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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联盟的多种形式及优劣分析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战略联盟的组织形式有很多,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目的,从各种不同的战略联盟形式中进行选择。而职能型联盟是当前企业运用较多、作用比较显著,应充分引起我国企业注意的一种战略联盟形式。典型的职能型战略联盟包括以下几种形式。分担研究开发的成本和风险是建立这类战略联盟的主要推动力。表8-3企业群的联盟与竞争背景

战略联盟的多种形式及优劣分析

战略联盟的组织形式有很多,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目的,从各种不同的战略联盟形式中进行选择。目前比较流行的联盟形式包括合资型联盟、股权投资型联盟和职能型联盟。而职能型联盟是当前企业运用较多、作用比较显著,应充分引起我国企业注意的一种战略联盟形式。

1.合资型联盟

合资型联盟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合资企业。合资企业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独立法律实体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而形成的企业。通过合资的方式,合作各方可以将各自的优势资源投入合资企业中,从而发挥出单独一家企业所不能发挥的效益。这种方式目前十分普遍,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但需要注意的是,合资双方虽然在某些领域是合作伙伴,但在其他方面可能是竞争对手。合资双方的合作范围可以限制在一个领域。例如,松下西屋电气合资的SGC公司的目标仅限于联合生产和供应两个合伙企业所需要的电路断路器的精密零配件,组装、测试和销售最终产品方面则由两个企业各司其职。也可以涉及从研究开发到生产的更加广泛的领域。例如,由美国、意大利各持股40%,其余20%为公众股的合资企业Himont,就涉及两方在各种不同职能活动方面的合作。美意双方将其聚丙烯业务全部给予该合资企业,在聚丙烯的生产、营销、分销和服务等方面展开合作,其目标是开拓全球市场。

2.股权投资型联盟

股权投资型联盟主要表现为相互持股形式。相互持股是指合作各方为加强相互联系而持有对方一定数量的股份,这种战略联盟中各方的联系相对紧密,可以进行更长久、密切的合作。与合资不同的是双方资产、人员不必进行合并。以三菱系列企业的相互持股情况为例,三菱银行、三菱商事和三菱重工业都持有对方的股票,都是对方的十大股东之一。另外,三菱信托银行与三菱银行、三菱商事、三菱重工业之间,也都持有对方的股票,也都是对方的十大股东之一。相互持股的企业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种密切的、稳定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企业集团。

3.职能型联盟

职能型联盟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签订协议的形式在某项具体的职能领域进行的合作,如技术研发、生产制造、产品销售等方面。这种形式的联盟没有新的组织产生,往往只涉及一项或几项职能活动。典型的职能型战略联盟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研究开发伙伴关系

研究开发合作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企业在研究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方面的合作。这种合作仅限于研究开发活动,制造和销售最终产品则由合伙企业各自负责(或有其他的合作协议)。根据合伙企业的喜好和项目的性质,合伙企业可以并肩工作于同一任务,也可以不这样做。

在那些研究开发费用高、产品生命周期短的行业,联合研究开发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在这种行业中,不断推出新产品是十分重要的竞争优势。分担研究开发的成本和风险是建立这类战略联盟的主要推动力。

(2)交互分销协议(www.xing528.com)

交互分销协议是一种较为传统的战略联盟。借助这一形式,一个企业可以通过在自己现有区域或一个具体区域销售另一家企业的产品来增加其销售的品种。交互分销协议在办公自动化行业中比较普遍。一个专门研究办公自动化技术的企业,可以通过交互分销协议经营另一家公司的通信设备或个人电脑。采用这种方式的企业在产品上要能够互补或匹配,从而能够作为一个配套系列推向市场。这种合作类型是由顾客需求变化所导致的。

例如,施乐公司提供的许多产品(大约35种不同的设备)来自其他的制造商。它的产品线从简单的绘图仪到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字机、文字处理器、电脑工作站微机软件和区域电脑网络。同样,施乐公司也发挥其在某些产品制造方面的长处,与其他公司签订交互分销协议,将自己的产品让别的企业销售出去。

(3)特许经营协议

特许经营协议规定了联盟企业可以在特别许可的领域内经营和在战略上进行相互配合的程度。特许经营可以为特殊的技术建立起全球标准,扩大特定产品的使用范围和可接受程度。如飞利浦公司转让激光唱机的特许经营权后,迅速提升了产品销售量,还让全世界都接受了公司的CD制式。

(4)联合生产/制造协议

联合生产/制造协议可以使联盟方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并且在市场需求降低时迅速减少生产成本。这种类型的战略联盟在汽车或重型设备工业比较普遍,因为它可以给这些企业带来规模经济和降低成本的机会。例如,在克拉克沃尔沃合作生产全球市场需要的建筑设备的背后,提高生产效率就是一个关键的推动因素。如果一方具有知名品牌,且生产能力有限,则合作方可利用其剩余生产能力为有知名品牌一方生产,并冠以知名品牌销售。这样可以迅速获得生产能力,增加产品销量,扩大品牌影响,共同获得利益。

(5)联合投标合作

某些行业的建设项目往往需要大量的投资,这就会涉及多方的合作,例如在航空航天领域,通常需要建立一个联合体去开发和制造新一代的飞机、卫星系统等。这些项目规模宏大,需要若干家企业联合完成。而且政府部门也希望成立这样的联盟,以确保项目的成功。因此,在投标获取项目的建设权时,有实力的若干家企业就会通过协商,组成这样的联盟。如美国的福特航空事业部为在全球卫星通信系统中谋得一席之地,组建了由6家企业参加的联合体,从而参与到为110多个成员服务的国际卫星通信系统设计和制造18颗先进的民用通信卫星的竞争之中。

此外,表8-3还给出了其他几组企业群,通过这些企业群可以了解到企业联盟形式的多样化。

表8-3 企业群的联盟与竞争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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