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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鼓励政策:提升中国营商环境的重要策略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1997年以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仅对9个项目特批了投资鼓励政策。

外资鼓励政策:提升中国营商环境的重要策略

3.2.5.1 投资促进机构

澳大利亚贸易与投资委员会(Austrade)[3]是澳大利亚政府设立的外商投资促进机构,澳大利亚政府大力吸引并深化发展外商在澳大利亚的直接投资。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Austrade)是澳大利亚政府的贸易、教育和投资促进机构。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通过提供做出良好投资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以及可以节省投资者时间和金钱的协作方法,帮助国际公司建立和开发业务。

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可为国际投资者提供以下帮助。

● 所有投资咨询和协助的初步协调;

● 关于澳大利亚商业和监管环境的信息;

● 市场情报和投资机会;

● 澳大利亚境内合适的投资地点和合作伙伴的鉴别;以及

● 关于澳大利亚政府计划和审批流程的建议。

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还可以帮助鉴别具体行业的投资潜力和选择战略联盟伙伴,提供详细的成本信息,并且帮助建立研究合作关系。在基础设施、旅游、采矿和资源、清洁能源和环境、食品加工和农商产业、高级制造、ICT和生命科学领域,机会都非常多,并且在研发和创新中心还有更广阔的机会。

澳大利亚政府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计划,以支持外商对澳大利亚的直接投资,从而增强澳大利亚作为投资目的地的吸引力。另外,州和领地政府也制定了与投资者相关的一系列计划。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可以协助投资者获得这些信息。

3.2.5.2 对重大项目提供便利服务(Major Project Facilitation)

为促进重大外资项目的引进,澳大利亚政府开设了为重大项目提供便利服务的项目,澳投资局为投资人提供相关资料、建议和支持,协助办理必要的政府审批手续,在联邦政府部门内部为潜在投资者提供单独的联络点。开展此项便利服务的主要目的是,简化审批手续和节省审批时间,推动项目尽快获得批准,投资计划得以尽早实施。

申请此项服务的外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投资项目对澳大利亚具有战略意义;(2)投资资本超过5 000万澳元,投资项目具备商业价值;(3)项目被要求呈送联邦政府审批;(4)项目做好了商业准备,可随时提请政府审批。

对于符合上述资质条件的项目,澳投资局将提供如下服务:(1)帮助甄别政府的审批手续,并确定审批的时间进度表;(2)协调联邦和州政府机构,使投资项目的审批尽可能地同步进行;(3)帮助投资者充分利用澳外资政策。

3.2.5.3 重大项目促进代理(Major Projects Facilitation Agency)

在澳大利亚进行大型项目开发,则需要获得一系列监管批准。可能需要获得地方、州或联邦(澳大利亚)各级政府的批准。重大项目促进代理(MPFA)可以为超过2 000万澳元的项目申请提供一站式服务,统一协调联邦政府审批流程。

重大项目促进代理(MPFA)通过以下方式帮助项目申请人。

提供有关联邦政府法规和批准的信息;

绘制2 000万美元以上项目的关键审批途径和流程;

帮助申请人与监管机构沟通;

监视项目的批准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并解决流程中的任何问题;

所有促进代理服务均保密。

如果投资者正在开发一个投资超过5 000万澳元的重大项目,则除了一般的重大项目促进代理(MPFA)服务外,还可以申请获得“重大项目”资格。“重大项目”资格是联邦政府对项目对于澳大利亚经济增长和就业的重要性的认可。对于联邦政府认可的重大项目,MPFA将为投资方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协调州和领地政府的审批。

如果项目合格,则MPFA可帮助项目投资方申请“重大项目状态”。(www.xing528.com)

3.2.5.4 技术人才支持计划(Supported Skills Program)

澳大利亚政府设立的“技术人才支持计划”旨在鼓励国际公司将澳大利亚选为他们的直接投资目的地。通过该计划,为澳大利亚带来重大投资项目的公司可以为公司内部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家办理移民,其前提条件是这些管理人员和专家必须是开展项目运作至关重要的人士。技术人才支持的移民协议期限为三年,但此类投资签证一旦获得签发,将不受协议期限的限制。此类移民协议不但可以办理永久居留签证和长期居留临时商务签证,而且签证手续也将大为简化,同时无须缴纳任何申请费。

申请此项计划的外资项目只要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条件即可:(1)项目将促进澳工业创新,增加研发和商业化能力;或者(2)项目将给澳大利亚地区经济带来重大经济利益;或者(3)项目金额超过5 000万澳元,将对澳经济增长、就业,或基础设施建设做出重大贡献;或者(4)投资公司将在澳建立地区总部(Regional Headquarter)和运营中心(Operating Center)。

申请技术人才支持计划的外国投资者可以直接将申请提交给澳大利亚投资局并由投资局总裁核准。

3.2.5.5 提供有限、特殊的投资鼓励措施

对于能给澳带来重大经济利益的外资项目,在有限的、特殊的情况下,澳大利亚投资局将向联邦政府推荐,争取获得联邦政府的投资鼓励措施(Investment Incentive)。

