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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体系构建与实施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结合广西实际,逐步健全完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体系势在必行。2014年底,课题成果通过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改委、工信委、卫计委、住建厅、教育厅、商务厅的审查,2015年,课题成果提出的《广西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最终以桂国土资发〔2015〕78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

广西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体系构建与实施

我国人多地少,人均耕地资源匮乏,在城镇化、工业化快速推进过程中,由城市扩张、工业建设带来的建设用地需求急剧上升,建设用地扩张和耕地资源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等问题,使得土地资源面临严峻形势。为了调和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矛盾,寻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是必然的选择。

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08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明确指出“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和中央一系列会议对加强自然资源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重要的发展理念,也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经济发展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要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载的限度内,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要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切实提高城镇建设用地的集约化程度。李克强总理指出,国土资源是发展之本,节约集约是可持续发展之基,发展是硬道理,节约是大战略

要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是科学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减少建设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经济增长。对于如何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在《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中已经明确了有关要求和做法,即“严格土地使用标准,要健全各类建设用地标准体系,抓紧编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标准。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功能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重新审改现有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

目前,国家层面已经出台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等一系列行业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但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还有许多行业至今仍缺少有关标准,导致在核定这些行业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过程中,无据可依,不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此外,现行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大多为国家标准,一些行业用地标准未充分考虑地方差异,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因此结合广西实际,逐步健全完善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体系势在必行。(www.xing528.com)

200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桂政发〔2008〕58号),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广西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体系,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现称自然资源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启动了广西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研究项目,旨在根据广西实际情况,研究出台符合广西实际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体系,为建设项目初设、用地预审等环节核定项目合理用地规模提供依据,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紧张形势。

2008年项目启动以来,编写组通过广泛、大量的调查测算,分析研讨,在2010年编制形成了初步成果,提出广西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初步方案,涵盖工业制造业31个行业类型建设项目以及教育、卫生、加油站和油库等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考虑到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事关项目可研、立项、用地等行政审批,成果还不完全成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自治区发改委决定试行过渡后再正式实施。2010年3月,广西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开始试行。编写组根据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2014年开展了广西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情况评估,并根据试行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同时扩大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覆盖范围,增加了物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2014年底,课题成果通过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改委、工信委、卫计委、住建厅、教育厅、商务厅的审查,2015年,课题成果提出的《广西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最终以桂国土资发〔2015〕78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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