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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上海公司债券的发行与管理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司债的发行方式,通常分为直接与间接两种。直接发行系由发行公司,不经第三者之手,直接以债券向社会公众募销。间接发行则系由发行公司,委托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关,代理推销一部分或全部债券。间接发行因经过一层或多层中间机构的活动,故资金募集较易,且由于证券市场继续性交易的存在,债券的行销更为顺利。

近代上海公司债券的发行与管理

所谓公司债(Debenture),即股份公司如遇资金必要时,依一定形式,从公众或某特定人,借入一定金额,并约定日期偿还的有价证券。公司债之种类主要分为二种:一为以财产为担保之公司债,二为以信用为担保之公司债。公司债的发行方式,通常分为直接与间接两种。直接发行系由发行公司,不经第三者之手,直接以债券向社会公众募销。间接发行则系由发行公司,委托银行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关,代理推销一部分或全部债券。间接发行又可分为两种情形:其一为承销,经募的金融机关仅居于代理人地位,代将债券发行有关事项,诸如发行数额、利率、抵押、偿还期限与方法,以及公司一般资产负债与损益状况等,作成说明书代登报刊,或由其所设立的信托部或债券代理部,向往来顾客兜销,然后将所售债款扣除手续费,汇交委托公司,至于债券能否如数募足,不负任何责任。其二为包销,经募的金融机关预先与委托发行公司议定价格,并按价购入全部或部分债券,再以较高的价格转售他人,或自行保有作为对该公司的投资,有时因债额过巨,经募机关为减少风险,常须联合其他同业合组银团,分别承担一部分债券。直接发行系产业发展初期所采用的方法,优点为手续简单,费用节省。但采取此种方式发行债券,往往分布不广,且范围狭小。间接发行因经过一层或多层中间机构的活动,故资金募集较易,且由于证券市场继续性交易的存在,债券的行销更为顺利。(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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