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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的标的价格如何确定?

时间:2023-06-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激励标的价格是指激励对象为了获得激励标的而需要支付的对价。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与净资产相差较大时,每份股权激励标的的行权价格应该设定为经过评估的每股净资产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确定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股权激励的标的价格如何确定?

激励标的价格是指激励对象为了获得激励标的而需要支付的对价。对于激励对象来说,激励标的的价格越低对其越有利。但是,激励标的价格过低会有损股东利益。因此,在确定激励标的价格时,既要考虑激励对象的承受能力,也要考虑保护现有股东的合法权益。

1.新三板公司股权激励标的价格的确定

新三板公司在制订股权激励计划时,其行权价没有相应的股票市场价格作为参考,因此,该类型企业确定行权价格的重点在于计算股价。

(1)市盈率定价法(模拟股票上市定价法)。市盈率定价法是指依据注册会计师审核后的发行人的盈利情况计算发行人的每股收益,然后根据二级市场的平均市盈率、发行人的行业状况、经营状况和未来的成长情况拟定其市盈率,是新股发行定价方式的一种。

新三板公司在使用市盈率定价法时,可以参考我国公司上市时的股票定价公式:

P=R×V/〔S1+S2(12-T/12)〕

其中,P指发行价格,R指经审核的当年预期利润,S1指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总股数,S2公开发行股份数,T指股票发行月份,V指市盈率。

(2)市场评估定价法。这种方法实际上就是相对业绩评价在股权定价中的应用而言的,主要思想就是在定价过程中找几家同行业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进行比较,从而算出本公司的股份价格。相对于其他几种方法来说,这种方法更加客观和准确。

(3)净资产评估定价法。采用净资产评估定价法时,首先要对公司的每项资产进行评估,得出每项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然后将各类资产的价值进行加总,得出公司的总资产价值,再减去各类负债的公允市场价值总和,就得到公司股权的公允市场价值。用公司股权的公允市场价值除以公司总股本,就可以得到股权激励标的的公平价格,即:激励标的的公半价格=公司股权的公允市场价值/公司总股本。

相应的计价方式有以下三种:

①净资产计价法。先算出公司的净资产,用净资产除以总股数就可以得到公司的股份价格。比如,公司净资产为2000万元,设定总股数为2000万股,那么,公司的股份价值为每股1元。这种方法简单直观、易于操作,是我国新三板公司广泛采用的一种计价方式。

②综合考虑销售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定价。在确定公司总价值的时候,综合考虑销售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的价值,分别赋予它们不同的权重,计算出公司的总价值,然后设定公司的总股数,用总资产除以总股数就是每股的价格。

③根据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定价。在确定公司总价值的时候,考虑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两个因素,分别赋予它们不同的权重,计算出公司的总价值,然后设定公司的总股数,用总资产除以总股数就是每股的价格。采用这种方法时,无形资产的估值是关键

(4)净现金流折现法。净现金流折现法是资本投资和资本预算的基本模型,被看作是企业估值定价在理论上最有成效的模型,又称获利还原法,是把企业整个寿命周期内的现金流量以货币的时间价值为贴现率,据此计算出公司净现值,并按照一定的折扣比例折算来确定公司的股票价格。

使用这种方法的要点是:一是要科学合理地预测企业未来存续期间各年度的现金流量;二是找出一种对各方都合理的公允折现率。折现率的大小取决于未来的现金流量的风险,风险越大,要求的折现率就越高;风险越小,要求的折现率就越低。

这种方法比较合理,但过程相对麻烦,需要具有专业的财务知识和对行业前景的准确把握,才能做好现金流的预估和折现率的选取。建议能进入创新层的新三板公司可以考虑采取该种方法。

2.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标的价格的确定(www.xing528.com)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标的价格可以根据以下几种方法确定:

(1)以注册资本金为标准的行权价格。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与净资产相等或相差不大时,每份股权激励标的的行权价格可以直接设定为1元/股。

(2)以评估净资产价格为标准的行权价格。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与净资产相差较大时,每份股权激励标的的行权价格应该设定为经过评估的每股净资产值。

(3)注册资本金或净资产折扣价。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资产情况,以注册资本金或者净资产为基础,选择合适的折扣标准来确定行权价格。

(4)以市场评估为基础,确定行权价格。企业可以通过市场评估,以同行业同类型上市公司的市场价格为参考,确定本企业股权激励标的的行权价格。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标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有很多种,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战略需要,灵活选择适当的方法。

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标的价格的确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因为涉及公众股东的利益,所以要遵守以下相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1)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股权激励模式的行权价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①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上市公司采取其他方法确定行权价格的,应当在股权激励中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

(2)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模式的授予价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确定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①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上市公司采取其他方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

(3)上市公司实施股票增值权激励模式的授予价格。股票增值权激励定价方法和股票期权激励定价方法一致。

案例

两家公司A和B,A公司是业绩增长较快的上市公司,短时间内来看A公司的市盈率很高,在长期的发展中,A公司业绩上涨的速度远远快于股票价格上涨的速度,用市盈率定价法计算A公司的股票价格就要略高一些,以减少因业绩上涨的速度高于股价上涨速度时所拉伸的更大距离。B公司市盈率较A公司低很多,且“负债”累累(负债指企业在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中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又因为B公司所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很难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甚至根本不具备核心的竞争力,目前B公司的现金流量甚至可能高于未来“发展”后的现金流,购入这样的股票风险可谓不小,若用市盈率定价法来计算B公司的股价,实际参考的市盈率就应该比我们看到的市盈率略低一些。

所以说,市盈率定价法是相对于企业内在核心优势和外在竞争环境下的一个借鉴方法,这种方法有它的直接性和普遍性,但又不能完全机械地以静态数据来判定某公司股票的实际价格,定价时还需考虑公司动态市盈率的节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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