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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世界主要贸易强国的差距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利用先前建立的一组标志性指标,我们可以对中国与世界主要贸易强国间的差距提供一个较为完整的、深层次的分析。依照日本的经验,中国离成长为世界贸易强国还有25―30年的距离。在贸易结构转变方面,中国与世界主要贸易强国间仍存在着明显的差距。美国、日本等世界主要贸易强国,在其主要出口领域均处于技术领先地位,产品处于高端。

中国与世界主要贸易强国的差距

世界文明发展史的经验证明,凡世界大国、世界强国在世界舞台上都拥有强势地位。如今,中国经济规模居世界第二、贸易规模居世界第一、外汇储备也位居第一,然而,近年来中国对外发展却遇到诸多困难和挫折,显然与世界大国强势地位相去甚远。利用先前建立的一组标志性指标,我们可以对中国与世界主要贸易强国间的差距提供一个较为完整的、深层次的分析。我们以先前建立的贸易强国成长的3阶段模式(“雁行模式”)作为基本的发展阶段的参照,并以日本的经验作为基本的经验参照。按照这一模式,中国在40多年前改革开放初始时处于该模式的第一阶段,当前正处在该模式的第三阶段的发展初期。中国大体在2003年进入这一新的发展阶段,当前发展阶段相当于日本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发展水平。依照日本的经验,中国离成长为世界贸易强国还有25―30年的距离。

1.贸易规模结构

按照贸易总量衡量,中国已经是一个世界贸易大国,但按人均贸易额衡量,中国与美国、日本、德国相比仍存在巨大的差距。到2017年年底,中国的人口是美国的5倍,日本的10倍,德国的16倍。按人均出口额衡量,中国的出口仅相当于美国的1/5,日本的1/6,不到德国的1/18,按人均总贸易额衡量,中国的贸易相当于美国的1/7,日本的1/7,德国的1/20,仍低于外向型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据研究表明,中国人口占世界超20%,出口占全球出口却不足9%,而欧元区人口仅占世界的5%,出口却占世界的30%,中国人口规模与世界市场份额很不相称,中国还必须继续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继续扩大贸易规模和数量。没有数量就没有话语权。作为贸易强国,不仅要强调贸易质量,也要强调贸易数量,尤其是人均数量。纵观世界贸易强国所走过的路,贸易数量尤其是人均数量是成为贸易强国最基本的条件。

如果过去10年的追赶趋势能够延续的话,中国与美国、日本在人均出口额上差距的消除将仅仅需花费不超过15年的时间。除贸易规模的增长外,中国在过去30多年间贸易发展上取得的另一项重大进展便是贸易结构的深化、升级。在这期间,中国完成了两个重大的历史性转折:第一个转折是从出口以初级产品为主到以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1985年是这一转变发生的一个标志性年份,就在这一年,工业制成品出口在总出口中所占比重显著超过了50%,并且之后工业制成品出口一直保持了持续上升的势头。第二个转折是从工业制成品出口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到以资本密集型产品为主的转变,2003年是这一转变发生的标志性年份。从2003年开始,中国进入了“雁行模式”的第三个发展阶段,即以资本密集型产品出口扩张为标志的阶段,当年中国工业制成品出口中资本密集型制成品出口所占比重超过了50%。

在贸易结构转变方面,中国与世界主要贸易强国间仍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主要反映在:加工贸易在贸易总额中占据半壁江山;贸易主体中外资企业与国有企业占比过大,民营企业占比不足1/4。而且,外资企业在进出口贸易额中占比过半,这两个方面特别能反映出中国与世界主要贸易强国间的差距,美、日、德等贸易强国其贸易主要是由该国民间企业控制和创造的。(www.xing528.com)

2.贸易的影响力

(1)产品质量价值阶梯。尽管中国在出口结构上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在出口产品质量上整体上仍处于中低端。美国、日本等世界主要贸易强国,在其主要出口领域均处于技术领先地位,产品处于高端。虽然中国在资本密集型制成品出口上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几乎在所有主要资本密集型制成品领域都还处于中低端。出口产品的落后背后是技术的落后、品牌的落后、研发的落后,这些体现着中国与世界主要贸易强国间都存在显著的差距。

(2)货币国际化水平。按照前文所述的货币国际化的四个阶段,中国目前仍停留在第一阶段:贸易项目自由化上,到目前为止仍未跨出货币国际化的第一步——成为可兑换货币。历史上韩国、中国台湾从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出口导向的发展到实现货币可兑换经过20年左右的时间,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类似的发展到现在已经过了40年的时间,人民币仍未成为可兑换货币,这是一种严重的滞后。中国尚未成长为一个世界贸易强国在金融方面的一个鲜明标志是:中国的货币人民币甚至还没有迈出从弱币到强币的“三级跳”的第一步,即成为可兑换货币,余下的两步将是成为国际上普遍被接受的“硬通货”和最终成为国际储备货币。总体上看,中国在国际贸易国际经济领域内仍然停留在“规则接受者”的角色上,未能在加入到“规则制定者”的行列中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3)贸易规则。首先,中国在国际贸易谈判中仍处于弱势地位。其次,中国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重要国际机构中的地位还有待提高。最后,中国在国际技术标准制定中仍处于弱势地位。由于不熟悉规则及其他原因,中国对技术标准信息和市场前景不甚了解与掌握,多数情况下只能被动地执行国外或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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