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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建设会议纪要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9 次2017年9月19日下午,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在杨凌国际会展中心召开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了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情况汇报,研究了示范区“十三五”期间发展有关问题。会议认为,自1997年国务院批准成立杨凌示范区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下,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示范区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建设会议纪要

第9 次

2017年9月19日下午,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杨凌国际会展中心召开第九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领导小组组长万钢出席会议;国务院副秘书长江小涓,陕西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领导小组组长胡和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情况汇报,研究了示范区“十三五”期间发展有关问题。会议由万钢同志主持,陕西省委书记娄勤俭作了发言,省长、领导小组组长胡和平汇报了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以来示范区的发展情况,科技部、农业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商务部、中国银监会等24个共建部委的相关负责同志围绕支持进一步办好示范区作了发言,刘延东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刘延东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示范区成立20年来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办好示范区面临的重大机遇和挑战,并对下一步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会议认为,自1997年国务院批准成立杨凌示范区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下,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示范区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示范区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充分发挥了农业院校和科研机构集中的优势,坚持现代农业示范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从关中腹地一个普通小镇发展成为独树一帜的农科新城,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不断在农业科技创新中发出“杨凌声音”,在服务国家战略中贡献“杨凌力量”,为我国乃至世界现代农业发展树立了“杨凌品牌”,突出表现为五个特点:一是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位置,积极抢占现代农业科技制高点;二是坚持以多元化示范推广为主要任务,引领带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三是坚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攻方向,增强示范区发展的内生动力;四是坚持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五是坚持以对外科技合作为重要载体,扩大我国农业领域的“朋友圈”。

会议指出,杨凌20年的发展是一段艰苦创业的历程,示范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超越城市发展的局限,突破传统经验的束缚,弥补资源不足的短板,牢记使命,艰苦奋斗,成为了一支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国家队”;20年的发展也是一段科技创新的历程,示范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动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呈现出旺盛生命力,夯实了区域综合经济实力,成为全国农业科技创新的“领跑者”;20年的发展也是一段锐意改革的历程,示范区一直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力,在探索中改革,在改革中创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管理体制,为发展我国现代农业探索了经验,成为了以改革促发展的“排头兵”。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建设杨凌示范区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杨凌模式凝结了广大干部群众和科技教育工作者的智慧汗水,也体现了科技创新引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强大能量,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也彰显了传统农业和现代科技相结合所迸发出的勃勃生机。

会议强调,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杨凌示范区发展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推动杨凌示范区在更高层次上创新发展,必须深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考察杨凌示范区所提出的要求,面向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现代农业建设的主战场,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业人才高地、创新高地和产业高地,努力把杨凌建设成为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试验区和产城镇村融合发展的示范区,“一带一路”农业科技合作的引领区,为干旱半干旱地区现代农业发展,为“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更大的引领带动作用,为推动我国从农业大国走向农业强国提供坚实的支撑。

会议要求,杨凌示范区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要打造协同创新发展的新标杆,加快形成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模式;二是要争做农技示范推广的引领者,推动“杨凌经验”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发挥示范作用;三是要探索全面深化改革的新举措,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四是要建设农业创新创业的新高地,最大限度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五是要成为国际农业合作的先行区,建立更高层面、更宽领域、更深程度的开放合作机制。各共建部委和陕西省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密切协作,一如既往地参与和支持杨凌示范区建设。

会议研究确定了以下事项:

(一)各共建部委要将相关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优先安排在杨凌示范区先行先试。

(二)科技部要积极指导杨凌示范区开展世界知名农业科技创新城市建设有关工作;支持杨凌示范区建设农业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和“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支持杨凌示范区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联盟和高校新农村研究院联盟,布局建设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和成果推广转化工作;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支持杨凌示范区相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三)农业部要指导杨凌示范区做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通过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资金渠道,优先支持杨凌示范区相关项目建设;积极协调推动国内外知名种业企业向杨凌示范区聚集或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杨凌示范区自贸片区交流考察、开展合作;协调安排农业部有关司局、部属单位和杨凌示范区自贸片区进行干部双向挂职,适当安排培训名额,帮助杨凌示范区培养农业人才。

(四)国家发改委要支持杨凌示范区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建设世界知名农业科技创新城市,支持自贸区片区基础设施建设。

(五)教育部要支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支持杨凌示范区开展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

(六)环保部要加大对杨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支持力度,推动提高农村垃圾、污水、生产生活废弃物综合治理水平,促进杨凌示范区整体向绿色发展迈进。

(七)住建部要支持杨凌示范区完善新的城市规划,配合海关总署做好保税区选址;支持杨陵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城市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www.xing528.com)

(八)交通运输部要将杨凌示范区综合客运枢纽项目纳入2018年投资计划并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中统筹研究杨凌大道跨渭河大桥项目,强化区域交通枢纽地位。

