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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填写规范与错误更正方法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记账凭证中的金额要填写清楚,符合数字书写规定,角分位不留空格,多余的数字栏应划斜线注销。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加计合计数,检查借、贷双方及一级科目与明细科目的金额是否平衡。在使用通用记账凭证时,可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编号。若记账之前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应予重新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并将错误的记账凭证作废或撕毁。对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则要运用错账更正方法予以更正。

记账凭证填写规范与错误更正方法

1.记账凭证的填制方法

各种记账凭证的内容和用途虽然不同,除调账、结账和错误更正等事项可以根据有关账簿记录填制记账凭证外,其他的都是根据原始凭证填制的。

(1)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方法。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是根据有关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由出纳员填制,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指定人员审批后,出纳人员据以收付款项。办理收付款手续完毕后,收付款凭证要经出纳员签章,然后据以登记入账。

在借贷记账法下,收款凭证的左上方,一律登记借方科目,即“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在凭证内反映的贷方科目,应填列与收入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会计科目。“金额”栏合计数表示借、贷双方的记账金额。付款凭证的填制方法与收款凭证基本相同。不同的只是“借方科目”同“贷方科目”互换了位置,即在付款凭证的左上方是“贷方科目”,即“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证明付出的款项是现金或银行存款,凭证内的“借方科目”应填列与付出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会计科目。

对于涉及现金与银行存款之间的相互划转业务,即将现金存入银行或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业务,为了避免重复记账,对这类业务可以只编付款凭证,不编收款凭证。例如,从银行提取现金,只编银行存款付款凭证;以现金存入银行,只编现金付款凭证。

(2)转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的填制方法。转账凭证是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作为登记转账日记账、明细账、总账的依据。在借贷记账法下,将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列在凭证内,借方科目在先,贷方科目在后,将各会计科目所记应借应贷的金额分别填列在“借方金额”和“贷方金额”栏内。借、贷双方金额合计数应相等。

通用记账凭证是用以记录各种经济业务的凭证,它是由出纳或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其填制方法与转账凭证的填制方法相同,在此不再重复。

2.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

记账凭证的填制,除应严格按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外,还要做到以下填制要求:(www.xing528.com)

(1)摘要的填写要简明、准确。记账凭证的“摘要栏”应简单明了地填写经济业务内容的要点,不可漏填,文字说明要清楚、准确、简练、概括,以便于查阅凭证和登记账簿。

(2)会计科目的运用要正确。在记账凭证上,要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按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确定每一项经济业务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不得任意更改或简化会计科目的名称和核算内容,以确保会计科目使用的正确性和核算口径的一致性。

(3)凭证中的金额要清楚,业务记录要明确。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即在一张记账凭证上,只能反映某一项经济业务,或若干项同类经济业务。这主要是为了明确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和账户的对应关系。记账凭证中的金额要填写清楚,符合数字书写规定,角分位不留空格,多余的数字栏应划斜线注销。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加计合计数,检查借、贷双方及一级科目与明细科目的金额是否平衡。

(4)注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除期末转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没有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依据原始凭证填制,因此,为了便于查核,要在记账凭证中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称之为“附件”)的张数。如根据同一原始凭证填制两张或两张以上的记账凭证,则应在未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上注明“原始凭证附在第×号记账凭证上”,以便日后查对。

(5)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记账凭证在一个月内应当连续编号,以便查阅。在使用通用记账凭证时,可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编号。采用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的,可采用“字号编号法”,即按凭证类别顺序编号。例如,收字第×号、付字第×号、转字第×号等。也可采用“双重编号法”,即按总字顺序编号与按类别编号相结合。例如,某收款凭证为“总字第×号、收字第×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编制多张记账凭证时,可采用“分数编号法”,即每一项经济业务编一总号,再按凭证张数编几个分号。例如,第九项经济业务需填制3张转账凭证,则可编为转字第、转字第、转字第,前面的整数表示业务顺序,分子表示三张中的第一张、第二张和第三张。单式记账凭证的编号,也可采用“分数编号法”。每月最后一张记账凭证的编号旁边,可加注“全”字,以免凭证失散。

(6)检查、核对记账凭证的内容。在记账凭证填制完毕、登记账簿之前,要对记账凭证中的各项目进行检查和核对,有关人员要签名盖章,出纳人员根据收款凭证收款,或根据付款凭证付款,要在凭证上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以免重收重付,防止差错,从而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

若记账之前发现记账凭证有错误,应予重新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并将错误的记账凭证作废或撕毁。对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则要运用错账更正方法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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