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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基础探究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因此,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本要求不是以款项的收支是否在本期发生进行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都是会计核算的记账基础。因此,企业即营利组织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而预算单位等常采用收付实现制。例1-1:根据下列经济业务内容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计算企业某月份的收入和费用。

会计核算基础探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权责发生制,是指企业应以收入的权利与支出的义务是否属于本期来确认收入与费用是否应计入本期的依据。

比如在销售环节,企业将产品交付给了客户(“责”已发生),并办妥了其他相关销售手续,销售企业就获得了收取货款的权利(“权”已实现),即可确认收入实现。同时,将获得收入的代价,即所售产品的生产成本确认为一项费用。

如果企业预收到客户的货款(“权”已实现),但产品尚未发出(“责”未履行),则不得将收到的款项确认为收入,更不得确认费用发生。根据权责发生制,预收客户的货款,一方面增加了企业的资产,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负债。

因此,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本要求不是以款项的收支是否在本期发生进行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凡是本期实现的收入,不论款项是否收到,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实现的收入,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到,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入账。同样,凡是本期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付出,都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发生的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

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是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也称现收现付制,是以实际收到或付出款项作为确认收入或费用的依据。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都是会计核算的记账基础。由于会计分期,有了本期与非本期的区别。在确认收入或费用时,就产生了上述两种不同的记账基础,基于不同的记账基础所核算出的当期损益也就不完全一致。建立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之上的会计处理,可以更好地将收入与费用在不同期间合理配比,更科学地确认损益。因此,企业即营利组织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而预算单位等常采用收付实现制。

例1-1:根据下列经济业务内容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计算企业某月份的收入和费用。

(1)销售产品4000元,货款存入银行。(www.xing528.com)

(2)销售产品10000元,货款尚未收到。

(3)预付7月至12月的租金6000元。

(4)本月应计提银行借款利息1000元。

(5)收到上月份应收的销货款4000元。

(6)收到购货单位预付货款8000元,下月交货。

解析:分别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确认的收入与费用发生额见表1-1。

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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