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的迅猛发展,微商成了电商界的新宠,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我们可以这样定义微商,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以人为中心,以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被纳入电商经营者范畴,电商消费者维权开始有法可依。
在中国,微商兴起于广州,随后迅速如燎原之势蔓延至北京、浙江等省市。区别于传统的电子商务,微商以人际关系为依托,消费者是否愿意购买产品,不再完全取决于产品的品牌和品质,卖家与消费者之间良好的人际关系更能促使交易达成。从微信朋友圈开始进入我们的生活起,接触微信的用户便养成了每天刷朋友圈以及发朋友圈的习惯,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并乐于在朋友圈晒各种东西,沉浸在好友间互相点赞的沟通模式中。基于朋友圈的分享理念,有人嗅到商机,开始在朋友圈进行奢侈品代购活动,这是最早微商的雏形。
然而在微信上大多数拥有购买需求的人都难以负担高额的奢侈品费用,随之孕育的高仿产业抓住了收入普通却存在较高物质虚荣心的人群心理而开始迅速发展,伴随高仿产业经营群体的激增,卖家开始利用“摇一摇”“附近的人”“漂流瓶”等功能大肆添加好友,抢夺消费者资源,由此引爆了C2C模式下微商的发展高潮。
当微信朋友圈被各类微商广告侵占,严重影响朋友圈的既定功能时,微信官方对通过微信平台进行的商务活动开展了一轮封杀。至此,微商产业放缓步伐。
随着微商跨入B2C模式,早期从事微商的人摇身一变成为各品牌的代理人,以发展他人加入微商队伍为主要任务,以下级代理的分销获得利润。由于微商代理人大多缺乏管理经验和市场建设能力,导致部分微商沦落为传销组织而引发法律性问题,这也让微商从业者认识到理性发展的重要性。
如今,微商初步具备了社会化移动社交电商模式,正由暴力刷屏向树立人格魅力的经营模式转变,依靠社交关系吸引消费者主动参与到购物环节中。当然,渠道再也不是单一的朋友圈推广,很多微商经营者将店铺转移到了专属平台:微店。微店平台拥有良好的监管机制,能提供评价、比较等机制,能控制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因而深受消费者的青睐。
以下几个重要时间见证了微商的发展历程:
2012年年底,代购开始在朋友圈兴起,微商开始出现。(www.xing528.com)
2013年年初,面膜开启微商美妆时代。
2014年9月,中国微商创业大赛启动,传统品牌进军微商,开启微商品牌化时代。
2015年年底,工商总局首次明确将微商纳入监管。
2016年9月,新广告法要求微商渠道的卖家和其他行业一样,遵守广告法要求。
2016年12月,国务院首次以积极态鼓励微商健康发展。
2017年1月,第一部正式微商行业法出台,微商市场步入规范化运营阶段。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被纳入电商经营者范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