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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社会与政府管理:新挑战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是政府未能充分认识汽车的社会性。二是政府管理方式存在监管缺位的问题。三是政府对汽车社会管理的行政干预色彩浓重。面对汽车带来的社会性问题,汽车限购成为地方政府最愿意使用的手段,似乎限制了购买就能解决问题。但是,汽车限购并不能有效阻止城市汽车总量的增长,政策的短期效应是减缓了汽车的社会性问题进一步加剧的速度,为政府治理汽车的社会性问题预留了一定的时间和空间。

汽车社会与政府管理:新挑战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汽车社会问题日趋严重,我国政府已经开始采取措施努力解决这些问题,但由于我国长期形成的管理体制存在许多与汽车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这些措施的有效性大打折扣,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是政府未能充分认识汽车的社会性。政府一直将汽车产业当成一个经济产业来管理,注重汽车产业的经济效益,忽视了汽车的社会性特征。但是,汽车不是一般的工业品,它在改变我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带来了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社会性问题,单纯的行业管理无法解决汽车所引发的这些社会性问题。这需要对汽车的社会性有深刻的认识,才能统筹规划,改革原有的机制体制,推动汽车社会的持续发展。

这个问题在税制结构上表现得比较突出。在发达国家,消费者购车时的税负很轻,但在汽车保有环节和使用环节上税负很重,比如德国的汽车燃料税平均可以占到汽车相关总税费的65%;日本的汽车保有者除了要缴纳高额的燃油税外,还要缴纳一些保有税如汽车税,即使不行驶,也需缴纳高额税金。汽车与一般商品不同,其使用过程中会产生许多外部性问题,对使用和保有环节征税有利于调节其外部性。但是,我国的情况则恰恰相反,在车辆购买环节承担税负所占的比例较大,汽车购置阶段的税负过重,而使用环节税负相对较轻,这样的税制结构无法有效地调节汽车使用过程中的外部性问题。(www.xing528.com)

二是政府管理方式存在监管缺位的问题。我们现在采用的是市场准入制,即利用行政手段严格设置市场进入门槛,限定市场上的汽车厂商数量和规模,但这样并不利于市场机制发挥其配置资源的作用;而且由于汽车生产许可证成了稀缺“壳”资源,也导致了地方保护主义的形成,一些多年不生产一辆车的企业仍大量存在。现行管理体制下,生产企业获得生产公告后的生产一致性问题的监管相对薄弱,在其他涉及诸如汽车注册检测、缺陷召回、汽车报废回收等方面也存在监管缺位的问题,这已经严重危害到广大汽车消费者的利益。

三是政府对汽车社会管理的行政干预色彩浓重。面对汽车带来的社会性问题,汽车限购成为地方政府最愿意使用的手段,似乎限制了购买就能解决问题。但是,汽车限购并不能有效阻止城市汽车总量的增长,政策的短期效应是减缓了汽车的社会性问题进一步加剧的速度,为政府治理汽车的社会性问题预留了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但从长期来看,汽车保有量几年之后仍将会突破城市的承载能力。另一方面,汽车限购政策不仅会影响城市经济的发展,由于车牌的资源稀缺性还会导致高端人才流失,城市竞争力会逐步下降。解决汽车的社会性问题还需要通过经济杠杆,通过提高汽车拥有和使用的成本,有效降低汽车消费需求和使用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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