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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的价值转移与新产品价值的形成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马克思的分析,新产品价值由生产资料转移价值和活劳动形成的新价值构成,劳动力自身价值不转移,被使用劳动力所形成的一部分新价值取代了。[6]如果把包含在劳动力中的过去劳动归结为劳动力所提供的一部分活劳动,那就把劳动力的价值归结为它的使用价值,这不符合马克思提出的商品二因素理论。

劳动力的价值转移与新产品价值的形成

所谓劳动力价值转移,是指劳动力作为商品被用于生产其他商品时,它的价值转移给新产品,就像生产资料价值转移给新产品一样。当然,生产资料只是转移自身价值,不形成新价值;劳动力则不仅转移自身价值,而且它的使用即活劳动形成新价值。按照马克思的分析,新产品价值由生产资料转移价值和活劳动形成的新价值构成,劳动力自身价值不转移,被使用劳动力所形成的一部分新价值取代了。这里涉及一系列复杂问题,本文限于篇幅,只作简要分析。

(一)从生产劳动力与使用劳动力的区别看它的价值转移

对同一个人来说,生产他的劳动力和使用他的劳动力、他自身劳动力价值和使用他的劳动力创造的新价值,具有明确区别。认识这种区别是理解劳动力价值转移的关键

第一,生产劳动力和使用劳动力的时空不同。一个人的劳动力总是只有先生产出来,然后才能使用。生产劳动力表现为养育和维持劳动者,这个过程要消耗生活资料和教育工作者的劳动以及其他社会服务,主要发生在生活领域和教育培训以及其他社会服务场所;使用劳动力表现为劳动者工作,这个过程由劳动者本人生产某种商品或提供某种服务,主要发生在他的生产工作场所。在生产一个人的劳动力过程中形成的价值,不同于在使用他的劳动力过程形成的价值,不能把在前一个过程中形成的劳动力价值归结为在后一个过程中产生的一部分新价值。

第二,生产劳动力所消耗的劳动时间和使用劳动力所提供的劳动时间来源于不同的行为主体。假设有甲和乙两位劳动者,其中甲从事教育培训工作,乙从事普通商品生产工作。乙在开始工作之前,先接受甲的教育培训。在这里,甲为培养乙的劳动力,耗费了自己的劳动时间,因此,生产劳动力的主体是甲,而乙是作为客体接受教育培训。此外,生产劳动力还需要社会为乙提供生活资料,这要间接消耗他人的劳动。虽然乙为接受教育培训和取得生活资料,通常要由本人或他的家庭支付相应的费用,但是生产乙的劳动力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源于甲和其他有关劳动者。当乙开始工作之后,他在生产某种商品时使用自己的劳动力,向社会提供劳动时间,这部分劳动时间来源于乙,即使用劳动力的主体是乙。既然生产劳动力的劳动时间和使用劳动力的劳动时间是在不同的领域里发生的两部分劳动时间,并且来源于不同的行为主体,那就没有理由把前者归结为后者的一部分。

第三,生产劳动力的劳动时间和使用劳动力所提供的劳动时间物化在不同的客体之中。仍用上面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甲的教育培训劳动物化在乙的劳动力之中,形成乙的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乙在以后的工作中生产某种商品比如汽车,他的劳动时间物化在汽车之中,形成汽车价值的一部分。显然,劳动力和汽车是两种不同的客体或商品,不能说乙在生产汽车的同时又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因此不能用乙生产汽车的一部分劳动时间来取代甲培养乙的劳动力的劳动时间。在计算生产汽车的社会必要劳动时,不能漏掉所消耗的劳动力中包含的物化劳动。

第四,包含在劳动力中的过去劳动和劳动力所提供的活劳动是不同的价值实体,体现劳动力商品的不同属性。马克思曾十分明确地指出:“包含在劳动力中的过去劳动和劳动力所能提供的活劳动,劳动力一天的维持费和劳动力一天的耗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量。前者决定它的交换价值,后者构成它的使用价值。”[6]如果把包含在劳动力中的过去劳动归结为劳动力所提供的一部分活劳动,那就把劳动力的价值归结为它的使用价值,这不符合马克思提出的商品二因素理论。

按照商品交换原则,一个人把自己劳动力的使用权让渡给企业或买方并得到相应的工资——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就必须为企业劳动,而不可能再用已经卖出的劳动力来为自己劳动或生产自己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他用工资换取生活资料来维持生活,而不是在为买方劳动的过程中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价值;企业购买劳动力所支付的工资由劳动力转移给产品的价值得到补偿,而不是在劳动中再生产出来。(www.xing528.com)

(二)劳动力价值转移的实质

从价值实体来看,劳动力价值和生产资料价值转移给产品,实质上就是生产它们所必要的劳动时间,转化为生产以它们为要素的其他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的组成部分。

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劳动力在它被生产出来的过程中已经消耗了一定的人类劳动。当劳动力通过交换被用于生产其他商品时,过去生产这种劳动力已经消耗的劳动时间作为物化劳动时间,转化为生产以它为要素的其他商品的一部分劳动时间。生产劳动力要消耗劳动时间,使用劳动力又提供劳动时间,这两部分劳动时间都是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的组成部分。换句话说,劳动力本身包含一定的物化劳动,它的使用过程又是活劳动,这两部分劳动都参与使用劳动力所生产的商品价值决定。在实际生产中,劳动力价值转移给新产品表现为把购买劳动力所支付的工资计入产品成本,正如生产资料价值转移给新产品表现为把购买它所支付的货币额计入产品成本一样。

(三)存在劳动力价值转移时的商品价值构成

如果肯定劳动力价值转移,那么产品价值构成为:

式中w表示消耗一定量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生产的某种产品价值;x表示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y表示劳动力转移的价值;z表示使用劳动力所提供的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4)式同马克思所分析的商品价值构成c+v+m相比,x=cz=v+m,劳动力转移价值y是马克思所分析的价值构成中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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