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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产品营销渠道模式探析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农林产品营销渠道的起点是农林产品生产者,终点是最终消费者。例如城郊农民在集市或城市摆摊设点出售自产农林产品,或者与大宗农林产品消费团体签署合同,按合同销售。

农林产品营销渠道模式探析

农林产品营销渠道的起点是农林产品生产者(包括种植企业和个体种植户等),终点是最终消费者。农林产品营销渠道连接着种植和终端消费,包括了从种植到餐桌、到最终使用的全过程。根据农林产品流通的参与角色划分,农林产品营销渠道有以下模式:

1.生产者—消费者

这种模式是指农林产品生产者不经过任何中间商直接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实现直接从田地到餐桌或最终使用,是最直接、最简单的渠道模式。这种模式一般发生在农林产地,距离消费者比较近。例如城郊农民集市或城市摆摊设点出售自产农林产品,或者与大宗农林产品消费团体签署合同,按合同销售。这种模式的分销能力差,辐射范围小,产销量有限。

2.生产者—零售商—消费者

这种模式是指农林产品生产者将产品销售给零售商,由零售商转卖给最终消费者,即生产者和消费者间增加了一道零售环节。例如农户将自己种植的瓜果蔬菜转卖给零售店,由零售店完成终端销售。农超对接就是属于这种模式。

3.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www.xing528.com)

这种模式是指农林产品生产者将产品销售给批发商,批发商转卖给零售商,零售商再转卖给最终消费者,即生产者和消费者间增加了批发和零售环节。例如在山东寿光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商大量收购蔬菜北上至消费地批发市场,在批发市场出售给零售商,零售商完成最终销售。我国大中城市消费者主要通过这种渠道购买蔬菜。

4.生产者—收购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

这种模式中的收购商发挥着集货和散货作用。农林产品收购商分为三类:一类是由基层独立核算的收购站和供销社等,他们收购农林产品,然后转售给各地的批发商;一类是个体商贩,他们走村串户收购农副产品等,然后转卖给批发商;一类是农户自发成立的合作社承担收购职能,统一收购或者统一定价,转卖给各地批发商,再由批发商完成后续的流通。

5.生产者—加工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

这种模式是农林产品生产者将农林产品出售给加工商,再经批发、零售环节完成销售过程。采用这种模式是农林产品原始形态不适合消费者直接消费,必须经过加工以转变形态、外观或属性,如纸张、家具等农林产品。此种模式中加工商是核心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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