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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项目退出流程优化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避免退出失范,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可出台相关规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将拟退出原因、退出时间以书面形式报送项目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备案,填写《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情况登记表》,并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和街道办事处的监督指导下,可暂时向居民委员会办理移交事宜。5)新物业服务企业接管后,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移交新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管理项目退出流程优化

按照国内一些地方的政策规定和部分企业的实践,下面提出物业项目退出的一般性流程,仅供参考。

1.合同期满企业主动要求退出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物业服务企业不再续约或者提前解除合同,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的,可按照下列程序做好衔接工作:

1)解除合同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拟退出原因、退出时间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委员会,就退出事宜进行协商,同时按规定时限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为避免退出失范,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可出台相关规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将拟退出原因、退出时间以书面形式报送项目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备案,填写《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情况登记表》,并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

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服务,积极协助业主会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至合同终止之日。

3)在解除合同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入、支出状况,并将预收的费用退还给业主。

4)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向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宜:

①物业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财务账册。

②物业档案资料。

③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物。(www.xing528.com)

④商品住宅维修基金明细账目和明细台账。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和街道办事处的监督指导下,可暂时向居民委员会办理移交事宜。

5)新物业服务企业接管后,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移交新物业服务企业。

2.业主不再续约或者合同期内业主提前解除合同导致退出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委员会不再续约或者合同期内业主委员会提前解除合同,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做好衔接工作:

1)在解除合同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会议,就续约或解约等事宜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经表决通过不再续约或提前解约的,业主委员将解约原因和时间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至合同终止之日。

2)业主委员会组织全体业主对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等事宜进行表决,表决通过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委员会与新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业主委员会按规定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办理交接事宜;新物业服务企业接管后,业主委员会将相关资料、账册、财务等移交给新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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