(九)水利部要指导杨凌示范区搞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并对杨凌示范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积极予以支持。

(十)商务部要支持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陕西自贸试验区)建设;配合海关总署做好杨凌示范区申请综合保税区的相关工作;继续支持杨凌示范区利用好相关政策。加大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力度。

(十一)中国人民银行要围绕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相关政策,支持杨凌示范区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业态以及节水农业、设施农业等领域的现代农业国际合作;支持杨凌示范区支行新建发行库项目改善基础设施,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更好金融服务。

(十二)海关总署要指导西安海关参与杨凌示范区做好设立综合保税区的研究论证等相关工作,支持其在条件成熟时设立综合保税区。

(十三)国家税务总局要建立定期到杨凌示范区调研座谈机制,适时研究杨凌示范区国家税务局自贸片区分局机构调整事宜。

(十四)国家质检总局要指导杨凌示范区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农业云技术等方面,研制新的国家标准,形成具有杨凌示范区特色的标准体系;支持创建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推广平台、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积极支持杨凌示范区开展农业标准化方面的国际合作。

(十五)国家林业局要指导杨凌示范区建设苗木花卉基地种质资源圃,待时机成熟时优先纳入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

(十六)中国银监会原则支持杨凌农商行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增强经营实力,审慎合理确定适宜的注册资本规模,科学制定差异化发展战略,打造具有服务农业科技特色的农村商业银行;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遵循商业可持续性和风险可控性原则的基础上,引导商业银行在年度分支机构发展规划中,将杨凌示范区分支机构按地市级分行申设。

(十七)中国证监会要积极支持杨凌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境外上市、新三板融资债券市场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示范区内企业申请IPO 享受西部地区企业优先审核的政策安排;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服务杨凌示范区涉农企业相关工作,加强对企业融资业务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干部双向交流挂职。

(十八)中国保监会要制定特惠政策,支持杨凌示范区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支持在杨凌示范区设立保险分支机构;加大资源投入,引导支持保险资金应用创新;积极向其他地区复制推广杨凌示范区保险创新的经验模式。

(十九)国家外专局要支持杨凌示范区深化与农业发达国家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支持国际企业社区和“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建设,在政策项目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支持陕西自贸试验区杨凌示范区片区组织专场引才引智活动。

(二十)国家开发银行要积极推动以投贷联动、“四台一会”等多种方式支持杨凌示范区食品加工、农业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行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继续加大力度做好杨凌示范区棚户区改造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国家开发银行下属国开金融、国开证券、中非基金等子公司积极研究探索以基金、市民农庄、市场化发债等方式,支持杨凌示范区农业“走出去”、新型城镇化和示范区企业发展。

出席:科技部万钢、徐南平、张新民、贺德方、余健、张卫星、郭志伟、秦勇、王喆、贾敬敦、安道昌、孙鸿航、弯昭锋、周安有、李树辉、杨经学、周彦衡、杨相政;农业部张桃林、刘艳、王胜;发展和改革委王晓涛、吴玉和、李艾明;教育部林蕙青、高润生、唐小平、周敏;财政部余蔚平、童爱萍、吴海峰;国土资源部严之尧、郭唐勇、姚旭;环保部邹首民、王泽林;住建部赵晖、王旭东、鞠宇平、马楠;交通运输部姜明宝、任锦雄、葛亮;水利部魏山忠、吴宏伟、李响、孟伟超;商务部王受文、支陆逊、宋扬、朱冰;中国人民银行陈雨露、纪敏、汪增群;海关总署杨占强(西安海关代为参会);国家税务总局孙瑞标、王世宇、周晓君;质检总局崔钢、蔡彬;国家食药监总局孙梅君、廖芸;国家林业局彭有冬、杜纪山、陈列;中国科学院邓麦村、孙命、唐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三林;中国银监会张金萍、王玥;中国证监会赵争平、田斌、李志坚;中国保监会黄洪、何浩、马宵鹏;国家外专局周长奎、雷风云、耿鹏、胡灵山;国家开发银行马欣、刘鼎盛;陕西省娄勤俭、胡和平、毛万春、冯月菊、赵晓明、杨琦、薛建兴、雷湛;省发改委刘强、省教育厅王建利、省科技厅建军、省财政厅丁云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冯力军、省环境保护厅王成文、省住建厅杨冠军、省交通厅冯西宁、省水利厅张玉忠、省农业厅文引学、省林业厅郭道忠、省商务厅赵润民、省质监局高阳、省食药监局任彦保、省政府研究室张建中、省科学院李保国、省国税局席七万、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徐华良、西安海关杨占强、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白鹤祥、银监会陕西监管局许文、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王宏斌、保监会陕西监管局毋育生、国家开发银行陕西分行梁邦海;杨凌示范区郭社荣、魏建锋、郭建树、刘天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李兴旺、吴普特;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赵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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