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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前景与挑战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蒙古电力系统仍是国有,全国共有18个国有电力公司。虽然蒙古电力市场改革取得了上述的一些成绩,但蒙古电力系统应给予配电公司更大的激励。自1990年起,蒙古政府已进行了五次更替,但无论哪一届政府都相当重视电力市场改革。

蒙古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前景与挑战

5.1.1 电力工业概况

蒙古是世界上人口最稀少的国家之一,面积150万km2,但人口仅为250万左右,59%为城市人口,其中大部分居住在首都乌兰巴托。目前,蒙古电力系统仍是国有,全国共有18个国有电力公司。蒙古电力系统由三个互不相联的电网组成。其中最大、最重要的是该国的中部电力系统,它在区域上包含了首都乌兰巴托、工业重镇达尔汗和额尔登特,其出力来自于五个燃煤热电厂和一个水电厂。蒙古最重要的电厂是其第四电厂(Power Plant No.4),该电厂拥有4台发电机组,共计容量540MW。随着新设备的投入,蒙古电力系统的可用容量不断攀升,峰值负荷(一般在冬季)可通过从俄罗斯进口电力得到基本满足。蒙古有六个省利用柴油发电机供电,一个省靠水力发电。蒙古西部的电力系统从俄罗斯进口电力,而东部地区则几乎全靠柴油发电机供电。

蒙古中部电力系统通过长约1000km的220kV高压线与俄罗斯电网相联,该联络线也将蒙古主要电厂与主要变电站连接了起来。除此之外,另有约700km低压线(35~110kV)与中国相联,同时也实现了重要省份、人口中心区域间的电网连接。

受前苏联解体影响,蒙古在工业方面损失巨大,以至于全国负荷量长期处在较低水平。在1994~2001年,蒙古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由于金、铜等矿产资源的价格和产量的增长,蒙古的GDP增长率在2004年达到历史最高(10.6%)。经济的高速增长刺激了该国电力需求的旺盛,其电力需求激增7%,而前期预计在2001~2020年间蒙古电力需求只增长2.9%。目前,蒙古大概有2/3的人口已经能够使用到电力和供热服务。

网损是电力系统重要经济指标,但关于蒙古电力系统网损的说法各方不一,很难达到一致。作为蒙古最大的配电公司,乌兰巴托配电公司的电能损耗信息则相当引人关注。该公司售电量与购电量的比例在1998年达到最高(70.37%),在经过一小段时间的滑坡后,于2004年又重新回升到这个比例。根据该配电公司所披露的数据,尽管蒙古电费收缴率不低(在这方面,蒙古的情况好于中亚其他国家),但其电力系统的资金流动仍然不够可靠和灵活,需要对其财务流程和债务结构进行大力的重建,目前蒙古政府已实施了某些计划以努力做到这一点。

5.1.2 电力改革概况

蒙古电力系统各部门功能的分离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从1994年起,电力部门政策的制定由该国基础产业部(Ministry of Infrastructure)负责,财务由财政部管理,而产权则属于国资委(State Property Committee,简称SPC)。要在政府部门和众多反垄断机构之间制定规章制度比较困难,然而随着2001年蒙古电监局的成立,这个问题逐步得到了解决。

在蒙古电力部门成为一个垂直垄断企业之前,其管理由政府掌控。从1996年起,蒙古电力企业逐渐变成了隶属于财政部和国资委的国有机构。2001年,蒙古电力系统又被划分成一系列垂直分类(vertically unbundled)的公司,其政策制定者为燃料能源部(Ministry of Fuel and Energy,简称MFE)。同时,SPC在电力改革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保护和加强政府在电力系统的投资。(www.xing528.com)

2001年,蒙古政府依靠《能源与价格法》(Law on Energy and Tariffs)将电力部门拆分成18个独立自治的公司,每个公司拥有自己的管理、收支与财务系统。每个公司也都由自己的董事会,股东比例如下:国资委(SPC)39%、燃料与能源部(MFE)41%、财政部(MOF)20%。事实上,这些电力公司的董事经常职务重叠。

目前,蒙古在发电侧和零售侧实行分类定价,电价由国家电监局确定。中亚其他国家的电价是由几个部门共同制定,而蒙古的电价和供热价格则是根据《能源与价格法》由电监局全权负责。蒙古电监局可能是中亚国家电力系统中最独立的电力监管机构。尽管对外宣称该机构没有政府介入,但电监局成员仍由蒙古总理任命。由于法律规定电监局负责发放许可证和收取改制费用,因此蒙古电监局在财务上有一定的自由。

蒙古电监局对电力系统改革的长期目标是:在发电侧引入竞争机制;发展批发电力市场;通过设置正确的规则和激励提高能源利用率;建立适当的体制以吸引私人资本的投资。要达到这些目标,提高电价水平以解决电力部门资金流动问题是很必要的。与其他中亚国家相比,蒙古电力系统的行业透明度较高。每个电力公司的业绩要求公布,电价也是公开的,在制定电价之前,还要求电监局召开听证会

虽然蒙古电力市场改革取得了上述的一些成绩,但蒙古电力系统应给予配电公司更大的激励。对于蒙古电监局而言,必须要分辨哪些是技术损耗,哪些是非技术损耗,并解释这些损耗来自于何处,这一切都还需要很多细节上的技术研究。

尽管蒙古电力公司大多数的董事都是财政部、国资委或燃料与能源部的政府官员,其中很多还可能在多个电力公司任职,但都被要求服务于公司的利益。但目前这种体制实际上并不完善,当不同集团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很可能做出错误决策

蒙古正处于加速开放时期,其电力行业能够公布部门业绩、阐述计划的成功与失败,可见其透明度已达到了相当的水平,值得中亚其他国家学习。自1990年起,蒙古政府已进行了五次更替,但无论哪一届政府都相当重视电力市场改革。总的来说,蒙古能够认识到其电力系统问题所在,在电力市场改革的道路上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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