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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信托业务模式探析

时间:2023-06-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目前中国境内的制度环境,财富家族通过信托结构从事慈善事业的业务模式总体可分为三大类:单一受托人模式、慈善组织与信托公司作为共同受托人模式、慈善信托与家族信托等结合的双层架构模式。弊端是慈善信托委托人为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将行使委托人权力。同时将慈善先行信托剩余财产

慈善信托业务模式探析

根据目前中国境内的制度环境财富家族通过信托结构从事慈善事业的业务模式总体可分为三大类:单一受托人模式、慈善组织与信托公司作为共同受托人模式、慈善信托与家族信托等结合的双层架构模式。

1.信托公司作为单一受托人模式

信托公司作为单一受托人在实务中有两种模式:一是捐赠人将慈善财产捐赠给慈善组织,由慈善组织作为委托人设立慈善信托,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二是直接作为委托人设立慈善信托,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如有需要也可聘请慈善组织作为项目执行人参与慈善活动。

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具有诸多优势如:信托公司是专业信托业务机构,无论在组织架构还是管理制度上均已非常成熟,建立了从风控合规、运营管理、信息技术到市场销售综合治理体系,另外信托公司还具有专业资产管理能力及丰富的高净值客户资源。但同时,信托公司也存在社会知晓度不高、慈善项目经验不足以及税收优惠制度不明确的劣势。

在实际业务中,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的慈善信托占大多数,具体模式包括:

(1)捐赠人将慈善财产捐赠给慈善组织,由慈善组织作为委托人设立慈善信托,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见图4-6。此种模式的优势在于以慈善组织名义设立信托,发挥慈善组织的资金募集能力,由慈善组织为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使捐赠人享受税收优惠。另一方面,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可方便设立专户,发挥其资产管理优势。弊端是慈善信托委托人为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将行使委托人权力。

图4-6 信托公司作为单一受托人模式1

(2)直接作为受托人设立慈善信托,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直接开展慈善活动,如有需要也可聘请慈善组织作为项目执行人参与慈善活动,见图4-7。此种模式的优势在于慈善组织以项目执行人介入,发挥慈善组织的项目管理经验,弥补信托公司在公益慈善领域的劣势,同时发挥信托公司优势,进行有效资产配置。

图4-7 信托公司作为单一受托人模式2

业内由信托公司担任慈善信托单一受托人的案例较为普遍,成功备案的慈善信托中,由信托公司担任单一受托人的案例占比超过80%。也有诸多由慈善机构担任委托人的案例,如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受托人、四川省慈善总会担任委托人的中国信托业·长安慈·四川慈善总会·定点扶贫慈善信托;老牛基金会担任委托人的长安慈-老牛基金会教育慈善信托;陕西省慈善协会担任委托人的长安慈-山间书香儿童阅读慈善信托等。

2.慈善组织作为单一受托人模式

由慈善组织(一般为基金会)担任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见图4-8。

图4-8 慈善组织作为单一受托人模式

由慈善组织担任受托人,具有很多优势: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达到了9920个。它们具有丰富的项目运作经验和慈善资源优势,慈善组织熟悉公益行业,拥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可发挥自身专长更好实现委托的慈善目的。同时国内很多慈善组织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力,委托人可借势打造自身的慈善信托品牌和公信力。但另一方面,慈善组织作为受托人也面临着诸多劣势:慈善组织缺乏运作信托业务的经验、制度和人才,不熟悉金融业务流程,资产保值增值的能力很弱,较难在银行开设信托专户等。此外,《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对于慈善组织担任受托人的投资范围做了严格限定,只能投资于银行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资产。如慈善组织作为单一受托人,那么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将受到比较大的限制。

2016年12月28日,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简称阿拉善SEE基金会)发布设立“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2016阿拉善SEE公益金融班环保慈善信托”,这是自2016年9月《慈善法》正式施行后,中国首例慈善组织作为单一受托人的慈善信托。该慈善信托委托人为阿拉善SEE公益金融班代表张泉,受托人为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监察人为中伦律师事务所,保管账户设立在广发银行,信托资金100万元,将用于支持初创期的环保公益组织。该笔慈善信托于12月27日在北京市民政局完成备案,获得备案回执。

