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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儒商文化的家族特色

时间:2023-06-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传统儒商十分重视血缘关系,家族经营是儒商企业传统的组织方式。反思传统儒商的家族制文化,打破家族经营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任务十分艰巨。也就是说,传统儒商文化中存在着与市场经济发展相背离、阻碍经济发展的缺陷。这就是我们之所以提出在现时代应当对传统儒商文化进行“脱胎换骨”式的变革和改造的原因。我们认定儒商文化中精华的部分是主体,但不可否认它存在着严重的不足。

传统儒商文化的家族特色

传统儒商十分重视血缘关系,家族经营是儒商企业传统的组织方式。这种“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的家族经营方式具有管理成本低、经营决策快等优点,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以及在企业起步阶段不失为较好的选择。有学者分析了它的优势表现为,一方面,市场经济交易的经济,通过一项项的契约推动商品和劳务交换的顺利进行。然而,任何契约规定再详细、考虑再周密,也免不了有所疏忽遗漏,为居心不良者留下可乘之机。况且,殚精竭虑、煞费苦心地订立契约和监督契约的执行,是一笔不小的成本,这就是微观经济学上的交易成本问题,它构成市场经济运行的摩擦阻力。另一方面,企业内部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也是一种交易关系,老板们同样面临雇佣谁、如何监督与激励雇员的问题。在市场经济兴起的早期,这个问题显得尤为迫切。那时的人接触面窄、活动的范围小,因此,经营企业的人最理想的还是家族成员,扩大一点范围,包括同族、同乡,虽然能力不一定强,但至少熟悉和可靠。血缘关系是人类最古老的一种关系,由此建立起的一套道德规范最有影响力和约束力,即便到现在也是如此。家族制企业利用亲情乡情的信任减少管理成本,这就是家族制企业在商品经济不发达时代、在市场经济早期、在企业的起步阶段极为普遍的原因。例如,江右商人家族、乡情观念强,表现在:第一,经商的本金往往是全族出资借贷。第二,提倡同乡商人中的互相帮助。如大庾商人刘永庆与同乡易明宇同往浙江经商,后易明宇客死他乡,临终嘱刘永庆照顾妻儿。刘永庆信守诺言,对易明宇之妻多有扶助。易明宇的妻子死后,刘永庆又为易明宇的儿子成家娶妻,并将自己的财产和僮仆分给易明宇之子。第三,在各地广建江西会馆。明代各地在北京的会馆见诸文献者有41 所,其中江西会馆14 所,约占34%,居各省之首。第四,热衷于修祠续谱。

在现代,家族制仍然是许多儒商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据1987 年的统计,在中国台湾的97 家企业集团中,属于家族集团的就有81 家,约占83.5%。目前中国大陆的私营企业中也有许多采用家族制。这些家族制企业的创业家长或家族族长处于集权主宰的地位,并以他为核心,根据家族亲缘关系的远近亲疏和地位的高低来组成内部管理体系及决定分配方式。社会学家费孝通把这种结构表述为“差序格局”。一旦创业家长去世,他的继承人不管已在从事其他什么职业,取得什么成就,都要回来打理自己家族的企业。例如,永安郭氏家族第二代掌舵人1983 年去世,第三代的郭志权已经是美国哈佛大学的物理学博士,也得放弃长期从事的物理学专业,返回香港担任永安集团主席。1985 年,当包玉刚查出患了癌症,他的四女婿郑维健虽然已经是美国有名的医学专家,也要回到家族企业主理投资业务。一些儒商企业家虽然引进了职业经理人制度,但也是以不削弱家族控制为前提。当然,由于家族制有规避风险、降低交易费用以及团体凝聚力强的优势,往往一个有远见卓识的领导人,就会发展出一流的家族企业。反之,他的子孙后代或许没有他的智慧和魅力,或许不懂经营之道有的甚至根本不属于管理人才,家族制的企业也就由此衰败。所谓“富不过三代”,常常是由于接班人不适合而造成的。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家族经营总体上已经不合时宜了。资本的本质是追逐利润的,而不是亲善血缘乡情。企业的发展要向社会融资,意味着外人的股权和控制权的渗入;经营管理的日益复杂化和专业化,使家族成员力不从心,这些都宣告了家族制的崩溃。例如,香港最古老的商行“元发行”就是这样从盛到衰的家族制企业。1909 年,元发行第二代掌门人高舜琴去世,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接班人,家族成员开始肆意挥霍商行的公款,进而走向衰败。1933 年,元发行上海联号将汕头联号的汇票退回,引发汕头四间联号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闭,元发行主持高承烈惊惶失措,携款潜逃,这家经营了80 多年的老牌商号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就破产。曾经创办海外信托银行的东南亚华侨张明添于1982 年突然逝世,也是由于没有合适的继承人,他那庞大的商业王国在三年内就分崩离析,海外信托银行也濒临破产。美国华人王安被誉为“电脑大王”,他兴办王安电脑公司,曾以20 亿美元的个人财富跻身美国十大富豪之列(排名第六),在纽约自由女神100 周年纪念仪式上,王安被选为全美最杰出的12位移民之一,接受了里根总统颁发的“自由奖章”,而获此特殊奖章的华人,只有王安和建筑大师贝聿铭。由于深受儒家传统的影响,1986 年11 月,王安在年老交班的关键时刻,任人唯亲而不是任人唯贤,以“虎父无犬子”的心态,不顾众多董事和部属的反对,交班给能力不足的36 岁的儿子王烈为公司总裁,使得许多优秀的公司骨干纷纷离去,公司急剧亏损,最终破产倒闭。这充分说明了家族制企业的局限性。然而,家族经营的传统仍在现实的经济领域发生作用,它是阻碍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不利因素。特别是对私营企业来说,家族制文化成为我国民营企业素质难以提高的观念根源。反思传统儒商的家族制文化,打破家族经营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任务十分艰巨。(www.xing528.com)

总之,传统儒商具有“先天不足”的一面,是中国古代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家族社会的产物,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干的中国传统文化包含弊端的突出表现和附属品。也就是说,传统儒商文化中存在着与市场经济发展相背离、阻碍经济发展的缺陷。这就是我们之所以提出在现时代应当对传统儒商文化进行“脱胎换骨”式的变革和改造的原因。我们认定儒商文化中精华的部分是主体,但不可否认它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在认识儒商文化的两重性时,首先应当对其糟粕、缺陷、不足的方面加以研究,这是我们科学地历史地对待儒商文化应当坚持且不可忽略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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