物流、农业等领域开展集群化投资,深化与各国的投资和产业合作。第六,推进互联互通合作。各方同意将加快实施现有合作项目,开展区域物流枢纽和出海港口建设。第七,加强资金融通。各方将利用中方提供的信贷资金,以及亚投行、丝路基金欧亚经济合作基金开展投资项目合作。此外,各国同意开展货币互换和本币结算,抵御金融风险。第八,深化海关合作。各方商定将切实开展商品估价、价格监管方面的信息交换,加大海关执法合作,营造良好的贸易环境。第九,广泛吸收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国参与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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