2019年7月5日,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了“新湖财富·关爱儿童慈善信托”,该信托同样采用了慈善组织作为单一受托人的模式,受托人为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信托资产规模为50万元,期限为永久存续,信托目的在于为改善中国儿童教育、健康、安全方面的现状,促进中国儿童的全面发展。这一信托的特点在于:设置了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信托财产投资、管理和分配的决策;同时将慈善信托财产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投资,负责公益资金的保值增值,充分发挥了慈善组织与金融机构的系统效应。

共同受托人模式即由慈善组织和信托公司共同担任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见图4-9。信托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具有专业的资产管理和理财服务经验,负责资金划拨等信托事务;慈善组织负责筛选、管理、实施慈善项目,确保资金真正运用到受益人身上,使慈善信托活动分工精细化、业务专业化。但要注意的是,《信托法》规定:“共同受托人之一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他受托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共同受托人之间要彼此互信,信任对方将严格遵照合同约定尽职执行信托事务。

图4-9 慈善组织与信托公司作为共同受托人模式

前文介绍的“中信·何享健慈善基金会2017顺德社区慈善信托”即采用了双受托人的结构,即中信信托与广东省和的慈善基金会担任共同受托人,该信托的慈善支出由广东省德胜社区慈善基金负责执行,意在建立人文性和富有吸引力的社区。双受托人模式不仅实现了对资产进行有效隔离保护,而且家族慈善基金会也对家族的慈善计划进行了统一部署,可以保证满足家族不同的慈善需求。(www.xing528.com)

现行法律规定,慈善捐赠的财产和收益须都用于慈善事业,但是实践中,有的家族希望兼容慈善和家族利益,希望家族财富每年一定的收益或一定比例用于慈善。针对此种情况,可以通过双层架构的模式来解决。

1.慈善先行信托+慈善信托模式

该种模式下,由委托人用该部分资金设立慈善先行信托,同时用一部分财产设立慈善信托,将慈善信托设置为慈善先行信托的受益人,慈善先行信托可将每年取得的收益分配给慈善信托,见图4-10。同时将慈善先行信托剩余财产的受益人设置为家族成员,慈善先行信托到期时,剩余财产将归属于委托人的家庭成员,从而实现委托人将一定财产用于慈善的目的。

图4-10 慈善先行信托+慈善信托双信托模式

长安信托设立的“长安慈-平安天年方舟慈善先行信托”“长安慈-平安天年方舟慈善信托”,是国内首单采取慈善先行信托+慈善信托的模式。慈善先行信托借鉴了欧美慈善先行信托的理念,慈善先行信托产生的收益优先用于慈善目的,将部分收益源源不断地支持“长安慈-平安天年方舟慈善信托”,以保障该慈善信托的持续性。同时,慈善先行信托的剩余收益可用于私益目的,兼顾了委托人财富传承与公益慈善的意愿。

2.家族信托+慈善信托模式

此外,还可以同时成立一个家族信托和一个慈善信托:家族信托,将家族成员作为该信托的受益人,同时设立慈善信托,将慈善信托也作为家族信托的受益人之一,见图4-11。在信托文件中约定每年将一定的金额或信托财产比例或收益分配给慈善信托用于慈善目的,亦可以在家族信托层面设置决策组织,由家族核心成员担任,来决定每年分配给慈善信托的金额。该家族信托同时兼顾家族成员的利益,保障家族成员的生活、教育、创业养老等各方面的需求。(8)

图4-11 家族信托+慈善信托双层信托模式

家族慈善信托案例,见表4-1。

表4-1 家族慈善信托案例列表

(1) NFP SYNERGY. Facts and figures: UK charity sector 2018[EB/OL].2018-10.https://nfpsynergy.net/free-report/facts-and-figures-uk-charity-sector-2018.

(2) 解琨.英国慈善信托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3) THOMAS WESTCOTT. The Norman Family Charitable Trust Financial Statements[z].2018.

(4) G.维克托·霍尔曼,杰瑞·S.罗森布鲁姆.私人财富管理[M].苏薪茗.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4.

(5) J.Paul Getty Trust. 2019 Getty Facts [R].2019.

(6) 中慈联慈善信托委员会.2020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R].2021-01-28.

(7) 谢舒.详解何享健家族慈善体系[J].中国慈善家,2017,(08).

(8) 蔡概还,邓婷.中国家族慈善信托发展的关键问题[J].清华金融评论,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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