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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企业融资服务的发展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意见》强调,供应链大型企业应严格支付纪律和账款确权,不得挤占中小微企业利益。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便利企业融资,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融资服务的发展

资金是企业生存发展的“血液”,没有“血液”的中小企业寸步难行。疫情以来,中小企业面临的“贫血”程度更加严重,生存环境更加严峻。通过加大信贷支持、优化融资服务、强化直接融资等一系列措施,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

1.加大信贷支持

一是实施定向降准,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低息优惠贷款。二是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1.5 万亿元,重点用于中小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同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 个百分点至2.5%。三是政策性银行增加3 500 亿元专项信贷额度,以优惠利率向民营、中小微企业发放。四是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可延至2021 年3 月31 日,并免收罚息。五是支持金融机构发行3 000 亿元小微金融债券,全部用于发放小微贷款。引导增加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额,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低成本融资拓宽渠道。六是通过贴息等方式推动金融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下浮。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降低应急转贷费率。

2.优化融资服务

一是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推进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二是对于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可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三是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不良部分给予适当补偿。

3.强化直接融资支持(www.xing528.com)

一是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缴纳的2020 年度上市年费和挂牌年费。二是引导社会资本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规模,尤其是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被投企业投后服务力度。三是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精简优化发行条件,增加制度包容性,更好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建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打通中小企业成长壮大的上升渠道。

9 月23 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从6 方面提出23 条政策要求和措施,明确供应链金融应坚持提高供应链产业链运行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服务于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支持产业链优化升级和国家战略布局。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应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提高供应链融资结算线上化和数字化水平。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支持打通和修复全球产业链,规范发展供应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增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保障支持。《意见》强调,供应链大型企业应严格支付纪律和账款确权,不得挤占中小微企业利益。各类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应严格遵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加强业务合规性和风险管理。

12 月29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自2021 年1 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便利企业融资,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为加强风险隐患摸底排查,防范化解债券市场重大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12 月15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1 年度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和存续期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展2021年度企业债券本息兑付风险排查和存续期监管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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