鼓励措施面向国际和国内的企业,包括资金扶持、税收减让和基础设施服务。此类措施必须逐案审批(Case by Case)。所要求的条件非常严格,包括:(1)如果没有鼓励措施,项目投资地不会选择在澳大利亚;(2)投资将给澳大利亚带来重大经济利益,诸如大规模增加就业、带动商业投资、极大地提高研发能力等;(3)鼓励措施不会导致不公平竞争;(4)如果没有资金补助,投资项目难以为继;(5)符合国际规则,包括WTO的有关规定。

澳大利亚政府十分谨慎地使用这类鼓励措施。自1997年以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仅对9个项目特批了投资鼓励政策。澳政府要求,鼓励措施要遵循节俭、严格的原则,对外公布标准和授予者情况,严格监督项目实施,定期进行评估,确保政府对纳税人负责。

3.2.5.6 对在澳建立地区总部和营运中心提供优惠政策

对于在澳大利亚建立地区总部(Regional Headquarter)和运营中心(Operating Center)的跨国公司,澳联邦政府提供移民和税收优惠政策。

(1)在移民政策方面,外国公司可与澳工业、旅游和资源部签署“移民协议”。澳移民部将根据协议向公司的主要派驻人员颁发长期居留商务签证。有关人员将被免除许多移民审批要求。投资局将向外国公司免费提供协助。

(2)在税收政策方面,外国公司拥有或租赁的计算机和相关设备可以免除销售税,免税期为2年。外国公司建立地区总部的费用可从税收中抵扣,抵扣期为获得第一笔收入前后的12个月。是否给予外国公司税收优惠政策由澳大利亚国库部决定。

3.2.5.7 对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提供资助

对于需要进行预可行性和可行性研究的重大外资项目,澳投资局协助提供资助。资助的最大金额为5万澳元。联邦政府提供的资助金额取决于项目承诺的投资金额和州政府提供的扶持水平。在5万澳元的限额内,联邦政府提供与州政府等额的配套资金。

申请资助的外资项目应符合如下条件:(1)投资额超过1 000万澳元。(2)申请者对可行性研究的投入不能少于澳联邦与州政府的资助额。(3)申请者必须证明可行性研究将用于论证项目的商业生命力。一旦项目论证可行,资金将保证到位。并且,投资项目已原则上获得州政府的扶持。没有政府的资助,可行性研究不太可能开展。(4)投资项目没有获得澳政府其他形式的资助。(5)可行性研究尚未开始。(6)申请者须与政府签订保证投资到位的协议。

申请有关资助,外国公司应先向州政府提出申请,后者做出评估后转交联邦政府。符合资质的公司将与澳政府签署协议,同意成立并参与“可行性研究指导委员会”;同意提供研究的进度报告和开支证明;同意对政府代表提出的问题做出回答并允许其查阅研究记录;同意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研究。可行性研究指导委员会由政府代表与外国公司代表组成,负责确定研究的方向、框架、进度,评估研究的效率并保存会议纪要。

3.2.5.8 对支持贫困、边远地区的外资项目给予税收减让

考虑到与大城市隔离而导致商业和生活成本增加等因素,澳大利亚税收制度允许对边远地区的居民和雇主给予一定程度的税收减让。这些税收减让措施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人和当地居民。

根据澳大利亚税法规定,边远地区系指距离具有1.4万居民的人口中心至少40公里远,或离具有13万居民的人口中心至少100公里的地区。

(1)附加利益税(Fringe Benefits Tax)方面的减让措施。根据澳大利亚法律规定,由澳雇主按其支付给雇员及其亲属的非现金利益总值的48.5%向政府缴纳附加利益税。对于边远地区的雇主,政府可以考虑参照其提供给雇员的房屋附加利益(包括与房屋有关的利益,如电、煤气和其他居民燃料等)以及假日旅游利益,对雇主进行税收减让,免征房屋附加利益税。

(2)所得税方面的减让措施。澳大利亚政府规定对边远地区居民给予一定程度的边远地区所得税减让,以对其面临的恶劣气候条件、与大城市的隔离,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生活成本增加等方面给予补偿。根据距人口中心的隔离程度,对个人所得税减让的最大额度可达每月1 173澳元,同时还可考虑其需赡养者人数给予额外的所得税减让。

3.2.5.9 旅游业重大项目简化服务(Tourism Major Project Facilitation,TMPF)

在澳大利亚政府的2020年旅游业战略中,增加旅游业投资是一项关键优先事项。作为2020年旅游业战略的一部分,各州旅游部致力于提供更好的投资便利化服务和更简化的监管环境,以帮助实现这一目标。旅游投资项目通常需要获得不同司法管辖区的不同机构的多次批准。旅游重大项目简化服务(TMPF)是为大量旅游投资者开发的。TMPF为项目申请方提供了澳大利亚政府的集中联络人,TMPF将与澳大利亚的州和领地政府机构合作,以简化且高效的方式帮助、指导投资人顺利通过澳大利亚以及州或领地政府的审批程序。在TMPF服务下,重要的旅游项目将被授予项目经理的职责:确定所需的澳大利亚政府批准范围;推进澳大利亚政府批准机构的介绍和会议;提供有关政府计划和流程的支持和专业知识;协助投资者获得相关的澳大利亚政府支持计划;为申请过程中的其他问题提供咨询和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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